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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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董好、姚蕾,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 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的依据: 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件; 4 国家质检总局第22号令; 5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在“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建立与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连续有效运转,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也提出了相应的要
2、求。可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制造资格的取证工作,是执行强制行政许可制度。,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体系的基本要素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了18项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 (1)管理职责;(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3)文件和记录控制;(4)合同控制;(5)设计控制;(6)材料、零部件控制;(7)作业(工艺)控制;(8)焊接控制;(9)热处理控制;(10)无损检测控制;(11)理化检验控制;(12)检验与试验控制;(13)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14)不合格品(项)控制;(15)质量改进与服务;(16)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
3、(17) 其他过程控制;(18)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一、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批准,形成正式文件。 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许可项目范围、特性,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要求;(2)质量方针体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及其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指明本单位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3)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和分解,落实到各质量控制系统及其相关的部门和责任人员,(4)定期对质量目标进行考核。,二、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制造单位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是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质保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第一责任人。他应在本单位的领
4、导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总质量师),并明确其对质保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质量保证工程师(总质量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AR1级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工程师(总质量师)一般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级别的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工程师(总质量师)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具有机械专业或其他理工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3、从事压力容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质量保证工程师(总质量师)还应经考核,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证书。质量保证工程师不得兼任专业责任人员,主要的和有相互制约作用的专业责任人员不应相互兼任。质保体系的责任人员应与所在部门的行政
5、职务尽量结合,以利于行使职责。,三、质保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等。1、质量保证手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颁布 2、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按规定程序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必要时对质量保证手册进行再版。3、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也认可)4、 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5、质量计划(过程控制表卡、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内含 针对某一类(台)设备、某一项工程落实目标的一种总的筹划,四、制造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造单位应对压力容器制造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应提供充分的见证资料,以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质
6、量符合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控制要素应满足以下要求,但只有超高压容器(AR4级)或无缝气瓶(DR1级)制造资格的单位可不将“焊接质量控制”作为控制要素;对于仅制造不需进行热处理的压力容器的单位,可不将“热处理质量控制”作为控制要素;制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控制要素。,1、设计控制,“质量的第一步始于设计”。设计质量是压力容器制造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设计质量控制与管理,确保设计质量是保证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设计质量既直接关系到产品生产全过程各质量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转,也对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运行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一)专业设计单位(或既有压力
7、容器设计又有制造的企业)1 压力容器设计系统的控制系统的建立1.1 依据:1.1.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2 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件;1.1.3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1.4 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8条明确规定“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质、设计类别和品种范围的划分,应符合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 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1月8日颁布的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已替代了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管
8、理与监督规则更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在这个管理规则中,明确地规定了:设计单位条件、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程序以及设计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是设计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健康运行的纲领性文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遵循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结合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件以及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2 明确设计组织机构 有专门的设计机构和场所1.3 具备各级设计人员 有符合要求的各级设计人员:1.3.1 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1.3.2 设计审批(或审定)人员(设计单位设计技术负责人
9、)应具有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 1.3.3 设计审核人员 应具有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1.3.4 校核人员1.3.5 设计人员1.4 设计单位人员数量的要求1.4.1 对设计A级、 C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10 名,其中,A级或C级压力容器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A4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根据其实际工作量,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可适当降低;1.4.2 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5名,其中,审批人员不得少于2人;1.4.3 SA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除满足A级、 C级或D级设计单位的人员要求而外,专职分析设计人员一般不少与3名,专职SAD级压力容器设计
10、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1.5 各级设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详见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1.6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1.6.1 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 1.6.1.1专业设计单位 可按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规定的格式编写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但其中的质量方针、管理体系、管理职能等不能与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相矛盾。也可将“设计控制”作为整个压力容器制造过程的一个控制要素以程序文件的形式编写;,1.6.1.2 对于既有压力容器设计又有制造的企业 可按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规定的格式编写压
11、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分手册),但其中的质量方针、管理体系、管理职能等不能与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相矛盾。也可完全按照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将“设计控制”作为整个压力容器制造过程的一个控制要素以程序文件的形式编写;1.6.1.3 无论是专业设计单位还是既有压力容器设计又有制造的企业虽然质量手册的形式不同,但内容必须符合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1.6.2 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1.6.3 对于专业设计单位或既有压力容器设计又有制造的单位,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都应包含下列内容:,2 设计单位条件2.1
12、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2.1.1 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2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2.1.3 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审批人员;2.1.3 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及设计技术规定;2.1.4 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至少有1套正是版本);2.1.5 有专门的设计机构和场所;2.1.6 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到到100%,具有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要的软件和硬件;2.1.7 具有一定的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3 压力容器设计控制环
13、节及其要点3.1 设计输入3.1.1 审查设计项目是否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批准的项目相符;3.1.2 根据本单位产品开发计划或用户设计委托书及设计条件图由有关部门下达设计任务书。新开发的产品任务书须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3.1.3 设计技术负责人接受任务书后,应对设计条件进行审查。 3.1.4 专业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设计统一规定,明确工程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非规定性的设计计算方法、设计中使用的原始数据、材料选择的细则、零部件选择的原则、图样中应该统一的表示方法和技术要求的统一规定等等,经设计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3.2 设计过程3.2.1 设计人员根据设计条件的要求补充调查、收集有
14、关资料。3.2.2 方案设计3.2.2.1 设计人员经调查研究,根据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其内容为设计总图草图,主要材料品种及规格、主要结构的确定、强度计算,产品的制造、检验、验收和试验要求等。3.2.2.2 重要产品方案设计须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组织审查。3.2.2.3 方案审查 方案设计审查应有可行、局部修改、不可行等结论性意见。对于须修改的方案设计要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由原设计人员负责修改完善。3.2.3 施工图设计1) 图样设计 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由原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且必须采用计算机绘图。并打印出校审的白纸图。2) 设计文件编制 设计人员编制相应的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书、产品
15、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技术条件等设计文件。3) 校审 校、审人员按岗位责任制规定,对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进行校审,并做好校审记录,把好质量关。4)标准化审查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后应经标准化人员按压力容器设计标准化审查要求进行审查。,5) 校审人员认真填写“校审记录”和“设计质量评定卡”。对于设计中由争议的问题,可提交上一级设计人员裁决。对已决定的意见,各级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允许在校审记录上说明个人意见。6) 各级设计人员在“交审的白纸图”上签字齐全后,由设计人根据该白纸图上标明的需修改处,在计算机上进行修改后,方可打印出硫酸纸图,经各级设计人员复审并按规定签署。3.3 设计输出3.3.1 按压力容
16、器设计文件的管理的规定,将设计图样(含交审的白图纸)和设计文件归档。,2、材料、零部件控制,材料、零部件(包括配套设备,下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明确对分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 式和内容,包括对分供方进行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编制分供方评价报告,建立合 格供方名录等,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分供方,应当对分供方许可资 格进行确认; (2)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控制,包括未经验收(复验)或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 使用;(未经验收(复验)或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此句话一定要写上),3.3.2 压力容器总图的
17、蓝图应盖有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3.4 设计验证 通过出厂测试和样机运行进行设计验证,编制测试报告和运行报告3.5 设计文件的修改 3.5.1 设计文件归档后,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任何人都无权修改。3.5.2 如发现错误而确需修改时,一般应由原设计人员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并附上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要时),经原校核或审核人员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送至有关部门。3.5.3 设计文件的修改3.5.3.1 当修改内容能够用文字、局部视图在“设计更改通知单”中表达清楚时,可不修改原设计文件。3.5.3.2 需要修改设计文件时,按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如需修改的设计文件未发送或发送
18、的设计文件已收回时,经批准,可更换原设计文件,同时销毁原设计文件。3.5.4 若设计文件修改后,会引起其它专业相应修改时,设备专业负责人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向有关专业提出;设计文件的更改方法详见设计文件编制规定“设计文件的修改”。,3.5 .5 材料代用1)对制造单位提出的材料代用申请,一般应征得用户的同意后方可处理。2) 对制造单位和用户提出的一般材料代用申请,原则上由原设计人员签署意见,经设计室门技术负责人批准。3)对制造单位和用户提出的重要材料代用申请,原则上由原设计人员签署意见,经原校核或审核人员审核、设计室门技术负责人批准。4) “设计文件变更修改通知单”的分发应符合要求3.6 设
19、计许可、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应执行相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 。,(3)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标识编制、标识方法、位置和标识移植等;(4)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包括储存场地、分区堆放或分批次(材料炉批)等;(5)材料、零部件领用和使用控制,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号、检验 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 的处理等 (6)材料、零部件代用,包括代用的基本要求及代用范围,代用的审批、代用的检验试验 等。(执行“固容规”2.13规定,主要受压元件、原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在竣工图上注明),3、工艺控制,对工艺文件的编制、实施、管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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