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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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共阅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
2、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一)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概述 (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2)行政主体的特征: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3)行政主体的分类: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4)相关概念辨析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
3、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的类别中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 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机构、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机
4、关、各级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行政机关只是公共机构的一部分。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 具有独立编制、 预算,能够对外行文, 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2、行政主体的类型:( 1)中央行政机关A、
5、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欢迎共阅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 2)地方行政机关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3)被授权组织A、特征: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
6、体行政行为,自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B、常见的被授权组织:企业组织、事业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提示:在某些情况下,被委托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行使行政职能,但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原告)1.行政利害关系人的类型( 1)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互有权利义务的相对一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政相关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并没有指向他的目的,但是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该行为在客观结果上却影响了其利益。2.行政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A.实体权利:a.行政收益权b.行
7、政保护权c.行政自由权B.程序权利。(如获得通知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陈述抗辩权等)( 2)义务:A.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义务B.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执行公务的义务第二部分公务员法一、公职的取得:(一)录用禁止录用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开除公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对象: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四)聘任: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
8、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实现协议工资制2.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3.聘任合同期限1-5 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6 个月)二、回避:(一)任职回避:欢迎共阅1.四种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2.三类职务:( 1)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3)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二)地域回避:公务员担任县、乡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不得在原籍地任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公务
9、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涉及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自行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机关根据申请决定或者自行决定(四)离职回避: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予以清退,并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三、交流:(一)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四、辞职、辞退、退休(一)辞职1.主动辞职2.不得辞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
10、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辞退1.辞退情形: ( 1)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一次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机关调整、撤并或减编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又不宜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2.不予辞退(三)退休1.强制退休:达到退休年龄;完
11、全丧失劳动能力2.自愿申请:工作满三十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满二十年的;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处分: 处分的设定、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效果、处分的适用、处分的解除第三部分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一)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二)行政规章(三)部门规章( 1)制定的主体:部位行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2)制定的权限A. 无上位法依据,不得减损私权利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自己权力减少法定职责B. 前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地方政府规章。( 3)制定的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欢迎
12、共阅 (四)地方政府规章1. 制定的主体: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284 个) 、自治州政府2. 制定的权限( 1). 市级政府规章仅限于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方面事项( 2). 管理迫切需要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制定规章,两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C. 制定的程序 :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二、具体行政行为(一)具体行政行为概述1. 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2.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法律性处分性、特定性、外部性、职权性处分、单方性3.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按照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前提条件不同,分为已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2)
13、按照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分为授益性具体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3)按照行为受法律的拘束程度,可以分为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河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 4)按照是否需要法定形式,分为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和非要式具体行政行为4. 司法考试中几种主要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许可A. 行政许可的概念B. 行政许可的特征a. 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b. 行政许可是受益性行政行为c.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d. 行政许可是一种过程性、连续性行政行为e. 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C. 行政许可的设定:法律、法规、省级规章E. 行政许可的实施:授权实施、委托实施、集中实施(一个窗口对外)
14、D. 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延续E. 行政许可的监督a. 合法:撤回、变更b. 违法:撤销(应当撤销、可以撤销、不予撤销)c. 不存在或无法实现:注销( 2)行政处罚A. 行政处罚的概念B. 行政处罚的特征a.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罚权的活动b. 行政处罚是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c. 行政处罚是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行为,不同于惩罚犯罪的刑罚C.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a.处罚法定原则b.公正公开原则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D.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申诫罚);罚款(财产罚)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营业;暂扣或
15、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行政拘留( 15 日以下)(自由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驱逐出境等)欢迎共阅E.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F.行政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G.行政处罚的适用:行为能力的适用、刑罚相抵、一事不再罚、处罚不成立、处罚时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治安处罚的相关规定:治安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罚最长不超过20 日)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限期出境、 驱逐出境(仅适用于外国人)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公安局、派出所(限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发生之日。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
16、6 个月内不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调查调解简易程序听证制度行政拘留的执行:不执行A. 不执行的对象a. 14周岁至 16周岁;b.16 周岁至 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c.年龄 70 周岁;d.怀孕或哺育自己不满1 周岁婴儿的妇女B.依法作出拘留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暂缓执行A.暂缓执行的条件B.担保人的条件与义务C.保证金( 3)行政强制A. 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B. 行政强制的特点:行政性、强制性、物理性C.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实施主体适用目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法律法规授 权的行政机关; 被授权组 织;(法律和行政 法规授权) 具备资格的 行
17、政执法人员; 行使集中处 罚权的行政机关; 不得委托为制止 而强制 为预防 而强制 为保障 而强制限制人身自由: 盘 问、传唤、扣留、检查、 隔离、带离现场驱散、 禁 闭; 财产:查封场所、 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强力性 物理性 临时性 单方性 使用 权;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为实现前 提性具体行政 行为确定的义 务而强制 (第二次 行为)间接强制如代履 行、执行罚; 直接强制如划拨、 拍卖、排除妨碍、 恢复原 状强力 性; 物理 性; 替代 性; 从属 性; 有时带 惩罚性 所有权区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技巧:先找行政处理(处罚、征收等),措施在前,执行在后。D. 行政强制
18、的设定: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只有法律可以设定)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欢迎共阅 E.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a. 一般性程序( a)内部程序:一般情况实施前报告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上午当场实施,24 小时向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批准程序)( b)外部程序: 2 个以上实施人员出示证件通知到场(不到,应邀请见证人)听取陈述申辩实施制作现场笔录b. 特殊程序( a)限制人身自由:通知家属;情况紧急返回后立即补办手续;不得超期;及时解除( b)查封扣押:实施主体法定;实施对象特定;文书制作;期限和费用;保管处理( c)冻结:文书制作;期限F. 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程序:a. 行政机关自行执行( a)催告(
19、b)具体情形: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中终转化、执行回转、执行和解、文明执法、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c)代履行:范围;主体;程序;费用;立即实施代履行;强制拆除b. 法院非诉执行程序( 4)政府信息公开A. 申请a. 申请方式:书面或口头(确有困难)b. 申请书内容:姓名/ 名称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内容描述、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c. 证明文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与自身相关的,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B. 答复:a. 答复类型( a)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获取方式和途径( b)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并说明理由( c)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不存在的,告知。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没告知名称、联系方式( d)
20、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更正、补充b. 答复期限( a)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 b)不能当场答复的,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 c)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C. 公开:含不得公开信息区分处理;涉密信息处理;信息错误更正;公开形式( 5)行政合同A. 行政合同的概念B. 行政合同的特征a. 主体特征:合同的一方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b. 内容特征:对行政当事人自由的限制、行政公益性与经济补偿的平衡c. 行政合同的撤销、变更和解除主要体现的行政机关的单方意志d. 目的特征:为了保护和实现公共利益( 6)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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