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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任务书-最后稿【精品文档】第 15 页附件2: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任 务 书学校名称: 沈阳师范大学 (盖章) 基地名称: 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基地 基地类别: 文科实践教育基地 依托单位: 辽宁省民政厅 基 地 负 责 人: 刘平 联系电话(手机): 024-86592520 辽宁省教育厅制填写说明1. 任务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 申报表中各项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3. 任务
2、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4. 实践基地类别: A工程实践教育中心;B文科实践教育基地;C理科实践教育基地;D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E法学教育实践基地;F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G药学实践教育基地;H其他。5. “基地工作职责”是指在基地承担的具体教学和管理任务。6. 兼职人员是指编制不在基地,但在基地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1实践教育基地总体情况 实践教育基地名称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基地所属类型文科实践教育基地基地依托单位辽宁省民政厅建立时间2012.6基地面向的主要高校辽宁省开办社会工作、社会学及相关专业各院校年接待实践学生人数1200人基地简介发展历程沈阳师范大
3、学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基地是辽宁省民政厅与沈阳师范大学合作建立的开放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服务教学实践基地。2008年-2012年的四年间,在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协作下,依托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先后在省内建立了一批实践教学基地。2012年6月,我校与省民政厅组建了辽宁省社会建设研究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7月,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再次与民政厅协同合作,组建了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基地。基地负责人(学校)姓 名刘平性别男出生年月1954.11民族汉专业技术 职 务教授学位学士毕业院校沈阳师范学院
4、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 编110034电子邮箱Ssdlp5483手机号码13898150358主要职责主持基地实践教学全面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基地建设参与各方管理;根据基地建设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及时检查督促,定期总结;制定基地教研交流和合作计划;指导基地各研究室等部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和管理基地各研究室等部门项目经费和课题申报;领导展开基地教风、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主持基地会议,总结基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基地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姓 名徐铁南性别男出生年月1954.05民族汉 职 务厅长学位研究生毕业院校浙江大学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
5、年大街260号邮 编110015电子邮箱2008mzt手机号码13889232266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调整和确定基层实践教学依托机构,选派有经验的实践指导人员,向学校反馈学生的实践情况并参与学生实践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估。专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其它博士硕士学士其它总人数平均 年龄人数410516211938占总人数比例21%53%26%84%11%5%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学位基地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基地工作年限基地工作职责是否专职兼职人员所在单位、部门1刘 平男1954.11学士主任教授2督导是2秦海霞女1973.3博士副主任教授2督导是3陶双宾男1975.7博士副主任副教授2督导是4王立波女19
6、58.6硕士教授2督导是5吉国秀女1971.7博士教授2督导是6李洪君男1974.3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7王丽丽女1977.7博士在读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8吴世旭男1975.5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9张 青女1969.3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10艾 晶女1976.4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11詹 娜女1978.11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12蒋 平女1974.1博士在读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13王庆明男1982.6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14聂家昕男1977.6博士副教授2实训导师是15许铁男1977.6博士讲师2实训导师是16毛 伟男1979.4博士讲师3实训导师是17姬广绪男1982.4博士讲师2实
7、训导师是18李 阳女1979.8硕士讲师5实训导师是19张 娜女1981.4博士在读办公室主任讲师6实训导师是基地成员简表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学位基地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基地工作年限基地工作职责是否专职兼职人员所在单位、部门20王宗民男1963.06学士副主任研究员2督导否辽宁省民政厅21王晓忠男1965.08学士副主任研究员2督导否辽宁省民政厅22居玉清男1956.10学士研究员2督导否沈阳市民政局23药 志男1970.11学士高级教师2督导否辽宁省民政培训中心24高丽华女1960.07副研究员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养老院25姜文宁女1961.02副研究员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养老院26李艳萍女196
8、5.05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儿童福利院27李 丽女1976.06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儿童福利院28吴雨曈女1974.03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和平区社工协会29孙宇红女1972.04学士高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和平区湖畔社区30郭 颖女1960.05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沈北新区敬老院31董 健女1962.03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东陵区中心敬老院32陈松蒲女1964.092实训导师否松蒲博爱护养中心33杨玉柱男1962.12学士副研究员2实训导师否爱之光基金会34肖一兵男1963.06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35刘 政男1973.10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
9、师否大连市救助管理站36郭玉桥女1980.11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大连市救助管理站37简 宏男1956.052实训导师否鞍山市养老院38伊 兵女1968.08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39唐君英女1970.07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本溪市慈善总会40董桂根男1958.04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丹东市第一社会福利院41陈 刚男1960.07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辽阳市白塔区民政局42范 玲女1979.05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辽阳市白塔区社会工作处43刘庆凯男1969.01学士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铁岭市慈善总会44张曙光男1965.042实训导师否朝阳市
10、社会福利院45王成林男1967.08中级社工师2实训导师否葫芦岛军休服务管理中心(续前表)2、建设目标分建设总目标和分年度建设目标两部分阐述2.1总目标:使实践基地成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现途径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认识社会与服务社会的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相关专业大学生的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就业能力。通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探讨一种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岗位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模式。争取经过3-5年的建设,建成省级文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辽宁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出贡献。2.2年度分目标:实践基地在2年的建设周期内,将主要完成如下分目标:2012.09-201
11、3.01,建设目标为实践基地的制度规章建设与编制学生实地观摩教学体系。观摩教学主要是进入省内各实践基地进行机构探访,了解服务对象及其问题,撰写观察报告。2013.03-2013.07,建设目标的重点为实验室模拟实践与实践基地实训教学的衔接。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微观社会工作方法课程上,加强实验室模拟。在老年社会工作实务、妇女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实务方面,侧重与实践基地的结合。在实践基地导师与专业课教师共同指导下,进行情景化操作、设计和撰写个案和小组工作报告的训练。2013.09-2014.01,建设目标为分领域实践基地实训教学。该阶段的实训教学将强化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等宏观社会工作
12、方法的教学,完善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社区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以及医务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社工实务,逐步兼容服务于各类人群及机构的工作模式,进行撰写项目论证和项目评估报告的训练。同时,执行毕业论文双导师(即专业导师与实训导师)实际指导的前期工作。2014.03-2014.07,建设目标为实现基地顶岗实习。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或毕业设计,执行双导师指导工作,同时选择洽谈就业意向。其中在就业环节,将与辽宁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协同,建立就业直通管道,达成就业意向,帮助学生实现就业。此外,在基地教学周期的不同阶段,基地会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学力层次的受训学生或学员,组织常规的实践教学班与学期课程,同时亦
13、灵活安排部分实践教学环节,以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专业实践训练的需要。3、建设方案(具体体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校企联合的管理体系构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及开放的共享机制建设)3.1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3.1.1“三体系、三层次、三平台”的多元化文科实践教学模式在常规教学模块,基地将着力建设由实践教学目标、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形式、实践教学研究、实践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考核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构建以“三体系(即课内实践教学体系、综合实践体系、创新教育体系)、三层次(即基础实践层次、专业实践层次、社会实践层次)、三平台(即实验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基地平台、社会实践场所平台)”为特征的较为
14、完善的多元化实践教学内容体系。3.1.2“实践教学、政策评估与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基地项目制的优才培养模式在常规教学模块外,基地将同时支撑优秀人才的选拔、扶持与培养。基地将立足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实务水准、政策评估与科研水平的提高,从大学生实习、实务、科研实践等几个方面入手,树立基地项目制的优才培养模式,作为基地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计划设立的基地项目有:(1)大学生创业创新训练立项;该项目将与学校、教育厅乃至教育部等纵向相关项目实现无缝对接。(2)基地教学改革项目;项目将支持与基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关的教改立项。(3)基地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以多种形式支持开放课程建设,并聘请有实际建设和指导经验的
15、优秀教师作为指导团队,以尽最大程度供给专业知识的课程教学资源。(4)基地社工实务训练项目。该项目将依托基地教师工作坊、工作室等,为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生乃至有培训和指导需求的学习者提供社会工作实务训练。3.2校企联合的管理体系构建基地将致力于健全教学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教学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班子,由学院和实践基地领导牵头,成员由具备丰富的专业教学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督导专家组成。主要职能是研讨实践基地的教育规律,选择和确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实践能力组合,协调和规范实践基地相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和工作目标,全面督导实践教学基地各方面工作的有效运行。同时,建立并
16、逐步完善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使基地建设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完善实践基地制度建设,如实践教学的质量管理、运行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实践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安全和权益的保障措施;依据相关专业的特点,逐步整合教学资源,保证实践基地的开放性;在运行机制上,统筹安排、调配相关教学资源和教育资源,保证实践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在前述实践教学基地领导与管理制度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高校和实践依托单位双方的职责和任务。其中,沈阳师范大学是基地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沈阳师范大学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负责基地实践教学各方面的管理工作。1.成立实践基地教学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设在沈阳师范大学,全面负责整
17、体教育目标与实践教学过程的整合与指导。2.制定实践教学基地教育目标和教育原则。3.制定实践教学基地的各阶段、各方面的教育教学任务。4.制定基地实践教学质量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5.明确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在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职责和任务。6.与依托单位共同制定学生实践过程中的安全与权益的保障措施。7.与依托单位共同建立和制定实践场地的工作秩序规程。8.与依托单位共同建立实践教学过程的各项管理文件和工作档案。9.根据实践过程和研究方向,配合实践基地做好双导师制的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辽宁省民政厅是基地依托的基层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协调部门,辽宁省民政系统相关基层社会服务机构为专业实践场所。各实践依托基层单位
18、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全省民政工作和社会建设的需要,调整和确定基层实践教学依托机构。2.根据实践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实践指导人员。3.对学生进行相关专业和岗位知识与规范的培训教育。4.向学校反馈学生的实践情况,并参与学生实践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估。5.与沈阳师范大学共同制定学生实践过程中的安全与权益的保障措施。6.与沈阳师范大学共同建立和制定实践场地的工作秩序规程。7.与沈阳师范大学共同建立实践教学过程的各项管理文件和工作档案。8.根据实践过程和研究方向,配合沈阳师范大学做好双导师制的指导教师遴选工作。3.3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3.3.1基地依托单位师资队伍情况现有校外督导26人,主要由民政系统
19、相关部门、相关研究院所、社会服务机构的领导和一线工作人员组成。学历层次分布合理,实践经验丰富,在多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给予学生多方位的政策和专业指导。3.3.2学校原有专业师资队伍情况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9人,形成了专业化、年轻化和高学历为典型特征的专业团队。在职称结构上,有教授4人,副教授10人,讲师5人;在学历结构上,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的有12人,博士在读3人;在专业结构上,有社会学博士9人,人类学博士3人,民俗学博士2人,经济学博士1人;在年龄结构上,五十岁以上的2人,均为教授;三十岁以上的1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讲师4人;八十年代以后
20、出生的3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学院大部分教师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3.4开放的共享机制建设基地将通过辽宁省民政厅基层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与沈阳师范大学及省内高校各相关专业的合作,建立开放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基地。首先是对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共享。基地将在课程教学、实践技能教学、实务操作与训练等环节,实现共享,凡在基地中登记的大学生,均可按需学习和得到专业指导。其次是对社会相关部门的共享。基地将加强和推进校外实践基地实习制度,使校内实训、校外实习的人才培养体系得以进一步强化与提升;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搭建专业
21、实践能力的培养平台,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在教学和实践、实务训练、顶岗实习的同时,将其专业技术提供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区,乃至社会群体,实现对外的共享。其三是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对社会相关群体的共享。基地将扶持建设专业拓展训练课程。目前主要为:(1)民间组织管理与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研究;(2)院舍机构中孤残儿童成长危机干预研究;(3)婚姻家庭治疗研究;(4)老年养护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和技巧研究;(5)贫困救助群体目标定位方法和技巧研究。其四是实践基地远程教育与网络课程建设。在教学实践基地发展过程中,通过教学经验、教学模块的积累,及时开发远程教育课程与网络课程,以满足向省内外共享单位开放基地公开课程
22、(open course)和满足实践教学过程网络互动的要求。这将是保证实践基地共享性与开放性的重要支撑条件。4.进度安排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的进度安排如下:(1)在空间布局上,编制基层社会服务相关机构实践基地整体布局。侧重考虑地区中心城市和相关服务行业的特点,同时兼顾辽宁省相关高校各专业实践教学共享需求的可能性。进度安排:2012年-2013年重点在沈阳市确立10-12个实践教学基地,2013年-2014年,在辽阳、大连、锦州分别设立6-8个实践教学基地。(2)在行业选择上,结合当前我国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目标,突出社区建设服务和养老及相关弱势群体救助服务的实践基地建设。侧重在民生建设为重点的
23、社区和社工服务机构。进度安排:2012年-2013年重点建设城市社区服务实践教学基地,2013年-2014年重点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践教学基地。(3)在人才培养规划上,依据辽宁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辽宁省社会工作本科招生计划规模的要求,使基地的实践教育功能在行业类别和培训规模上满足辽宁省社会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进度安排:2012年-2014年,使本专业的本科教学完全纳入基地实践教学体系,并根据辽宁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的需要,满足各项实践观摩和专业培训的教学服务。(4)在师资队伍上,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校内外结合、专兼职结合的实践教学团队,注重发挥有实践经验的兼
24、职教师和督导队伍的作用。进度安排:2012年-2014年,在现有专职教师队伍的基础上,规模上增加2-4人;校外教师队伍上,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和优化所在社会工作的领域和结构。2012年10-12月,将继续展开基地督导和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规模、能力和专业水平。(5)在功能设计上,为相关专业提供前期观摩,中期的实践技能训练,后期的上岗服务等系列实践环节,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和融入专业价值理念。同时注重对省内各相关高校的资源开放与共享。进度安排:2012年-2013年,将主要侧重于社区社会工作方法、实务的实践教学训练与指导,兼及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妇女儿童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
25、作等领域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观摩与实践;2013-2014年,在高年级的实践教学与顶岗实习的基础上,实现专业价值理念和科学方法的融入,以优异的专业教学与职业能力实现与直接就业岗位的对接。在基地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开展校内及同城的相关专业的资源共享,2013年后逐步推向其他城市和相关院校。5预期成果(含主要成果和特色)具体阐述特色的体现与标志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基地的主要特色及标志性预期成果主要为:5.1特色之一:高校与政府职能部门协同合作的特色。在我国政府主导的社会建设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现有体制下,辽宁省民政厅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需求方面有高度的指导协调能力。建设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具有辽宁省唯
26、一的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省级社会学重点学科,也是全省唯一同时具有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和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在过去几年间,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与辽宁省民政厅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继2010年为省民政厅领导和省内各市民政局长讲授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之后,2011年社会工作对外从事培训服务教师进一步增多,范围进一步扩大。2012年6月,省民政厅同意并支持沈阳师范大学关于上报在沈阳师范大学设立辽宁省社会建设研究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的请示。在此基础上,基地实施方案明确纳入“在辽宁省民政厅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政系统基层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大学生实践基地的建设”条款,进一
27、步拓宽了双方的合作基础。5.2特色之二: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色。在建设周期内的标志性预期成果为:(1)在专业学术会议方面,举办东北三省社会工作实践案例分析研讨会。(2)在专业研究与教学改革方面,发表专业论文20篇,其中,10篇为核心期刊或社会工作专业最高级别刊物。(3)在人才培养方面,经基地指导和训练的大学生参加高级别学术竞赛活动,获奖为30项,其中,省级不低于10项。(4)在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将组织新建5-8所立足社区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基地,以指导教师和大学生为专业技术支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目前,已建成2所。5.3特色之三:实践教学改革创新的特色。基地
28、将大力支持立足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实务水准、政策评估与科研水平提高的教学改革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的标志性预期成果为:(1)基地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支持基地教师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改革。目前已经支持16项。(2)基地实践教学改革项目,支持立足实践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关教改立项。(3)基地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以多种形式支持开放课程建设,优先支持质量较高、认可度较高和目前急需的课程项目。目前已经支持5项。(4)基地社工实务训练项目,该项目将依托基地教师工作坊、工作室等,为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生乃至有培训和指导需求的学习者提供社会工作实务训练。5.4特色之四:社会工作的专业
29、化和职业化与就业对接的特色。在建设周期内的标志性预期成果为:(1)2013年省民政厅在沈阳师范大学建立辽宁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孵化基地1处。(2)实现在辽宁省民政系统优先招聘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6学校支持与保障沈阳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不遗余力地支持社会工作教师的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迅速提升了社会工作教师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社会影响。6.1经费投入保障沈阳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在原有生均实践环节经费投入的基础上,2010年我校又投资100余万元,增加有效面积300多平方米,建成了国内较先进的社会工作实验室。到目前为止,沈阳师范大学在社会工作实验室
30、建设、师资培训、学术交流、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已相继投入专项经费130余万元。6.2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关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意见,“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国家以及辽宁省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2011年中组部、民政部等十八部委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工作的专业方向和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2012年6月,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中,辽宁省民政厅批复了沈阳师范大学关于上报在沈阳师范大学设立辽宁省社会建设研究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的请示,在此基础上,基地实施方案又明确纳入了“在辽宁省民政厅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政系统基层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大学生实
31、践基地的建设”条款,为基地建设所需依托单位的协调、支持和指导提供了实际运行的保障。沈阳师范大学将社会学及相关专业列为重点建设对象,在人才、资金、物力等方面获得了校内的支持与保证。6.3教学质量保障实践基地的教学质量保障,依托于原有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与实践教学管理体系的结合。近年来,沈阳师范大学不断探索教学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创新,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和考评机制。实践教育基地的教学质量运行保障,一方面将遵循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规范的教育教学考评体系。另一方面,将积极建设实践基地各教学环节和实践过程的质量考评制度,注重实践技能、岗位责任、服务意识的考核与评价。7.经费
32、预算序号支出科目(含配套经费)金额(元)计算根据及理由1实践基地建设80000购置设备与仪器、备品费、场地租赁费等。设备清单如下:(1)学生电脑20台,每台3000元,计60000元;(2)摄像机1台,计15000元;(3)监视器1台,计15000元。2师资队伍建设30000教师调研与学术交流费(含调研差旅费、督导劳务费等)3课程建设40000教学软件的开发与培训、教辅资料购置、网络课程建设等4实验室建设20000实验设备购置与维护、室内活动备品、成员招募费等5学生补贴40000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及与实践相关的其它费用6印刷出版费40000教材、资料、活动宣传、实践成果的宣传出版费等合 计
33、250000注:经费预算中含购买设备费用。设备需列清单。8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该基地建设项目目标规划设计合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与操作性;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实务、实训特色突出,多元化实践教学体系和三位一体的基地项目制建设兼顾常规教学人才培养和优才支持与选拔,在文科实践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管理体系及功能设计合理,责权明确,符合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组织目标;师资队伍教学与科研、实践能力等较为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准和较强的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基地建设的进度安排得体,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明确;基地建设的特色鲜明,符合今后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需求;基地建设的预期成果细化,种类丰富,相互支撑,有利于大学生实践能力和素养的提高,对探索新型本科教育的培养模式具有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鉴于此,学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任务书所列各项任务方案的设计,并提交学校审核。(盖章)主任签字: 年 月 日9. 学校审核意见该基地任务书目标设计合理,实践特色突出,在管理体系及功能设计、师资队伍、进度安排等方面,均符合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本科质量工程的相关标准和基本要求。鉴于此,学校同意通过该任务书所列各项任务方案的设计,并提交教育厅审核。(盖章)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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