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50-2010-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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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CJJ CJJ150-2010 P J107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leachate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2010-07-23 发布发布 2011-01-01 实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公告 第 702 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生活
2、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150-2010,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第5.5.2、6.2.2、6.2.3、6.3.1、6.4.8、6.4.9、8.1.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 7 月 23 日 2前前 言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677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标准,并在广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3、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水量与水质;4.渗沥液处理工艺;5.总体布置及配套工程;6.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7.工程施工及验收;8.工艺调试与运行管理;9.应急处理措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 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 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北京国际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轩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略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略 3目目 次次 1 总则总则. 1 2
4、 术语术语. 2 3 水量与水质水量与水质 . 3 3.1 水量. 4 3.2 水质. 5 4 渗沥液处理工艺渗沥液处理工艺 . 3 4.1 一般原则. 3 4.2 工艺流程. 4 4.3 工艺设计. 5 5 总体布置及配套工程总体布置及配套工程 . 8 5.1 总体布置. 9 5.2 建筑工程. 9 5.3 结构工程. 9 5.4 电气工程. 10 5.5 检测与控制工程. 10 5.6 给水排水与消防工程. 10 5.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 11 5.8 辅助工程. 11 6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环境检测. 11 6.3 环
5、境保护. 12 6.4 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 13 7 工程施工及验收工程施工及验收 . 13 7.1 工程施工. 13 7.2 工程验收. 13 8 工艺调试与运行管理工艺调试与运行管理 . 13 8.1 工艺调试. 13 8.2 运行管理. 16 9 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 18 11 总总 则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规范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做到保护环境、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改建及扩建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1.0.3 渗沥液处理工程的
6、使用年限和处理规模应根据生活垃圾及填埋场、焚烧厂、 堆肥厂、 厌氧消化处理厂、 中转站等各类处理实施的使用年限、建设规模等确定。 1.0.4 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设应在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处理效率,优化运行管理,节约能源,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 1.0.5 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过程应保护好周边环境,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土壤、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 1.0.6 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术术 语语 2.0.1 渗沥液处理系统 渗沥液处理从调节池到处理水排放的各个工艺
7、处理单元的总称,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及浓缩液处理。 2.0.2 初期渗沥液 填埋(05)年的垃圾产生的渗沥液。 2.0.3 中期渗沥液 填埋(510)年的垃圾产生的渗沥液。 2.0.4 后期渗沥液 填埋 10 年以上的垃圾产生的渗沥液。 2.0.5 封场后渗沥液 垃圾填埋场封场后产生的渗沥液。 33 水量与水质水量与水质 3.1 水 量 3.1.1 填埋场渗沥液的产生量应充分考虑当地降雨量、蒸发量、地面水损失、地下水渗入、垃圾的特性、雨污分流措施、表面覆土和渗沥液导排设施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注:新建填埋场渗沥液在没有实测数据的情况下,可参照同地区同类型的垃圾填埋场实际产生量综
8、合确定。 3.1.2 垃圾填埋场渗沥液产生量宜按下式计算: () 1000ACACACIQ332211+=(3.1.2) 式中: Q渗沥液产生量,m3/d; I多年平均日降雨量,mm/d; A1作业单元汇水面积,m2; C1作业单元渗出系数,宜取 0.50.8; A2中间覆盖单元汇水面积,m2; C2中间覆盖单元渗出系数,宜取(0.40.6)C1; A3终场覆盖单元汇水面积,m2; C3终场覆盖单元渗出系数,宜取 0.10.2。 注:I 计算,数据充足时,宜按 20 年的数据计取,数据不足 20 年时,按现有全部年数据计取。 3.1.33.1.3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规模宜按垃圾填埋场平均
9、日渗沥液产生量计算,并应与调节池容积计算相匹配。 43.1.43.1.4 垃圾焚烧厂渗沥液的产生量应考虑集料坑中垃圾的停留时间、主要成分等因素。 垃圾渗沥液的日产生量宜按垃圾量的 1040(重量比)计;降雨量较少地区垃圾渗沥液的日产生量宜按垃圾量的 1015(重量比)计。 3.1.53.1.5 垃圾堆肥厂、厌氧消化处理厂渗沥液的日产生量应考虑垃圾生物处理方式、垃圾成分等因素确定。干法厌氧消化处理厂渗沥液日产量宜按垃圾量的 25%50%(重量比)计; 好氧堆肥处理厂渗沥液日产生量宜按垃圾量的 025%(重量比)计。 3.1.6 3.1.6 垃圾中转站渗沥液的日产生量应考虑垃圾压缩装置的类型(水平
10、或垂直) 、压缩的程度、垃圾的主要组成成分、垃圾的密度等因素。渗沥液日产生量可按垃圾量的 510(重量比)计;降雨量较少的地区垃圾渗沥液日产生量可按垃圾量的 38(重量比)计。 3.1.73.1.7 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渗沥液处理规模宜以日产量确定。 3.2 水水 质质 3.2.1 填埋场渗沥液的设计水质应考虑垃圾填埋方法、垃圾成分、压实密度、填埋深度、填埋时间、填埋场区域的降水、防渗系统、渗沥液的收集系统等因素。 3.2.2 按垃圾的填埋年限及渗沥液水质, 可将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分为初期渗沥液、中后期渗沥液和封场后渗沥液。填埋渗沥液具体水质确定应以实测数据为准
11、,并应考虑未来水质变化趋势。在无法取得实际数据时,可参考同地区、同类型的垃圾填埋场实际情况确定。 3.2.3 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建和扩建工程,渗沥液水质应根据实际监数据确定;5新建工程渗沥液水质可参考同地区、同类型的垃圾处理设施实际情况确定。 4 渗沥液处理工艺渗沥液处理工艺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渗沥液处理工艺应在对渗沥液处理工程相关数据进行调研和评估后确定。 4.1.2 渗沥液处理工艺应根据渗沥液的日产生量、 渗沥液水质和达到的排放标准等因素,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1.3 渗沥液处理通常宜采用组合处理工艺,
12、组合处理工艺应以生物处理为主体工艺。 4.1.4 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艺应考虑垃圾填埋时间及渗沥液的水质变化等因素。 4.1.5 渗沥液处理产生的污泥, 宜经脱水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或与城市污水厂污泥一并处理, 也可单独处理。 膜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宜单独处理,垃圾焚烧厂的浓缩液宜均匀回喷至垃圾贮坑或焚烧炉。 4.1.6 建设在垃圾填埋场附近的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厂产生的渗沥液宜与填埋场渗沥液合并处理。 4.1.7 渗沥液处理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有备用,宜应具有防腐性能。 4.2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 4.2.1 渗沥液处理工艺可分为预处理、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渗沥液的处理工艺应根据
13、渗沥液的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要求综合选取。宜选用6“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图 4.2.1) 。也可用下列工艺流程: 1 预处理+深度处理 2 生物处理+深度处理 图 4.2.1 常规工艺流程 4.2.2 渗沥液处理工程应设调节池、并宜采取有效措施均化水质、水量。 4.2.3 各处理单元工艺方法应根据进水水质、水量、排放标准、技术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确定。 4.2.4 深度处理应根据渗沥液水质和排放标准选择纳滤、 反渗透等膜分离深度处理工艺, 或选择吸附过滤、 混凝沉淀、 高级氧化等深度处理工艺。 4.3 工工 艺艺 设设 计计 4.3.1 调节池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垃
14、圾填埋场渗沥液调节池容积确定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 的有关规定。 2 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渗沥液调节池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 24h; 渗沥液 调节池 预处理 生物处理 深度处理 污泥处理 浓缩液处理 73 调节池宜设计为 2 个或分格设置; 4 渗沥液调节池宜采取加盖导气措施及臭气处理措施。 4.3.2 选择水解酸化技术作为预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力停留时间宜为(2.55.0)h; 2 pH 值宜为 6.57.5; 4.3.3 混凝沉淀预处理药剂的种类、 投加量和投加方式应根据渗沥液混凝沉淀的工
15、艺情况、实验结果等因素确定。 4.3.4 厌氧生物处理可采用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UASB)及其变形、改良工艺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常温范围宜为(2030),中温范围宜为(3338); 2 容积负荷宜为(515)kgCOD/(m3d) ; 3 pH 值宜为 6.57.8。 4 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应利用或安全处理。 4.3.5 好氧生物处理宜选择氧化沟、纯氧曝气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序批式生物反应器、生物滤池、接触氧化池、生物转盘等。 4.3.6.氧化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氧化沟进水化学需氧量 9COD)宜为(20005000)mg/L; 2 污泥负荷宜为(0.050.2)kgBOD
16、5/kgMLSS; 3 混合液污泥浓度(MLSS)宜为(30005500)mg/L; 4 污泥龄宜为(1530)d; 5 氧化沟池深宜为(3.55)m。 4.3.7 纯氧曝气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氧气浓度不宜低于 90%; 2 溶解氧(DO)宜为(1020)mg/L; 83 混合污泥浓度(MLSS)宜为(1000020000)mg/L; 4 进水化学需氧量(COD)宜为(10006000)mg/L; 5 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224)h。 4.3.8 膜生物反应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膜生物反应器分为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内置膜宜选用板式、中空纤维微滤或超滤膜,外置膜宜选用管式超滤膜
17、; 2 进水化学需氧量(COD)宜为(100020000)mg/L; 3 温度宜为(2035); 4 混合污泥浓度(MLSS):内置式宜为(800010000)mg/L,外置式宜为(1000015000)g/L; 5 污泥负荷:内置式宜为(0.080.3)kgCOD(kgMLSSd) ,(0.050.25)kgNO3-N/(kgMLSS.d);外置式宜为(0.20.6)kgBOD5/(kgMLVSSd),(0.050.3)kgNO3-N/(kgMLSSd) ; 6 剩余污泥产泥系数:(0.10.3) kgMLSS/kgCOD。 4.3.9 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沉淀时间宜为(1.5
18、2.5) h; 2 表面水力负荷不宜大于 0.8 m3/(m2.h); 3 出水堰最大负荷不宜大于 1.7L /(m. s) 。 4.3.10 深度处理工艺应采用可靠的预处理措施,确保进水符合纳滤和反渗透系统的要求。 4.3.11 纳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水悬浮物不宜大于 100mg/L; 2 进水导电率(20)不宜大于 40000S/cm; 93 温度宜为(830); 4 pH 值宜为(5.07.0); 5 纳滤膜通量宜为(1520)L/(m2.h); 6 水回收率不得低于 80%。 4.3.12 反渗透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水悬浮物不宜大于 50mg/L; 2 进
19、水导电率(20)不宜大于 25000S/cm; 3 温度宜为(830); 4 pH 值宜为(5.07.0); 5 反渗透膜通量宜为(1015)L/(m2.h); 6 水回收率不得低于 70%。 4.3.13 吸附过滤工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附剂种类应根据前段处理出水水质、排放标准,吸附剂来源等多种因素综合选择,宜优先选择活性炭作为吸附剂。 2 当选用粒状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宜进行静态选炭及炭柱动态试验,确定用炭量、接触时间、水力负荷与再生周期等。 4.3.14 污泥和浓缩液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渗沥液处理中产生的污泥宜与城市污水厂污泥一并处理,当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或单独处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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