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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曹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 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加 快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一、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县财政统筹安排300万元扶持基金,支持全县电子商务 发展。重点支持在本县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应用企业、平台企业以及为电子 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二、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一)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1 .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或改造现有楼宇兴办电子商务园 区。对园区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不少 于20个,入驻企
2、业占用面积达60%以上,统一物业服务、配 套服务体系完善、单个企业运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园区年 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并实现正常纳税的,给予运营单位 30万元一次性奖励。2 .增强园区聚集效应。针对县委、县政府指定的专业 园区,符合以下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为电子商务园区提供 信息处理、培训、设计、策划、运营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 商,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服务案例、实际效果等 进行评审,一次性给予服务费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对进驻园区正常运行满6个月的电子商务企业,年网 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给 予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开展业务的仓储物流企业、快递公司
3、一 次性奖励1万元。3 .鼓励园区创品牌。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 子示范园区的电子商务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 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积极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主体4 .对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 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奖励1万元、10万元、25万元。5 .对首次被国家和省、市行政认定为“互联网+品牌” 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奖励, 线上线下产品是同一品牌的不重复奖励。(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6 .扶持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扶持全县各镇 (街道)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对服务站实现全
4、覆盖并达到 “四有”(即:有办公设施、有专人负责、有电商职能、有 工作经费)标准,经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该乡镇街道一次 性奖励5万元。(四)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7 .支持各类人才培训。电商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 会等按照曹县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规定的培训 方向,向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培训 方案和内容,由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培训 结束后提交培训总结材料,经核实后列入支持范围。8、对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商务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培训意愿的,报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室备案 后,赴淘宝、京东等知名的、有资质的电商培训机构学习并 取得相应证书的,经认定
5、培训费用按50%比例进行补贴,最 高不超过2万元/年(每年限1次)。(五)支持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9 .扶持物流快递企业。对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 第三方物流企业及本地仓储物流企业等开展面向县域农村 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服务及物流配送、冷链仓储体系建设,当 年新增设备、软件等固定资产投资达50万元以上,收发网 点覆盖全县50%以上行政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收 发网点覆盖全县100%行政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六)支持协会履行职能10 .给予协会运营支持。对运营良好、成效显著的县级、 行业级协会,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每年分别 给予10万元、5万元工作经费补贴。三、附则11 .省内外知名度和信用度高、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在 我县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投资重大项目的,以及 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一 事一议”奖补政策。12 .申报企业须按时向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报送相关申 报佐证材料,不按规定报送的不予享受本文规定的扶持政策13 .本政策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由县电子商务 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另行规定。曹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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