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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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二二一年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106-371291-07-02-674870 建设单位 联系人 时振 联系方式 13356223858 建设地点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 89 号 地理坐标 (117 度 43 分 52
2、.510 秒,36 度 9 分 38.12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5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1.8%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69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
3、况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管委会 审批文号:审批文号:莱开字201322号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查文件名称:审查文件名称:莱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莱环字20144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 89 号, 莱芜高新
4、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内,根据不动产权证:鲁(2018)莱芜市不动产权第 0007800号,拟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园区规划环评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通过原莱 2 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19。 (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园区产业定位及行业准入符合性分析 根据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功能及产业定位,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录并结合产业园区所在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给出各入区行业的控制级别,见表 1。 表表 1 1 产业园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产业园入区行业控制
5、级别表 行业类别 行业小类 控制级别 A01 农业 / A02 林业 A023 林业经营和管护 A03 畜牧业 / A04 渔业 / A05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N78 公共设施管理业 N781 市政设施管理 N782 环境卫生管理 N783 城乡市容管理 N784 绿化管理 N785 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 注: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禁止进入行业 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内,莱芜市博莱高速以东,占地类型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为蒸
6、汽生产和供应,采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为原料,能耗低、污染少,属于“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范畴,不违背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准入条件。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选址符合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图 3。 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园规划、产业园定位要求、产业园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等 3 相关要求。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
7、备和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入园项目要做好厂区防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所有入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对园区现有的未批先建项目,责令相关单位到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环评手续。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园规划、产业园定位要求、产业园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且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符合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3、小结 由上述分析可知
8、,技改项目符合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且符合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周边敏感目标图,周边敏感目标图详见图详见图 2,莱芜高新区精细,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 3。 4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拟建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表 2。 表表 2 2 拟建项目与环环评拟建项目与环环评 2016150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相关
9、规定 项目符合情况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原莱芜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具体见图 4, 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西南侧处的黄羊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
10、2-02),距离生态红线区的距离约为 5.3km,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红线区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重点管控区,符合管控区要求,详见图 5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拟建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
11、38-2002)IV 标准,大气环境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拟建项目对可能存在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噪声因素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莱芜区实施区域削减计划,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原辅料、动力供应充足,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12、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根据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版) 和济发改体改2019138 号,拟建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相关要求。 (2)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5
13、 表表 3 3 与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空间布局 约束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
14、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 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 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 根据原莱芜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
15、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具体见图4, 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西南侧处的黄羊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2-02),距离生态红线区的距离约为 5.3km,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红线区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重点管控区,符合管控区要求,详见图 5。 项目属于技改,位于莱芜精细化工产业园 产业结构 调整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 规定的限制类、 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 关停淘汰类项目, 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
16、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 发展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 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污染物排放 管控 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
17、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噪声因素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对环境影响较小 6 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 环境风险 防控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
18、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 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 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 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要求; 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开采、 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
19、、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 拟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 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 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 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
20、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211 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 拟建项目不燃煤,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蒸汽,生产过程用水来源为市政管网,不采用地下水 3 3、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表 4 4 拟建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类别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
21、拟建项目情况 结论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拟建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 以现有项目符合 7 建设, 到 2017 年, 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 改用电、 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 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产生的沼气为原料建设沼气锅炉供热。 深化面源污染
22、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 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 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拟建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修订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 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 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
23、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项 目 不 属 于 “ 两高”行业 符合 表表 5 5 拟建项目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拟建项目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例相符性分析 条例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大气 污染 综合 防治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不得建设污染大气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 己建成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关闭停产。 拟建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 不位于各类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 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
24、 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拟建项目物料利用率高, 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实施后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符合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 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 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逐拟建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符合 8 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批。 表表 6 6 拟建项目与鲁政发拟建项目与鲁
25、政发201820181717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类别 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 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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