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泰特种线缆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胜泰特种线缆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胜泰特种线缆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7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胜泰特种线缆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胜泰电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胜泰特种线缆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107-371202-07-02-692109建设单位联系人郇在峰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东车辐村以东、淄河东大街以南地理坐标(东经 117 度 50 分 36.373 秒,北纬 36 度 24 分 19.0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3831 电线、 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7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其他建设性质新建
2、(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021.10-2022.12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1、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东车辐村以东、淄河东大街以南。根据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鲁201
3、8莱芜市不动产权第0028344号) 及原莱芜市规划局出具的乡2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371202201800003号),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本项目为工业类项目,项目用地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该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动力充足,原材料丰富,采购便利。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项目。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和淘汰类之列。项 目 已
4、取 得 了 山 东 省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 登 记 备 案 号 :2107-371202-07-02-692109。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 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备注备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东车辐村以东、淄河东大街以南,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
5、202145 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范围内,重点控制区是以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清洁化生产,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碳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城镇面源污染治理,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本项目将按照 “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过程进行清洁生产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距离厂区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禹王山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12-B2-012),位于项目以南约1.06km,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6、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消费煤3炭。位于工业园区内,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收集资料可知,区域环境空气中 PM10、O3、PM2.5存在超标现象, 为此济南市政府发布了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济政发201826 号),在拟建项目按照上述方案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同时随着该方案的持续落实,环境空气将有较大改善。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氯化氢通过碱喷淋塔处理,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排放废气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7、,环卫清运不外排。根据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拟建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在区域环境治理达到目标后,本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东车辐村以东、淄河东大街以南,该区域目前未制定环境负面清单。表 1-3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
8、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项目不位于生态 保 护 红 线区、自然保护区内。符合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涉及泉水补给区、 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项目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符合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
9、保护。项目位于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做好厂内各区域防渗措施,项目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4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项目位于工业用地范围内,位于工业聚集区,不属于涉重金属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10、项目。符合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本项目不属于以上“两高”项目。符合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本 项 目 不 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11、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污 染 防 治 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能源等方面进行了清洁生产管理。符合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
12、及管理办法。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替代。符合环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项目开展了环符合5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13、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后对土 壤 影 响 较小。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 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
14、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以电为主要能源,不涉及煤炭、天然气消费。符合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 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 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本项目用水主要 是 生
15、活 用水,用水量较少,由和庄镇自来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1-4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符合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6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原料中可挥发的VOCS含量较低, 排放
16、量较少。为进一步减少 VOCS排放量,拟建项目 VOCS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设备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符合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 VOCs 废气进行分类收集企业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在挤出机出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 VOCs 废气符合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
17、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 0.3 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设置的集气罩符合GB/T 16758 要求符合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 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照第 8 章规定执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全部密闭符合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VOCs 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排放限值要求、GB1629
18、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符合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原料中可挥发的VOCS含量较低, 排放量较少。为进一步减少 VOCS排放量,拟建项目 VOCS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
19、评价文件确定项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米符合7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则应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执行项目 VOCS废气与氯化氢混合排放,按照排放控制最严格规定执行符合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 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建设单位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符合企
20、业边界及周边 VOCs 监控要求执行 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VOCs 监控应满足执行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 HJ 819 等规定, 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执行符合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建设单位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
21、,不需设置自动监测设备符合4、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1-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分符合性分析析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经过核算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22、的期限内停止使用。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符合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设置集气罩加强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物无组织排放。符合8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符合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2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东车辐村以东、淄河东大街以南,属于工业用地范围内,周边为山东源鸿线缆有限公司,位于工业聚集
24、区,符合本规定要求。符合6、与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鲁环发2019146号号)符合性)符合性表 1-7与鲁政发2019146 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发2019146 号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 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 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25、JGJ/T 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 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本项目按要求设计废气收集系统。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 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提高 VOCs 治理效率。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针对塑料制品加工行业, 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1)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本项目加热挤出工序废气符合9进行有效收集, 吹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采取上吸风方式收集,无吹塑工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 线缆 制造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