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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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系用具有高度抗原性的脊髓灰质炎、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猴肾或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的单价或三价液体疫苗。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A A、猴肾细胞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猴肾细胞脊髓灰质炎活疫苗1 1 毒种毒种1.1 毒种来源可用 Sabin 株,Sabin 纯化株,中17,中2 株。所有疫苗生产用毒株均须经卫生部批准。1.2 毒种批1.2.1 毒种批制备与保存毒种批用原毒株在猴肾细胞或人二倍体细胞上制备。从原毒株算起,Sabin、型、中17 及中2 型传代次数均不得超过 3 代,Sabin型不超过 2 代。所有毒种均应于
2、-60以下保存。1.2.2 毒种批检定每一毒种批均按 A3 项分批检定(滴度不得低于6.5LogPFU/1.0ml)。2 2 疫苗制备疫苗制备生产用房应为独立的单元,不得携入或操作强毒株或其他病毒、致病菌。生产前,应对生产区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并服用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每年生产前应进行体检。传染性肝炎、痢疾、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不得进入生产部门。在猴区工作的人员不得患有肺结核。2.1 猴肾细胞制备2.1.1 动物选择和检疫用未做过其他试验或做过本疫苗检定的健康猕猴制备细胞培养物。所用动物隔离检疫应不少于 6 周,应无结核、B 病毒感染及其他急性传染病。凡有严重化脓灶、赘生物
3、以及明显的肝、肾病理改变者不得用于制备疫苗。2.1.2 细胞消化与培养采用电磁搅拌或灌注法以胰蛋白酶或其他分散剂消化猴肾细胞。细胞培养瓶置 370.5培养,应于 9 天内长成单层。每只猴所获细胞为一个细胞批。可把原代猴肾细胞连续传 5 代后,用于接种病毒。2.2 病毒接种、培育与收集细胞维持液含 3.05.0g/L 碳酸氢钠(pH7.67.8)。病毒接种量为 0.010.5MOI,种毒后置 330.5培养,出现完全病变时间应在 4096 小时。病毒液按细胞批收集于大瓶中,澄清过滤。2.3 病毒液合并或浓缩病毒液合并或浓缩时可用 0.2m 的滤膜过滤。2.4 加氯化镁与分批病毒液加氯化镁,最终浓
4、度为 1mol/L(pH6.87.2)即为液体疫 苗。同日制备的病毒液为一个亚批,数个亚批组成一个疫苗批,批量一般不超过 40 万 ml。2.5 分装半成品经检定合格后分装即为液体疫苗成品。3 3 检定检定3.1 猴肾细胞外源因子检查3.1.1 对照细胞检查于接种病毒当天(0 天),每批猴肾细胞留取 10%25%换维持液,作为正常细胞对照,以检查外源因子。该细胞瓶置 3335培育,观察 14 天,以此期间检查细胞病变。有疑似病毒存在者,用猴肾细胞传代,传代后仍有类似现象,该细胞批所制疫苗应废弃。用于传代的猴肾细胞应设细胞对照。3.1.2 血吸附检查种毒后 7 天,检查对照细胞中血吸附病毒。通常
5、用0.2%0.5%鸡、豚鼠红细胞(储存于 28不超过 7 天),分别放 48、202530 分钟观察结果,应为阴性。如血吸附可疑阳性,在同种细胞上继续盲传,如传出病毒,该批细胞制备的疫苗应予废弃。3.1.3SV40 及其他外源因子检查当日生产猴肾细胞批同时接种小方瓶数个做外源因子检查,于种毒 02 天,将细胞上清混合液接种于对 SV40 病毒敏感的Vero 细胞瓶中,混合液在培养液中的含量应不少于 20%,同种细胞最少留一瓶以上不接种,作为细胞对照,观察 14 天。于接种后 58 天,再把上述细胞培养的上清液盲传一代,传代后观察 14 天。3.2 病毒液检查3.2.1 外源因子检查样品以脊髓灰
6、质炎病毒型特异性抗体(该抗体不能用猴制备,免疫用抗原必须用非灵长类细胞制备)或单克隆抗体中和。中和物(可稀释,但稀释度不应超过 14)接种猴肾细胞或其他已知对 SV40 敏感的细胞,并留取正常细胞对照,37培养观察 4 周。观察到 2 周时,用同样细胞再传一代,并观察 2 周。观察期满因其他原因剔除不能观察的细胞瓶数不大于 20%,本试验为成立。如培养物发生病变,应查清原因。如证实该病变是由于未中和的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则须重试。如证实病变确系 SV40 或其他外源因子污染所致,并证明与病毒液有关,则该批病毒液应废弃。3.2.2 无菌试验及支原体检查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支原体检查使用已
7、证实支持需固醇和非需固醇支原体生长的液体和固体两种培养基。3.2.3 病毒滴定用微量细胞病变法或空斑法在猴肾或 Hep-2 或其他敏感细胞上进行。培养温度为 3536,病变法 7 天判定结果,空斑法 4 天判定结果。病毒滴定时应设病毒参考品。3.2.4 型特异性检定取、型单价或三价脊髓灰质炎病毒抗血清与等量样品混合,置 37中和 1 小时,接种猴肾、Hep-2 或其他敏感细胞,7 天判定结果。样品应为单价病毒液,型别正确无误。3.2.5 家兔试验经 3.2.13.2.4 项检定合格的样品,每瓶等量取样合并。如果不立即进行检定,样品应保存于-20以下。样品应进行猕猴疱疹病毒(B 病毒)和其他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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