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经济法基础教程》练习题答案1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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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经济法基础教程练习题答案1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章观念运用参考答案1。 某甲5岁的儿子根据其祖父的遗嘱继承其祖父留下的一笔财产,并由其父某甲保管。儿子满18岁后,要求使用这笔财产。某甲认为儿子大逆不道,忘恩负义,并认为幼儿根本不能拥有任何财产。问:(1)某甲5岁的儿子能否继承其祖父的遗产?(2)该财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3)儿子满18岁后能否使用该财产?参考答案:(1)某甲5岁的儿子能够继承其祖父的遗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2)该财产的所有权为儿子。因为财产的所有权人为儿子,父亲对财产仅有管理权。(3)可以使用。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儿子年满
2、18岁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 李凌与林红于2011年结婚,2012年生育一子李小明,2015年李凌与林红协议离婚,李小明由李凌抚养.2018年李小明在与邻居小孩玩耍过程中将一男孩张明新打伤,张明新共花去治疗费6000余元。张的父母多次找李凌商议解决,但李凌称:“这孩子我管不了,有什么事你们找他妈妈去吧,我不为他惹的事操那个心。”张明新的父母遂起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予以赔偿,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前通知李凌到庭,但李凌拒不到庭。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中的一些问题必须李凌到庭才能查清,遂延期审理,又向李凌送达两次传票,要求其到庭,李凌仍予以拒绝。县人民法院遂对其拘传。开庭以后,李凌到县人大常委会控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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