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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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和核退政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和核退政策柳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宣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支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777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及关于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桂财综201379 号)等规定,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须按建筑面积征收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的一种)
2、。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规定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规定(一)征收的对象和标准要求(一)征收的对象和标准要求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区以外的乡村农民自建房除外),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概算或批准许可证或施工图纸确定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8 元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关于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桂财综201379号)文件规定,从 2013 年 9
3、月 1 日起,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 10 元人民币。(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2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由各级财政和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征收、核退、使用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免征规定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免征规定(一)免征的对象和范围(一)免征的对象和范围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
4、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377 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征政府性基金;2、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555 号)文件规定,对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通知 (桂财综201021 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政府性基金,免收的范围和减免期限:(1)城市和农村的所有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2)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及其他防灾设防标准,确定实施加固改造的
5、校舍工程;(3)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确定实施拆除重建的校舍工程;(4)对严重地质灾害和洪涝易发地区以及病险库、淤地坝、3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储灰威胁的校舍,根据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避险迁移,确定实施新建、重建的校舍工程;(5)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确定实施新建、扩建的校舍工程。具体是指重点设防类(乙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建设的教学用房(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馆、礼堂)以及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6)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全区中小学校舍报建、在建工程实行政府性基金减免优惠。4、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转发财政部
6、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桂财综200736 号)文件规定,按财政部通知要求,广西区内属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免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免征的权限(二)免征的权限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墙改基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减征、免征和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三、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规定三、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规定(一)核退的标准(一)核退的标准1、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
7、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对缴纳墙改基金的工程项目,根据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区别以下情况予以核4退:(1)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构成外墙复合保温墙体或自保温墙体,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按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 50%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对砖混结构建筑使用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的,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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