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笔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笔记.docx(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笔记 为帮助广阔考生在公共基础学问考得高分,对相关法律的重要考试内容进行筛选,总结成笔记。以下是由学习啦我整理关于公共基础学问法律笔记的内容,供应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爱! 公共基础学问法律笔记 【重点法条】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心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主动性的 原则。 【意思分解】 1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宪法序言所指出的。 2 第1条规定了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是: (1)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 (2)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3、以学问分子为依靠力气之一; (3)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爱国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 第2、3条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 (1)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全部国家机构; (3)统一协调全部国家机构,共同行使国家权力; (4)贯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4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不要混淆】 政体、国体、根本制度、组织原则内容各不相同,须要留意。 【重点法条】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
4、公有制,即全民全部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歼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安排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全部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安排为主体、多种安排方式并存的安排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全部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气。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经济。 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
5、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经济。 国家爱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激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爱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意思分解】 以上4个条文规定了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和安排制度,非常重要。又加之这4个条文都先后经过了宪法修正案的修正,故成为考试的重点。 1 第6条有以下几层意思: (1)我国基本经济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全部制经济共同发展。
6、 (2)安排制度:社会主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安排,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坚持按劳安排为主体、多种安排方式并存的安排制度。这里应区分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安排制度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安排制度的差异。 2 对于第7条,考生应留意: (1)国有经济与全民全部制经济是同义语。 (2)国有经济的地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气。 3 了解第8条第1、2款的规定,重点驾驭第3款: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是激励、指导和帮助。 4 重点驾驭第11条: (1)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基础的政策是:引导、
7、监督和管理。 【不要混淆】 1 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原则的安排制度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安排制度的区分。 2 国家对集体经济和对私营、个体经济政策的区分。它们各为6个字,但是不同的6个字:前者是激励、指导和帮助;后者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重点法条】 第九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全部,即全民全部;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全部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全部。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全部的以外,属于集体全部;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全部。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
8、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运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运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需合理地利用土地。 【意思分解】 以上两个条文关于自然资源全部权、运用权的基本规定,应留意: 1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公民全部,也可以属于集体全部,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全部,即全民全部(第9条第1款)。 2 关于第10条规定的土地全部权、运用权制度,读者可参见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意思分解。 【不要混淆】 1 再次提示读者留意第9条第1款中几类自然资源全部权人的差别。 2 水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全部。 【
9、重点法条】 其次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志向教化、道德教化、文化教化、纪律和法制教化,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议。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化,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化,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意思分解】 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两个方面: 1 教化科学、文化建设 (1)发展社会主义教化事业(第19条)。 (2)发展科学事业(第20条)。 (3)发展卫生和体育事业(第21条)。 (4)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第22条)
10、。 2 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1)普及志向道德、文化和法纪教化,培育四有公民(第24条第1款)。 (2)提倡五爱教化,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第2款)。 (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化,反对腐朽思想(第2款)。 【不要混淆】 考试考查以上诸条内容的角度往往是让考生推断某一项内容是属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教化科学、文化建设内容,还是属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因而,这里的难点即在于分清晰精神文明建设两大项内容各包含了哪几个子项内容。 【重点法条】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
11、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殊行政区。在特殊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根据详细状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意思分解】 1 第30条关于行政区划的规定,应留意: (1)我国的行政区划并存着三级制与四级制。 (2)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3)宪法第112条所规定的自治机关的范围应与本条联系记忆。 2 宪法第31条是我国建立特殊行政区的法律依据,对此,读者务必牢记在心。留意只有全国人大有权确定特殊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看过公共基础学问法律笔记的人还看了: 1.公共基础笔记第三部分法律 2.公共基础学问试题:全真预料卷一 3.公共基础学问考点:行政法之公务员基本制度 4.2022公共基础公务员考试之法理学 5.公共基础学问重点:法律民法学问民事代理行为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