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拒签合同.doc
《发包人拒签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包人拒签合同.doc(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发包人拒签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绝及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本案发包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发包人(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承包人投标后顺利中标,发包人向投标人下发了中标通知书,但是发包人随后反悔一直拖延及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那么中标通知书下发以后,发包人拒绝及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究竟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对此规定得比较含糊,该法第45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到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个条款并没有阐述清除。就法律层面而言,拒绝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只可能导致以下两种法律后果:一、承担违约
2、责任的法律后果这种观点认为由于施工合同成立并生效,而发包人拒绝履行施工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鉴于发包人坚持拒绝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承发包合同关系并要求发包人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例如承包人正常履行施工合同可以取得的收益(比如适用定额取费的法定利润率)。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这种观点认为由于施工合同并未生效,发包人只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3、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发包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此承包人仅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为工程投标而开支的必要费用,比如标书编制费、差旅费等等。上述这两个法律后果有着天壤之别。那么,发包人拒绝及承包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在此,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合同生效的法律概念。(一)提请大家注意,发包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只是邀约邀请,并不构成邀约,即发包人发出希望承包人对某个工程进行投标的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构成邀约,即承包人希望承接工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包人 签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