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拖拉机交通整治指导方案.doc
《2022年拖拉机交通整治指导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拖拉机交通整治指导方案.doc(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拖拉机交通整治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拖拉机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长久稳定,根据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108号)和市农业经济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农经201279号)文件精神,在前阶段全市开展拖拉机及悬挂拖拉机号牌的外省籍车辆联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1月25日至2011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部署、部门协作”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各类拖拉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遏制拖拉机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监理站,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各类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拖拉机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拖拉机牌证业务进一步规范,外省籍拖拉机安全管理秩序明显改善,本省户籍人违规取得外省籍牌证得到控制,在
3、本市从事运输的外省籍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备案率达到90%以上,拖拉机交通事故及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 四、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未投保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非法载客、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严格查处运输企业、货运码头、建筑工地以及石料厂、砖瓦厂、各类市场等重点单位违规使用外省籍拖拉机行为。 3、严肃查纠拖拉机违规上牌发证,治理规范外省籍拖拉机管理秩序。 五、工作步骤及部门职责 集中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1月25日12月31日):源头排查治理阶段 1、农经
4、(农机)部门负责在2008-2012年办理的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业务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检查,重点检查超范围、跨行政区域办理拖拉机牌证的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坚决做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核发驾驶证”,杜绝违规异地发牌发证现象。 2、安监部门应协助农经(农机)部门重点对工矿企业、工程施建单位雇佣外省籍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其填报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12月30日前报农经(农机)部门备案。对不按规定备案的单位,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5、有关规定,依法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经农经(农机)部门检测安全技术状况不好的,安监部门责令工矿企业、督促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工程施建单位停用。 3、农经(农机)部门负责外省籍拖拉机信息登记情况的核实和汇总,协调相关省市农机部门对外省籍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进行核查,填写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根据核查情况分类处理:经过比照,对确系外省市农机部门核发(具体鉴别方法见嘉公交201220号文件)、经检测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机车及其驾驶人实施备案登记,建立临时档案,同时粘贴“外省籍农用车辆临时登记标志”,备案登记标识统一粘贴在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并将信息资料录入省农机监理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拖拉机 交通 整治 指导 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