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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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目 录录1 1 总则总则1.1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1.2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3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41.4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1.51.5 灾害分级灾害分级2 2 组织指挥体系组织指挥体系2.12.1 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草原防火指挥机构2.22.2 扑火指挥扑火指挥2.32.3 专家组专家组3 3 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3.13.1 预警预防预警预防 3.1.13.1.1 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3.1.23.1.2 预警分级预警分级3.1.33.1.3 预警预报发布
2、预警预报发布3.1.43.1.4 火情监测火情监测3.1.53.1.5 预警预防行动预警预防行动- 3 -3.23.2 信息报告信息报告4 4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4.14.1 灾区应急处置灾区应急处置4.1.14.1.1 火灾扑救火灾扑救4.1.24.1.2 安置及救助安置及救助4.24.2 自治区应急处置自治区应急处置 4.2.14.2.1级响应级响应4.2.1.14.2.1.1 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条件4.2.1.24.2.1.2 响应措施响应措施4.2.24.2.2 级响应级响应4.2.2.14.2.2.1 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条件4.2.2.24.2.2.2 响应措施响应措施4.2.34
3、.2.3 IIIIII 级响应级响应4.2.3.14.2.3.1 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条件4.2.3.24.2.3.2 响应措施响应措施4.2.44.2.4 级响应级响应 4.2.4.14.2.4.1 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条件4.2.4.24.2.4.2 响应措施响应措施4.34.3 安全与防护安全与防护4.44.4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54.5 新闻发布新闻发布 4.64.6 气象服务气象服务- 4 -5 5 应急结束应急结束6 6 后期处置后期处置6.16.1 火灾评估火灾评估6.26.2 善后处置善后处置6.36.3 火灾调查和总结火灾调查和总结6.46.4 恢复重建
4、恢复重建7 7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7.17.1 队伍保障队伍保障7.27.2 通讯与信息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7.37.3 物资与资金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7.47.4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7.57.5 培训和演练培训和演练7.67.6 火灾日常预防措施火灾日常预防措施7.77.7 奖励与责任奖励与责任8 8 附则附则8.18.1 预案解释预案解释8.28.2 预案实施时间预案实施时间9 9 附录附录- 5 -1 1 总则总则1.1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草原火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草原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促进社会稳定,
5、特制定本预案。1.2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 、农业部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防火实施办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1.3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灾后草原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 1.41.4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草原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
6、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草原火- 6 -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地州(市)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的主体,自治区根据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1.1.5 5 灾害分级(依据农业部灾害分级(依据农业部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 )根据受害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将草原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草原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8000 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20 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重
7、大(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5000 公顷以上 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10 人以上 20 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 较大(III 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1000 公顷以上 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 3 人以下,或造成重伤 3 人以上 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 一般(级) 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1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 1 人以上 3 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本条表
8、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直接经- 7 -济损失是指因草原火灾直接烧毁的草原牧草(饲草料) 、牲畜、建设设施、棚圈、家产和其他财物损失(按火灾发生时市场价折算) 。2 2 组织指挥体系组织指挥体系2.12.1 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总指挥,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疆军区副参谋长、自治区畜牧厅厅长、自治区林业厅厅长、武警新疆森林总队总队长担任副总指挥。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林业厅、畜牧厅、民政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气象局、旅游局、广播电影电视局、通信管理局、民航新疆管理局、乌鲁
9、木齐铁路局、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武警新疆森林总队、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新疆军区司令部作战处、无线电管理局、自治区护林防火办、自治区草原防火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 1) 。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草原防火工作,指导全区草原防火工作和重特大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草原防火中的问题,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监督有关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决定草原防火其他重大事项。指挥部下设草原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畜牧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草
10、原防火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草原防火工作。2.22.2 扑火指挥扑火指挥一般、较大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重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成立现场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指挥。 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2.32.3 专家组专家组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组建监测预警、工程技术、灾害评估、扑火指导和综合应急的草原防火专家组,对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3 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3.13.1 预警预防预警预防 3.1.13.1.1 预警预报体系
11、建设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各地确定本行政区域的草原防火期,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建立草原防火预警预报站点,加强草原火灾的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强化草原防火基础设施,支持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和防火指挥系统建设。 3.1.23.1.2 预警分级(依据草原火险预警预报管理规定)预警分级(依据草原火险预警预报管理规定)- 9 -按照全国草原火险区划,综合分析天气条件、可燃物量、可燃物盖度及其分布的连续程度等因素,草原火险实行极高、高、中、低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红色预警:连续 30 天出现高级以上草原高火险天气,降水60 天低于 10mm,12 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
12、响,平均风力可达 6级以上或阵风 8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有极高草原火险等级,极度危险,草原上可燃物极易燃烧,草原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极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应发出红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连续 20 天出现中级以上草原高火险天气,降水30 天低于 10mm,12 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5级以上或阵风 7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有高草原火险等级,高度危险,草原上可燃物易燃烧,草原火灾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很快,有可能发生重大草原火灾,应发出橙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连续 10 天出现低级以上草原高火险天气,降水20 天低于 10mm,12 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
13、力可达 4级以上或阵风 6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4 小时;有较高危险,草原上可燃物可能燃烧,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较快,有可能发生较大草原火灾,应发出黄色预警信号。蓝色预警:出现低级以上草原高火险天气,降水低于10mm,可能受大风天气影响,有轻度草原火灾发生危险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10 -3.1.33.1.3 预警预报发布预警预报发布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联合建立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机制。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提供草原防火期的火险气候趋势预测,制作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减少草原火灾的发生。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通过预警信息
14、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相关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等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发布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必要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火情决策发布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草原火灾预警信息内容包括草原火险区域、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危险程度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3.1.43.1.4 火情监测火情监测自治区草原防火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火情监测工作。进入防火期,每年 3 月 15 日- 6 月 15 日,8 月 15 日-11 月 15 日,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包括: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卫星监测信息、自治区气象
15、部门的卫星监测信息和地(州、市) 、县(市)等值班报告信息。 3.1.53.1.5 预警预防行动预警预防行动红色预警预防行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区域内处于一级工作状态。各级草原防火机构高度戒备,在火险区所在- 11 -地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红色预警信号标志,示意极易发生火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密监视草原火源,做好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草原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专业、半专业草原消防队伍加强部署,做好应急赶赴火场的各项准备。橙色预警预防行动: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区域在火险区所在地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橙色预警信号标志,示意极易发生火情。草原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
16、检查组,对预警地区的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级防火指挥部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草原消防队伍做好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黄色预警预防行动: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区域内做好预防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当地各草原消防队伍进入备战状态。蓝色预警预防行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草原火情动态,注意卫星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加强草原防火巡护,监控火险火源。3.23.2 信息报告信息报告自治区草原防火值班室负责接收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州、市)草原防火值班室,如发生在林草相接区域,同时通报同级林业部门,并要求各地迅速进行核实,及
17、时反馈信息。自治区草原防火值班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 12 -必要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报告。县级以上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准确、规范上报草原火灾信息。所属地(州、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农业部及自治区卫星监测热点通报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在 4 小时内反馈。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草原火灾,必须立即向当地草原防火机构或人民政府报告。对于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的草原火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自县级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之时算起,在2 小时内将火情报告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一)特别重大(级) 、重大(级) 、较大(级)草原火灾。(
18、二)正在燃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情:(1)受害草原面积 1000 公顷以上的。(2)造成人员死亡或造成人员重伤 3 人以上的。(3)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4)超过 24 小时尚未扑灭的。(5)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原始森林的,或位于地(州、市) 、自治区与相邻省区交界地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6)境外草原火距我国国界线 5 公里以内且对我国草原构- 13 -成一定威胁的,或沿我国边境蔓延 200 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 72小时以上的。(7)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 2 公里的。(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9)农业部草原防火办要求核实上
19、报的。指挥部办公室对火灾扑救工作中出现人员伤亡等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 报送信息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地名、经纬度) 、估测过火面积(境外火离我国边境距离、沿边境蔓延长度以及对我国草原的威胁程度等情况) 、火场地理状况、草原类型及主要植被、火场气象状况(温度、风力、风向) 、扑救力量(人员、车辆、主要扑火设备数量) 、火情发展趋势、火灾级别、人员伤亡情况、威胁居民地和重要设施情况。4 4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4.14.1 灾区应急处置灾区应急处置4.1.14.1.1 火灾扑救火灾扑救应对草原火灾,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立即通知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组织各
20、专业、半专业消防队和牧区职工群众迅速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采取各项控制和扑救措施,防止火灾扩大。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 14 -根据扑救草原火灾的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紧急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清除障碍物、建设隔离带、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管理措施。 4.1.24.1.2 安置及救助安置及救助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草原火灾威胁时,灾区县(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立即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动员受到草原火灾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予以妥善安置,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
21、供应点,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必要时派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有牲畜死亡等情况发生的,及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当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自然保护区等受到威胁的,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4.24.2 自治区应急处置自治区应急处置对应草原火灾分级,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级、级、级、级四个响应处置等级。 4.2.14.2.1 级响应级响应4.2.1.14.2.1.1 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条件正在燃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灾:(1)受害草原面积 5000 公顷以上的。(2)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10 人以- 15 -上的。(3
2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原始森林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4)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 2 公里的。(5)距我国界 2 公里以内的国外草原火延边境蔓延 200 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 72 小时以上,对我国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6)需要自治区协调支援扑救的。4.2.1.24.2.1.2 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发生上述草原火灾,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级响应。(1)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2)指挥部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对扑火工作
23、做出总体部署。(3)派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制定草原火灾扑救方案。(4)根据火情及地州(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申请,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调动相关救援人员,调拨扑火经费、物资。(5)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区跨部门的草原防扑火联动工作。(6)支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生活救助物资发- 16 -放,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转移受威胁农牧民群众。(7)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8)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等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9)与自治区气象部门联系,做好火情监测,掌握火情动态,视情发布高草原火险
24、预警信息,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自治区气象部门提供扑火应急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11)做好国务院救灾指挥机构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确保与农业部联络畅通,信息共享。4.2.24.2.2 级响应级响应4.2.2.14.2.2.1 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条件正在燃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灾:(1)受害草原面积 3000 公顷以上 5000 公顷以下的。(2)造成死亡 3 人以下,或造成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3)超过 48 小时尚未扑灭的。(4)位于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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