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相关制度.doc
《村级相关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级相关制度.doc(3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村级部分制度村“两委”联系群众“三项制度”一、接待群众制度。村“两委”成员每天有专人集中接待群众做好来访登记,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明确具体处理办法。二、入户走访制度。村“两委”成员走访本村农户,一年每户走访次数不少于两次。重点走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手、老党员和老干部。入户走访时要做好“五件事”。三、定期反馈制度。村“两委”每月召开民情分析会,研究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明确办理的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本人。 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一、村“两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二、联席会议主要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
2、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发包,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支农助农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一事一议”事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村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一级其他及多数村民利益有关事项的审议等。三、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定,全体成员必须执行。四、对村内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六、村“两委”联席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规范存档
3、。2011年2月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是全村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主要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1、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2、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3、撤销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4、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即村民代表会议不便作出决定的事项和执行难度较大的事项。二、村民会议程序。村民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会前准备及会议讨论决定两步进行,会前由党支
4、部、村委会将需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同协商统一思想,交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三、村民会议决策原则。一是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三是符合多数村民的利益;四是少数服从多数;五是形成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村民会议可以以村为单位召开,也可以分小组或片区召开。召开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户代表会不适用“一”中第2条),所做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是按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内容和范围,代行村民会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
5、督和部分民主选举权。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召开。一、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的主要内容1.讨论和制定村委会各种规章制度,初审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生产建设方案。2.审定村财务预决算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审查修订重要经济合同。3.审查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移民安置、退耕还林、优抚、扶农助农、救灾救济款及其他各种款物分配方案。4.讨论和审议新农村建设的立项及实施方案。5.讨论审议
6、村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决定其他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6.按照“双评”办法,评议村级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对各项议题进行表决,表决的方式重大事项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一般性事项也可以举手表决。所作决定经代表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011年2月村务公开制度一、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服务(事务)等方面。其具体内容是: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知晓的村党组织工作情况;全体村民应当知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救济资金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集资兴办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及工作进展情况;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情况;财政
7、和社会扶助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物资安排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计划生育指标落实情况;村级干部年度民主测评情况;农村社区服务的项目、内容及管理事项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监督情况;村民关心的其他重大事项。二、村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村民委员会依法按规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村民代表手机联系户意见,群众认为公开不清楚或及实情不符的,应立即纠正后再公开,直至群众满意为止。三、所有村务公开的内容必须上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还可
8、根据实际,采取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发放公开单、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村民认为应当公开的事项,可以点题公开。四、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为村务公开日。一般村务每季度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重大村务即时公开。五、各村民小组组务、帐务,学校校务、收费依据和标准,集体企业经营、帐务必须规范公开。六、财务账目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员应逐张票据审查并签字;村务公开事项应规范存档。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组干部“双评”制度一、民主评议对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一级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
9、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二、民主评议的内容:村级组织班子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等。班子成员包括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维护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勤奋敬业,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等。三、民主评议的实施:按照区县、乡镇(街道)要求,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上,“村两委会”作工作报告,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村级组织班子的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个人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四、民主测评的结果:民主评议、测评结果纳入乡镇(街道)、村档案并进入个人档案,在村
10、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及个人报酬和奖励挂钩。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村会计、出纳分设,实行会计管帐、出纳管钱,收支有据。二、村委会的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年终立卷归档。三、村委会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原则。支出在元以内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至元以内的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元以上的,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的财务账目必须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四、村财务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及管理,每张票据经审查并签字为有效。五、凡财务人员变动离岗的,应将所管财物及有关档案、票据列出移交清单,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办理好交接手续。任何个人不得带走村委会的票据和其他财物。六、每年
11、年终、村建设项目竣工和干部离任时,由镇(乡)农经站会同有关部门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在公开栏公布。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民委员会职责一、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二、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三、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及权、监督权、收益权;四、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五、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河滩、水面、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六、管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和支持村民参及“三制一化”“两社两化”各类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七
12、、按照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做好社区民间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八、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九、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村容村貌,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十、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公共服务的相关工作;十一、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教育村民尊老爱幼,尊重妇女,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十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十三、依法调解民
13、间纠纷,促进村社、村民、民族团结和家庭和睦;十四、协助人民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十五、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村“两委”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督促村“两委”健全执行村级各项规整制度,完成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督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二、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和听取群众对全村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村党务、政务、服务(事务)公开的反映,督促村两委立即纠正并予以公
14、开。三、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民委员会2011年2月村民自治章程(2011年2月26日第八届村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民主自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村委会组织法、重庆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第三条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必须严格遵守
15、。外来人员在本村范围内的活动,适用本章程。第四条 本章程由本村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 村民自治主体第一节 村民会议第五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主要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村民会议的职权1、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规定的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2、本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4、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
16、员会成员的工作;5、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6、依法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7、审议和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8、撤销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决定前2、3、4、7项规定的事项以及其他授权的事项。第七条 村民会议决策的程序。村民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会前准备及会议讨论决定两步进行,会前由党支部、村委会将需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同协商统一思想,交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第八条 村民会议决策的原则。一是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保证完成上级
17、交办的任务;三是符合多数村民的利益;四是少数服从多数;五是形成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第九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二节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条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对不称职的也可以撤销和补选。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
18、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一)讨论通过本村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工农业生产计划和本村建设规划。(二)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三)讨论审议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宅基地的规划和使用;救灾、救济粮、款物的发放办法;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修订;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办企业的用工和所得收益的使用;举办集体公益事业的有关事项,一级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第四十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19、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职责1、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2、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3、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及权、监督权、受益权;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5、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河滩、水面、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6、管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
20、,组织和支持村民参及“三制一化”“两社两化”,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7、培育发展社会民间组织,做好社区民间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推进社区建设;8、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9、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村容村貌,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10、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教育村民尊老爱幼,尊重妇女,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1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依法进行纳税
21、、服兵役等应尽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12、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存进村际、村民、民族团结和家庭和睦;13、协助人民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14、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的学习、会议和公开制度(一)学习制度。每半年组织学习半天,主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三)建立任期目标、年度计划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四)村务公开制度。
22、一是完善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按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分类进行公开。政务类包括政府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措施,涉及农民利益的政策;村务类包括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村委会任期目标,村干部年度工作及民主评议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合作医疗;财务类包括村财务收支详情,国家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各项资助、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优抚、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征地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款物事情情况等;服务类包括为村民提供的各类生产、生活服务内容,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依据。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规范公开的形式。在采取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同时,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相关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