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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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马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马尾区人民政府马尾区人民政府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零一八年三月2目目 录录1 1 总则总则.4 41.1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4 41.2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4 41.3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4 41.41.4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4 42 2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5 52.12.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5 52.22.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5 52.32.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6 62.42.4 小型地质灾害
2、险情和灾情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6 63 3 组织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6 63.13.1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6 63.23.2 职责职责 .6 64 4 监测和预报监测和预报.10104.14.1 监测监测 .10104.24.2 预报预警预报预警 .10104.34.3 速报制度速报制度 .13135 5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14145.1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级)级) .14145.2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级)级) .15155.35.3 中
3、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级)级) .151535.4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级)级) .15155.55.5 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 .16166 6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6167 7 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17178 8 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管理与更新.18189 9 奖励与责任奖励与责任.18181010 附则附则.181841 总则总则 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指导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4、地做好马尾区境内突发地质灾害,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2003394 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闽政2011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1.3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
5、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区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51.4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我区境内突发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据相关的规定处置。2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2.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
6、在 1000 人以上(“以上”的都含本数,下同) ,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或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失踪)30 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2.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潜在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或造成铁路繁忙干线、高速公路、民航和江河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失踪)10 人以上、30 人以下
7、,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6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2.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失踪)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2.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下的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失踪)3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
8、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3 组织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3.1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马尾区区长为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区长和区人武部部长为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总 指 挥:陈曾勇(区政府区长)副总指挥:黄宇清(区政府副主任)林 全(区人武部部长)成 员:吴祖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林建豪(区国土资源局局长)7王振泉(区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叶木勇(区公安局副局长)翁 杰(区住建局局长)罗智勇(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 宏(区安监局局长)徐开东(区环保局局长)鄢登永(区农林水局局长)吴晓峰(区财政局局长)吴家虬
9、(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黄 望(区民政局局长)赖泽铭(区教育局局长)林桂舜(区卫计局局长)叶张京(区广电局局长)章筱强(区旅游局局长)任 飞(区防汛办主任)阮 斌(罗星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建海(马尾镇政府镇长)朱 莺(亭江镇政府镇长)庄青峰(琅岐镇政府镇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林建豪同志任主任,江绥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内,电话(0591-83681212) 。83.2 职责职责3.2.1 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部署做出重大决策。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需要,紧急调集抢救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
10、、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3.2.2 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汇集、上报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和发展趋势,会同省市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结果。区交通局: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农村公路交通设施,保障农村公路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配合做好抢险
11、救灾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专门公路抢修、保畅通等工作由区公路分局负责。区水利局:协调组织和敦促有关单位开展水库库周,库坝,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巡查、抢险救助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及时向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局和有关乡(镇、街道)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协助组织9灾区供水部门加强对有关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保障灾区供水。区建设局:组织发生地质灾害和险情地区的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修复对人民群众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工程设施。区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时做好避
12、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的设置,妥善安置和救助灾民,安排好灾区生活。及时向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区卫生局: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赴灾区投入医疗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区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做好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埋压的人员进行抢救,对已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
13、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区气象局: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 12 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每隔 1 至 3 小时向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及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通报。10区广电局:保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保障通信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地质灾害专家组:组织并派出地质专家组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调查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并出具应急调查报告。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
14、 监测和预报监测和预报4.1 监测监测全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区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区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协调指导,逐步建成与全区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省、福州市,马尾区三级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信息和险情、灾情、气象、汛情信息。4.2 预报预警预报预警 4.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区国土资源局要会同马尾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
15、在每年汛期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11公布实施。4.2.2 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在汛期期间,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及各有关部门要实行 24 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时,按照市区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4.2.3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在汛期,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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