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doc
《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doc(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业经学校审定,现予印发执行。二七年十月六日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印章,确保印章的安全使用,维护印章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印章刻制。(一)凡冠有“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海南大学”字样的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印章和专用章,以及校领导的签名章,统一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负责审批、刻制、
2、启用、变更、注销、归档等工作。校内科级(含)以下单位一般不刻制印章,确属业务需要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二)校内增设机构或机构更名,经报党委书记、校长批准;由两办根据机构设立或更名的文件,按照统一标准报送公安局审批,刻制后颁发给使用单位。(三)新刻制和更新的印章,由两办发文留取印模并通知启用。作废的旧印章由两办留取印模后统一注销。(四)机构撤销后,印章由两办收回注销。(五)校级机构印章变更或注销后,两办须发出印章更改通知,并报送有关单位。特殊情况应登报声明。第三条 印章的管理。(一)各单位印章要指定专人保管与使用。各单位领导不得自行保管印章。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印章分别由两办主任负责监督,由监
3、印员专门保管与使用。(二)监印员必须亲自用印。监印员暂离岗位时,可临时委托办公室其他人员监印,但必须做好交接手续。(三)各单位的印章只限在办公室使用,因公外出需携带印章使用,必须经该单位领导批准,由监印员携章前往监印,用毕立即返还。校级印章只限在两办办公室内使用。特殊情况(成批加盖不方便搬动的证书、报表、上级文件等),经两办主任批准,由监印员携带印章前往现场监印,用毕立即返还。(四)所有用印证件、文件等,必须打印清晰、整洁、规范。有存档价值的手写材料,一律用钢笔和毛笔书写,凡不符合规定的证件、文件不予用印。第四条 各类印章使用范围。 (一)校级印章的使用范围校级印章系指“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南 大学 印章 管理 规定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