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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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目 录第一部分 会计基础规范2一、 会计机构2二、 会计岗位3三、 会计人员7四、 会计职业道德9五、 会计监督检查9六、 会计工作交接12七、 票据与印章14八、 会计科目17九、 会计凭证18十、 会计账簿23十一、 财务报告24十二、 会计档案26十三、 财务信息化28第二部分 会计基本业务28一、 货币资金28二、 往来款项31三、 存货35四、 股权投资39五、 固定资产41六、 借款46七、 收入47八、 日常费用49第三部分 会计管理制度51一、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51二、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53三、 货币
2、资金管理制度54四、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57五、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58六、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61七、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61八、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63附件:66一、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图66二、主要附表参考格式69- 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本标准主要从会计基础规范、会计基本业务、会计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第一部分 会计基础规范一、
3、会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建立会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计核算、监督、分析、报告、制度建设等各项会计工作的组织开展负主管领导责任,组织单位重大经济行为的可行性分析与审核,参与单位重大经营活动的分析与决策,实施对单位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与报告。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是单位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会计机构负责贯彻执
4、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围绕单位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参与经营决策,为单位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二、 会计岗位(一) 设置原则会计岗位设置必须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稽核、财产保管等岗位。(二) 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一般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岗、出纳岗、往来款项核算管理岗、存货核算管理岗、投资核算管理岗、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岗、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岗、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岗、资金核算管理岗、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岗、收入核算管理岗、纳税核算管理岗、成本核算管理岗、费用核算管理岗、稽核岗、总账报表岗、预算管理岗、国有资产产
5、权管理岗、财务分析与评价岗、价格管理岗、财务信息化管理岗、会计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置会计岗位,调整职责分工。兼容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不兼容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各单位要对具体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以制度形式固化。(三) 岗位职责1、 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体会计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参与经营决策;负责组织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关会计业务进行审批;负责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财务分析管理;负责制定筹资、
6、融资计划,对资金运作进行统筹;负责财务信息化管理;负责合理调配会计人员的工作,组织财务工作绩效考核和财务预算考核;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 会计主管岗:负责在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具体会计核算业务,组织会计人员按时、按要求记账,收付款,如实反映和监督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3、 出纳岗: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负责办理与银行结算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有关事宜;负责办理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与撤销;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单位可根据业务量
7、大小分设现金出纳岗和银行出纳岗。4、 往来款项核算管理岗:负责往来款项业务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除主营业务以外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包括各种其他应收、暂付款项的催收、结算,其他应付、暂收款项的清偿工作等;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5、 存货核算管理岗:负责存货业务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存货业务的会计核算;负责与存货采购相关的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和定期对账;负责定期将存货明细账与存货管理部门的台账进行核对;负责监盘存货,并根据盘点结果的审批意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6、 投资核算管理岗:参与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投资业务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及
8、时掌握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7、 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岗:负责在建工程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参与在建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配合开展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资产移交手续;督促对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而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8、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岗:负责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按月足额计提折旧(使用费);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台账;负责定期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卡片账进行核对;负责监盘固定资产,并根据盘点结果和审批意见及时
9、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手续完备的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9、 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岗:负责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按月摊销无形资产;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0、 资金核算管理岗:负责拟定筹资、融资的的具体方案;负责筹资、融资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筹资、融资的会计核算;负责筹资、融资业务资料的保管;办理贷款、委托贷款、贷款担保及贷款清偿等与岗位相关的具体事项。11、 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岗:负责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的会计核算;负责与工资相关的代扣代缴业务的复核(包
10、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等);负责职工薪酬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2、 收入核算管理岗:负责收入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收入业务的会计核算;负责与收入相关税费的计算;负责与收入相关往来款项的核对与催收;参与往来客户信用制度的建立与评价;负责利润分配、编制盈亏分析报告;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3、 纳税核算管理岗:负责纳税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除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外税种的核算;负责纳税申报、缴纳和管理;负责编制税务报表;负责税收筹划及分析;负责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手续;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4、 成本核算管理岗
11、:负责编制年度项目成本计划;负责成本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各项目成本的归集、分配与核算;负责编制成本报表,对成本进行预测、控制与分析;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5、 费用核算管理岗:负责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会计核算;负责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控制与分析,编制相关报表;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6、 稽核岗: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稽核;负责对选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稽核;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监盘库存现金;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7、 总账报表岗:负责会计科
12、目的设置及规范;负责每月定期结账;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负责财务快报的编制和上报;负责账簿的打印、整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8、 预算管理岗:负责编制并上报预算方案,分解经审批的预算指标,监督预算执行,调整预算;负责预算执行分析与考核;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9、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岗:负责实施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工作;参与国有资产划转、重组;负责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与上报;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0、 财务分析与评价岗:负责财务综合分析,提供重要专项财务信息;负责财务绩效的考核与评价;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
13、21、 价格管理岗:负责提出内部结算价格方案、提供报价资料、参与核定内部协作价格;负责成本、价格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分析;负责价格资料的整理与保管;参与相关产品基础价格的拟定;参与重大项目合同价款的定价;参与成本预算编制、考核与分析;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2、 财务信息化管理岗: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财务软件、财务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解决财务软件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监督系统操作人员正确操作财务软件;负责操作密码与操作权限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年度财务初始化工作、财务数据的备份、系统传递、系统电子数据归档、财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的数据和参数的维护与使用,并
14、按照要求维护会计机构网络,监督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3、 会计档案管理岗: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立卷、归档、保管、查阅;负责会计档案的移交,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负责会计档案的销毁报批与监销;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四) 岗位轮换各单位必须建立岗位轮换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换。1、出纳岗:各单位出纳岗要求在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2、其他会计岗位:各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原则上在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三、 会计人员(一) 任职资格 1、 会计机构负责人(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廉
15、洁奉公。(2)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具备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取得经济类、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接受会计专业培训,且在会计机构工作满一年。(4)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熟悉现代化管理知识,掌握本行业管理的有关知识。(5)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6) 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2、 会计人员(1) 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2) 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3) 在岗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6、,熟悉并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4) 在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核能担任相应的会计工作。(二) 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1) 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要求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道德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2)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体系,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三) 回避制度(1) 各单位聘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2)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
17、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四、 会计职业道德(一) 会计人员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据此从事会计工作,坚持原则,不做假账,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二)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 会计人员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单位会计信息。(四)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五) 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在岗位的要求。(六) 会计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的生
18、产经营和业务管理,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改善内部管理,勇于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各单位应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纳入会计人员考核内容,作为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五、 会计监督检查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一) 监督依据1、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2、 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3、 各单位制定的会计管理制度。(二) 监督内容包括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实物、款项、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配合搞好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1、 会计凭证的监督(1)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凭证,不予受理。(2)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
19、会计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报告。(3)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会计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完整后方可受理。2、 会计账簿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必须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3、 实物、款项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4、 财务报告的监督(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
20、员应对单位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必须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5、 财务收支的监督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应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1)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退回,要求补充、更正。(2) 对违反规定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制止和纠正。(3)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不予制
21、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4) 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向上级单位或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6、 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对上级单位批复的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三) 外部会计监督1、 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2、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22、规规定进行审计或由主管机关委托进行审计的,各单位必须配合审计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审计人员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四) 会计人员、会计岗位的检查评价会计机构每年对会计岗位的设置、岗位轮换和会计人员的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调整。六、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岗,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岗。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 交接准备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23、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清理,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在交接前填制完毕。2、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实施电算化的单位要将明细账、余额表打印出来盖章后交接,并存档。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 编制会计工作移交清单(格式见附表1),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发票、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单中列明财务软件密码、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等内容。(二) 交接监督1、 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负责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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