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业务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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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票据业务办事指南 为方便省直各用票单位办理财政票据业务,综合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现拟制了财政票据业务办事指南,如有业务流程调整以随后网站更新内容或下发通知为准。各州(市)财政部门可参考本指南制定辖区内相应财政票据业务办事指南。 1、 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财政票据业务办理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政策咨询:徐斌 办公室地址:华山南路130号7002室 电话:0871-63956198 省级直管单位票据管理业务:王曦 办公室地址:华山南路130号7002室 电话:0871-63957304州(市)财政票据领用业务、财政票据领用计划申报和财政票据销毁业务:郭家荣 办公室地址:华山南路130号7
2、002室 电话:0871-639572262、 怎么新办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一)行政事业单位新办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省政府和编办的成立批文复印件)、法人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涉及收费的,需提供收费依据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3.书面申请(模板详见附件1)。4.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财政票据专管员即申请单位专门管理财政票据的工作人员),贴财政票据专管员照片,填写个人资料,照片还需要提供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带来)。5.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新办需提供以下资料1.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章
3、程复印件(章程需盖有民政厅核准章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由申请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模板详见附件1)。3.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财政票据专管员即申请单位专门管理财政票据的工作人员),表格上必须贴财政票据专管员的照片,填写该人资料,照片还需要提供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带来)。4.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以上表格可到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票据管理专栏云南省财政票据相关业务表格下载进行下载。3、 再次申领财政票据怎么办财政票据用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完毕后,需再次申领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 领用申请(领用申请模板详见附件2)2. 上次申领的已经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3. 上一年度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计划
4、表4. 云南省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表5. 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四、为何要申报领用计划因云南省所有财政票据均为免费提供,每年需申请财政资金进行印制工作,为保障印制经费按时下达,所有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必须申报下一年度财政票据领用计划,以保证第二年财政票据印制工作顺利开展,不申报第二年领用计划的,视为无使用需求,不再发放财政票据,也不可以申请领用计划调整。每年申报的时间不确定,请关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中的财政票据栏目。五、领用计划已经领完,财政票据不够使用怎么办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上一年度申报了财政票据领用计划,计划内财政票据已经领用完毕,因工作需要,需要增加领用计划的,请写出调整申请,填写云南省财政票据
5、领用计划调整表后方可领用。(计划调整申请模板详见附件3)领用计划调整表请到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票据管理专栏上一年度关于申报领用计划的通知里面下载。六、财政票据或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遗失怎么办因不慎遗失云南省财政票据或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的,自发现之日起到本地报纸登报作废并提供遗失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和报纸原件到云南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七、 财政票据专管员怎么变更因财政票据专管员离职或岗位调整需更换专管员的,请重新填写云南省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贴需要更换的专管员的照片,照片还需要提供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带来)。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云南省财政票
6、据专管员登记备案表请到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票据管理专栏中云南省财政票据相关业务表格下载下载。八、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怎么注销因单位撤销、合并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需在单位注销前提供书面申请说明注销情况(申请模板详见附件5)、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所有财政票据存根,填写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审批表、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汇总表和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明细表(表格到财政票据栏目的云南省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办法中下载)到云南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办理注销业务。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九、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资料变更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资料变更需提供单位申请(申请模板详见附件6)、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法
7、人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请到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票据管理专栏中云南省财政票据相关业务表格下载下载。十、财政票据怎么代开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年度使用量达不到50份的,可以申请到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进行代开(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不进行代开业务办理)。代开业务一般只代开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代开单位需提供云南省财政票据代开申请表、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资金来源证明(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云南省财政票据代开申请表请到业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代开申请表填写示例模板详见附件7)。资金来源证明:代开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的需提
8、供捐赠协议复印件;代开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需提供资金下达文件复印件;代开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原则上不需要提供来源证明,在申请表内说明。十一、财政票据怎么办理核销财政票据使用完毕后,用票单位写出核销申请或填写核销申请表,提供使用完毕后的财政票据和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报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的活动。分为“验旧领新”核销和集中审验核销。经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的财政票据,由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在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和财政票据上加盖核销专用章并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内进行核销处理后,财政票据由使用单位带回保存至5年后办理销毁。审验不合格的,由用票单位进行整改后再次进行审验,直至审验合格
9、。财政票据审验不合格的暂停供应财政票据。(一)“验旧领新”核销按再次申领财政票据申请模板提供申请,并提供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和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提交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集中审验核销对财政票据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写出核销申请(集中审验核销申请示例详见附件8),并提供云南省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表格到财政票据栏目的云南省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办法中下载)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财政票据,由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在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加盖核销专用章并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内进行核销处理后,财政票据由使用单位保存至5年后办理销毁。审验不合格的,由用票单位进行整改后再次进行审验,直至审验合格。十二、财政票
10、据怎么销毁用票单位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经财政部门进行审验核销后,单位保存满5年后(特殊用票量特别大的单位经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保存满2年),写出销毁申请(销毁申请示例详见附件9),填写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审批表、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汇总表和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明细表(表格到财政票据栏目的云南省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办法中下载),表格需提供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交由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在审批表和云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加盖“财政票据销毁专用章”,并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内对相应的财政票据作销毁处理后,按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要求,将财政票据存根交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除财政票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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