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因素辨识通用项指导目录.doc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因素辨识通用项指导目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因素辨识通用项指导目录.doc(1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因素辨识通用项指导目录序号风险因素管控措施1安全管理负责人配备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2.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 使用单位均需要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兼管或专管);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1) 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2) 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3) 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
2、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4) 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3安全管理员配备1.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1) 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 MPa锅炉的;2) 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3) 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4) 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5)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6) 使
3、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2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4操作人员1. 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种类及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
4、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5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1. 至少应当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如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2.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4.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 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6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1.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
5、使用;2.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3. 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4.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5.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6. 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7. 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7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1. 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2.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4.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节技
6、能培训;5.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工作;6. 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7. 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8. 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9. 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8安全管理部门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使用单位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落实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9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岗位
7、职责包括:1.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2.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4.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5.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6.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7. 做好特种设备
8、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8. 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9.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10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3. 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4.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5
9、. 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6. 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11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特种设备购置管理制度;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管理制度;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实施管理制度;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管理制度;8.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检定等)管理制度;9. 特种设备经常性检
10、查管理制度;10. 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1. 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制度;12.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13.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14.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15. 特种设备报废管理制度;16. 特种设备安全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17. 气瓶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工业气瓶瓶装气体的工厂、医院、学校等)。12操作规程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包括该岗位应具备的工作条件(包括人员资质、工作环境、工作场所、个体防护等)、设备运行参数、对设备运行前检查、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异常
11、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13采购采购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相关部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 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设计要求及使用条件; 2. 采购新制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检验合格;3. 采购闲置特种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2) 经定期检验合格。4. 所采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5. 不应购买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6. 特种设备采购到场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资料完整性、符合性
12、及是否存在运输造成的损伤等。7. 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应当存入安全技术档案。14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1. 使用单位应对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活动的施工单位及其作业人员是否取得国家有关法定的资格进行确认,并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或修理。2. 使用单位应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 使用单位应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签订监督检验约定书。4. 使用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本单位场所内对特种设备开展的相关活动
13、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其施工质量、人员和作业活动。5.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索取技术资料,并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6. 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15使用登记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2. 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
14、动车辆应当需要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3. 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4. 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1) 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对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管理。2) 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3) 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4) 超高压管式反应器;5)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6)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
15、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7) 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8) 蓄能器承压壳体;9) 简单压力容器;10) 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11) D级锅炉。5. 按台(套)办理登记的申请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 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
16、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 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
17、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6. 按单位办理登记的申请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 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 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3-1);4)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注: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7. 按单位登记的设备信息报送以
18、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气瓶、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及相应数据,每年一季度将上年度的气瓶、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年度安全状况报送登记机关。8. 变更登记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或者降低参数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9. 改造变更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
19、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10. 移装变更1)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2) 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2)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
20、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相关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11. 单位变更1) 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2) 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12. 更名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名称变更时,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
21、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办理更名变更,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2台以上批量变更的,可以简化处理。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13.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使用单位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按相关规定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右上方标注“超设计使用年限”字样。14. 停用与启用除气瓶外,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安全 风险 因素 辨识 通用 指导 目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