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菌学检查标本采集技术操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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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菌学检查标本采集技术操作规范【适应证】1.怀疑真菌性角膜炎。2.怀疑真菌性结膜炎。3.怀疑眼睑及睑缘等处皮肤有真菌性感染。4.怀疑泪道的真菌感染。5.怀疑眼内真菌性感染者。【禁忌证】因精神因素或全身状况不适合检查者。【操作方法及程序】1.眼部真菌学标本采集具体方法参见细菌学标本采集操作步骤。 2.采集标本的直接镜检法 (1)将采集标本放置于洁净的载玻片上,滴加5%-10%氢氧化钾少许,覆以盖玻片。 (2)在弱火焰上缓加温,使杂质溶化清晰。 (3)在显微镜下,直接观察菌体、菌丝和抱子等的形态。 (4)必要时可以加温固定,用过碘酸雪夫染色法、抗酸染色法或革兰染色法等,作进一步的鉴别观察。 3.采集标本培养法鉴定 (1)将采集标本根据组织来源部位不同接种于相应培养基上,如Sabouraud葡萄糖或麦芽糖琼脂培养基、血液琼脂培养基等。 (2)放置在培养箱内孵育1-4周,每周观察3次。培养温度为22-28C,湿度为4O%-50%。 (3)依据真菌生长速度、菌落外观、菌丝、抱子或菌细胞形态等参考指标来判断结果。 【注意事项】 1.在进行真菌鉴别时,必要情况下,可应用生化反应、血清学反应或动物接种等方法。 2.采集的标本进行培养时,可在培养基内加人抗菌药物,以防细菌污染。3.采集标本的器械注意灭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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