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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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一)血培养指征 患者出现寒战,体温超过38或低体温,怀疑血流感染时,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医院内肺炎;留置中心静脉导管超过72 h;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有严重基础疾病、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 (二)采血时机 一旦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应立即采血做血培养,最好在抗菌治疗前或停用抗菌药物24 h后,以寒战、发热时采集为宜。 (三)采血流程 消毒 1培养瓶消毒程序:用消毒液消毒培养瓶橡皮塞,待干燥后使用。 2皮肤消毒程序:用消毒液从穿刺点向外画圈消毒,至消毒区域直径达5 cm以上,待消毒液挥发干燥后
2、(常需30 s以上)穿刺采血。 静脉穿刺和培养瓶接种 成人用注射器无菌穿刺取血后,排尽针头内空气,直接注入血培养瓶,勿换针头(如果行第二次穿刺或用头皮针取血时,应换针头),先注于厌氧培养瓶,避免注入空气,然后注入需氧培养瓶,轻轻混匀以防血液凝固。近年来,临床普遍采用负压血培养瓶,将血从患者静脉直接吸入血培养瓶,减少污染环节。 注意事项 1检验单需注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血液采集时间和部位、临床诊断等患者信息。 2采血部位通常为肘静脉,疑为细菌性心内膜炎时以肘动脉或股动脉采血为宜,切忌在静滴抗菌药物的静脉处采血。除非怀疑有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否则不应从留置静脉或动脉导管取血,因为导管易被皮肤正常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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