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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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路幼儿园周边道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因实施学院路幼儿园周边道路项目建设,需征收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补偿方案。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学院路幼儿园周边道路项目二、征收范围: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学院路幼儿园周边道路项目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柳资源规划用地2021102号)规划红线定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三、征收当事人(一)征收主体: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门: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征收实施单位: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
2、中心(四)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第二部分 补偿本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以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就近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一、货币补偿(一)被征收人选择使用被征收房屋价值货币安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规规定,选定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被征收房屋补偿的依据。(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按就近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1.2进行计算,即货币化安置补偿=就近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面积1.2。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不再享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20%的货币补偿奖励和购房
3、补贴。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房的选择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先签协议先选房的程序进行。(一)住宅类房屋产权调换房源住宅类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位于文庭路2号的文庭新居,具体房型、建筑面积等在安置小区售楼部咨询。(二)住宅类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产权调换:1.结清同一估价时点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2.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1.2产权调换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不结算差价。3.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1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结算差价。按以上3种方式进行产权调换后,超出或不足部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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