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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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浦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为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及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保护和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2018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及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18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系统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
2、和水资源管理。二、水质目标2018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66%,地表水质量达到北海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不下降,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合浦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参照“附表1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四、任务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本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治理等达到北海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年度
3、目标要求。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依据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五、考核方式由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参照国家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纳入县级绩效指标考核,对各责任单位落实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六、责任追究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牵头部门对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水十条”工作综合督查;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或问责程序。附件:1.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地表水水质目标一览表3.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一览表4.工业集聚区名单及其配套污水集中
4、处理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建议5.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一览表公开方式:公开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 3 -附件1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序号主要任务任务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一、防治任务(一)工业污染防治类任务1.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分年度按计划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县环保局、工信局按计划完成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
5、染加强合浦工业园区配套或依托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做好工业废水预处理后的水质监控,以满足进水水质要求,2018年6月底前,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018年年底前完成自治区A、B类及以下工业集聚区配套或依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具体见附表4)。合浦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政局、住建局、科技局、工信局,廉州镇人民政府等6月底前、年底前3.每季度开展现场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县环保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政局、住建局、科技局、工信局,廉州镇人民政府等全年(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类任务4.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合浦县污
6、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县市政局廉州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环保局等年底前5.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第二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名单的通知(桂建城20185号要求,开展星岛湖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并按时间节点完成竣工。县市政局县发改局、环保局,星岛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2019年10月6.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按上级要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县市政局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7.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按上级要求完成污泥处理处置任务。县市政局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农业局、
7、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8.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预防禁养区内出现新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底前9.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7%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年10.持续推进畜禽现代生态养殖。重点推进以节水控污为要点的养殖设施改造建设,推广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力争全县
8、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到60%。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底前11.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1760号)要求,建立直报系统。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018-2020年1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配合建立省部级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片1个,全年实施绿色防控面积5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县农业局县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和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13.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3.9万亩(次)。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
9、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14.在化肥施用强度较大的地区开展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氮磷含量监测。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1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19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市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类任务16.积极治理船舶污染防治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执行新的标准。配合上级逐步改造现有船舶,使其2020年底前达
10、到新的标准,如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局县工信局、环保局、海洋局、工商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2018-2020年17.配合建立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县海事局、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建局等全年18.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开展修造(拆)船业污染专项整治。县环保局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海事局等按计划完成19.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配合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运转、处置能力评估及相应设施建设方案制定。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环保局、住建局,沙田镇人民政府年底前20.提高船舶与港口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水
11、平配合上级按计划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各港区各自或采取联合举办的形式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年,提升人员素质,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局县环保局、海洋局,沙田镇人民政府按计划完成(五)水环境风险防控类任务21.防范环境风险配合上级定期开展企业和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评估。组织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安监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计划开展22.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对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县卫计局县环保局、水利局、市政局,各乡镇人民政
12、府全年23.加强水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重点提高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县环保局县公安局、民政局、住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局、海洋局、海事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六)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24.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按年度计划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县工信局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计划完成25.严格环境准入。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县发改局、环
13、保局县工信局、住建局、海洋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26.优化空间布局按城市建城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企业有序搬迁改造和依法关闭。县工信局、农业局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计划完成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县国土局县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海洋局等2018-2020年27.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县规划局县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海洋局等2018-2020年28.推进循环发展组织筛选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和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和推动。县科技局、水利局县发改
14、局、工信局按计划完成29.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县市政局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全年30.配合上级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年底前31.严格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冶炼、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3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利局,各
15、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33.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县市政局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七)水资源节约类任务34.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监管。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35.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对现有机井进行排查、清理,建立登记制度。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可到达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县水利
16、局、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36.提高用水效率对公共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改造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道长度3公里,新建供水管道长度1公里。县市政局县发改局、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工商质监局等年底前37.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年度统计用水情况。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年38.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强化使用水表的依法检定。县工商质监局县发改局、工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全年39.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县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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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浦县 水污染 防治 行动 2018 年度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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