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docx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苏科技高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科大校2022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教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教学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学校建立本科教学督导制度。为保障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其次条 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目标为: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教化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活动进行有效检查、评估和指导,监督学校各项教化教学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不断促进提高学校教化教学和人才培育质量。 第三条 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跟踪督查教学工作活动,驾驭教化教学各环节的运行状态,
2、反馈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帮助、指导老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提高老师教学发展水平;检查教学管理状况,分析、探讨与教学建设、教风、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方向和详细措施提出建设性看法。 第四条 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涵盖每个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环节,以及全部老师和教学相关人员。保障各类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促进提高青年老师教学发展水平,是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 第五条 学校施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教学督导组织担当相应工作职能。每学年及每学期的校、院教学督导工作都应有目标、有安排地进行,确保取得最大的工作实效。 其次章 督导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3、校设立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全校范围的宏观督导工作。督导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由学校聘任,每届聘期一般为两年。学校可依据工作须要,对任期内的督导专家作适当调整或补充。 1 第七条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聘请退休或现职的教学水平高、教学或管理阅历丰富、责任心强、热心教化工作的老师或管理干部担当,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别状况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八条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履行下列职责:联合教学主管部门制定学年、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全面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教学督导落实与执行状况,对全
4、校教学工作提出优化看法和改进建议;组织督导专家学习国家和学校的教化教学政策和制度,开展相关的专项调研活动,进行教化理论、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估的深化探讨。组长、副组长不再兼任学院的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 第九条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及教务处其他有关科室担当督导专家组的秘书工作。 第十条 教学督导专家组设例会制度,每学期集中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组织开展工作部署、状况沟通、问题研讨、业务学习等活动。 第十一条 各学院设立院级教学督导专家组,在院长的干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学院各教学及相关管理、保障环节的详细督导工作。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组长及
5、成员由学院聘任。学院应参照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的聘期年限、工作职责和要求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法。各学院每学期初应将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的组成人员、工作目标和活动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督导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和学院的教学督导专家组分别在校、院两级层面上,开展课堂和试验实践教学质量、考试秩序、教学档案、教学管理、保障服务、基层教学单位教研活动等方面的检查、督导工作,参加老师教学发展指导和教学评优、教学建设项目评审等活动,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询问看法,落实学校、学院领导托付的其他调查探讨、教学指导、评估检查等专项任务。 第十三条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对老师课堂教学各个环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 科技大学 本科 教学 督导 工作条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