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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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 涉及涉及丰台镇公交首末站丰台镇公交首末站等地块等地块 局部调整方案局部调整方案 天津市宁河天津市宁河县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二二一五年九月一五年九月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 涉及丰台镇公交首末站等地块涉及丰台镇公交首末站等地块 局部调整方案局部调整方案 批 准 项目责任人 审 定 赵元强 项目主持人 刘灵伟 主要设计人 刘灵伟 周津斌 刘 蕊 李丹妮 张 伟 李 晶 设计单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 规划资质 土地规划甲级
2、编制日期 2015 年 9 月 I 目目 录录 1 天津市宁河天津市宁河县县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2006-2020 年)年) 实实施情况施情况.1 1.1 规划执行的总体情况 .1 1.2 规划调整情况 .3 2 规规划划调调整原因整原因.3 2.1 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 2.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水平.4 3 规规划划调调整的原整的原则则和依据和依据.4 3.1 规划调整原则 .4 3.2 规划调整依据 .5 4 规规划划调调整方案整方案.6 4.1 指标调入方案 .6 4.2 指标调出方案 .12 4.3 指标平衡情况 .13 5 规规划划调调整
3、整对对 宁河宁河县县土地土地规规划划 实实施的影响施的影响评评价价.14 5.1 对耕地的影响评价 .14 5.2 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影响评价 .14 5.3 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4 6 规规划划调调整的整的实实施措施施措施.15 6.1 实行听证制度 .15 II 6.2 依法行政,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15 6.3 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6 7 结论结论.16 附表附表.17 附附图图.17 附附环环境影响境影响评评价篇章价篇章.18 1 1 天津市宁河天津市宁河县县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2006-2020 年)年) 实实施情况施情况 1.1 规规划划执执行
4、的行的总总体情况体情况 1.1.1 规规划指划指标执标执行情况行情况 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 称宁河县土地规划)于 2011 年 5 月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实施。根 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宁河县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管理实际,为 确保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宁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与第二次土地 调查数据衔接方案(以下简称衔接方案),并于 2013 年 7 月经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宁河县土地规划和衔接方案成为 宁河县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衔接方案明确了全县规划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 过 22748.5 公顷(其中宁河县界内 21584.6 公
5、顷),其中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不超过 15611.5 公顷(其中宁河县界内 14589.5 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8070.0 公顷。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确 定方式为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耕地数量作为 2009 年耕地保 护责任目标,其后,经国务院或市政府批准用地中,异地补充耕 地的相应调整其耕地保护责任。 2 2013 年底,宁河县界内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8968.20 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3096.17 公顷,满足规划指标控制要求;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 58446.2 公顷(含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预留面积 376.2 公顷),满足规划指标控制要求。规划实施以来,宁河县每 年均
6、做到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相平衡,历年均完成耕地保护 责任目标,符合规划控制要求。因此从规划指标实施情况来看, 控制性指标均符合规划控制要求。 1.1.2 规规划划执执行手段行手段 宁河县土地规划实施以来,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执 行规划:一是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建设项目触及基 本农田红线一律不准建设;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对 耕地后备资源的内涵挖潜,同时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努 力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积,实现本县的耕地总量占补平衡;三是严 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地审批提供 基本依据;四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新建项目在办理其他手 续前首先与土地利用
7、总体规划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划项目不予办 理其他批准手续;五是加大违法用地查处,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严肃性。 通过宁河县土地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对加强全县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控制城乡 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提高了宁河县各部门、 3 各乡镇及社会各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识。 1.2 规规划划调调整情况整情况 宁河县土地规划实施以来,在确保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指标 不突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为保障近期 各类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宁河县于 2012 年、 2015 年分别进行了 1 次区县级规划调整、2013 年进行了
8、2 次乡 镇级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对宁河县土地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空 间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涉及调整面积为 499.14 公顷。规划的及 时调整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如期实施,对宁河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 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2 规规划划调调整原因整原因 2.1 保障保障民生民生用地用地, ,促促进进社会主社会主义义新新农农村建村建设设 民生工程的建设对于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幸福感的 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项目主要为村庄公共服 务设施用地等,旨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场所, 促使农村居民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些项目的建设对于 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当地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9、对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4 2.2 完善基完善基础设础设施建施建设设,提高配套水平,提高配套水平 基础设施的配套水平影响着区县经济发展的效率,也制约着 区域招商引资和建设用地发展。配套设施的完备不仅是区域功能 定位实现的必要保障,同时也是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 活水平的基础条件。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工业园区道路及公共交通 等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具 有重要作用,对于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增长有着重要的 意义。 3 规规划划调调整的原整的原则则和依据和依据 3.1 规规划划调调整原整原则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
10、利用总体规划 调整程序和审批权限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指标控制原则。规划调整不得突破本级规划确定的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切实保 护耕地,确保调入和调出地块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布局合理原则。布局调整应促进建设用地、耕地集中连 片布局,促进产业集聚。 (4)节约集约原则。规划调整设计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 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5 (5)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规划调整涉及项目应与城乡规划、 生态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6)公众参与原则。规划调整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规划调整方案要进行公示。 3.2 规规划划
11、调调整依据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 31 号);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2 号令); (5)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22 号令);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 号);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3 号 令);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 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核查工作的通知(国
12、土资发20108 号); (10)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促进土 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78 号); 6 (11)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津国土房规 2013352 号); (12)天津市宁河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 年); (13)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 规规划划调调整方案整方案 在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下,对丰台镇公交 首末站等地块与现行规划用途不符的用地地块进行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共 17 个地块,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 服务设施 2 个项目类型。通过规划调整,充分保障基础
13、设施和社 会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条件,提高 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居住环境;交通项目布局充分考虑交通的通 达性。 4.1 指指标调标调入方案入方案 本次涉及规划调整地块总面积 11.38 公顷,拟调入城镇工矿 用地 6.27 公顷,拟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 2.57 公顷,拟调入交通 水利及其他用地 2.54 公顷。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 基基础设础设施施类类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基础设施项目 4 个,其中,2 个公交首末 7 站工程,2 个区县级示范工业园区道路用地。 项项目目 1:丰台:丰台镇镇公交首末站公交首末站 该地块面积 0.29 公顷,位于丰台镇南村,东邻芦玉公路,西
14、至还乡河故道。涉及规划调整面积 0.29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 地(水浇地)0.29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28 公顷,交通用地 0.01 公顷, 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拟调整为城镇工矿用地。 项项目目 2:宁河:宁河镇镇公交首末站公交首末站 该地块面积 0.44 公顷,位于宁河镇镇区西部,蓟运河北侧。 涉及规划调整面积 0.44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水浇地)0.32 公顷,其他农用地 0.12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32 公顷,其他农用地 0.12 公 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拟调整为城镇工矿用地。 项项目目 3: :潘庄工潘庄工业业区道路区道路 该地块
15、面积 0.47 公顷,位于潘庄工业区东部。涉及规划调整 面积 0.47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水浇地)0.38 公顷、其他农 用地 0.09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38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9 公 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拟调整为城镇工矿用地。 项项目目 4:宁河:宁河现现代代产业产业区道路区道路 该地块面积 5.07 公顷,位于宁河现代产业区北部,京津高速 公路南侧,津宁高速公路西侧。涉及规划调整面积 5.07 公顷,土 8 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农用地 2.0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 3.05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 1.5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 用地 3.5
16、4,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拟调整为城镇工矿用地。 、 农农村村公共服公共服务务设设施施类类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公益设施项目 13 个,主要用于农村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 项项目目 5:丰台:丰台镇镇李茂村北李茂村北侧侧地地块块 该地块面积 0.09 公顷,位于丰台镇李茂庄村村北。涉及规划 调整面积 0.09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水浇地)0.02 公顷、其 他农用地 0.07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02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7 公 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拟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项项目目 6:宁河:宁河镇镇北岳庄村北北岳庄村北侧侧地地块块 该地块面积 0.04 公顷,位于宁
17、河镇北岳庄村村北。涉及规划 调整面积 0.04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其他农用地 0.04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 0.04 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 农田,拟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项项目目 7: :东东棘坨棘坨镇马镇马辛庄村南辛庄村南侧侧地地块块 该地块面积 0.16 公顷,位于东棘坨镇马辛庄村村南。涉及规 划调整面积 0.16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水浇地)0.16 公顷。 9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16 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 田,拟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项项目目 8: :东东棘坨棘坨镇镇大大顷顷甸村南甸村南侧侧地地块块 该地块面积 0.34 公顷,位于东棘坨镇大顷甸
18、村村南。涉及规 划调整面积 0.34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水浇地)0.34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34 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 田,拟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项项目目 9: :东东棘坨棘坨镇镇小小顷顷甸村甸村东侧东侧地地块块 该地块面积 0.40 公顷,位于东棘坨镇小顷甸村村东,塘承高 速公路西侧。涉及规划调整面积 0.40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 (水浇地)0.40 公顷。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0.40 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 田,拟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项项目目 10: :东东棘坨棘坨镇镇后大安村南后大安村南侧侧地地块块 该地块面积 0.30 公顷,位于东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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