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七省新高考改革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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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七省新高考改革方案(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目 录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19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5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33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0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8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有利于引导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有利于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实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
3、持正确育人导向,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导向,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协同育人,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坚持公平公正。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完善科学选拔人才机制,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能力建设,提高科学选拔人才水平,科学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设计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统筹
4、规划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人才培养、考试评价与招生录取改革,保障中学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三)改革目标。 2021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到2024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二、主要任务(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自2021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
5、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1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2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
6、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3考试对象和时间。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时间另文规定,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4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二)深化高考考试科目改革。1科目设置。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
7、、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在某科目选考人数偏低时,启动最低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
8、赋分,规避科目选考失衡问题。3考试时间及形式。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三)实施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1完善评价体系。通过过程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全面且个性发展,促进普通高中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公正、科学选拔人才。2强化评价使用。高中要基于综合素质情况写实记录,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指导。高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
9、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细则和电子平台使用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1加强学生发展指导。高中学校要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建立选课指导制度,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制定选课指南,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发展需要。2建立科目引导机制。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按专业类或专业,提出在皖招生的选择性
10、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2年公布。专业类或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3完善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从2024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考生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均不分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五)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符
11、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完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和面向中职学生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整体设计,统筹谋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省级层面成立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省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深入研究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高中师资和基础条件不足等问题
12、。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完善配套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标准。其他部门要开放资源,积极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二)加强条件保障,推动改革落实。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教育支出主体责任
13、,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完善绩效工资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健全招生考试队伍管理制度,提高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考试保障水平。完善省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考试安全保障合力。加强考试机构和招考队伍建设,健全命题教师和命题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构建招生考试全流程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加强
14、诚信考试制度建设,推动依法治考治招。(三)加强宣传服务,开展科学引导。各地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媒体宣传改革成果。要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方法,提高咨询服务质量。要加强高中学生发展规划指导,提高学生自主选择能力。积极倡导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教育政绩观,努力营造良好的选才育人环境。附件:安徽省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
15、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建立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提供人才支持。(二)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2.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3.坚持科学选才。建立
16、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增加学生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高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4.坚持统筹谋划。稳中求进,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系统设计,加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协同推进,处理好教学、考试、招生、评价等方面的关系;立足实际,主动适应我省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破解新问题。(三)改革目标。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到2024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
17、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二、主要任务(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1.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
18、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2.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3.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4.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
19、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不允许再次报考,不合格的科目可参加相应学科下一次考试。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在2021年9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应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
20、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2.评价程序。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3.评价结果运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及省级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在2021年9
21、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1.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逐步试行“一年两考”,听力部分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2.考生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
22、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实施办法在2022年6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3.招生录取。(1)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4年起,在甘肃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明确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23、。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建立科学合理的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引导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当选考某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低于保障数量(具体保障数量在方案发布后,按时年实有学生模拟情况测算确定)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保障数量按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2)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据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及相应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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