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提公益金不实行处理.docx
《3计提公益金不实行处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计提公益金不实行处理.docx(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计提公益金不实行处理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具有举办集体福利的传统。在实行利改税前,企业可以按一定比例从企业税后利润中分别提取职工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颁布和实施,职工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的计提被取消,替而代之的则是“公益金”的计提,企业按税后利润的510计提“公益金”,由企业统一安排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如建造职工宿舍、食堂、托幼设施、医疗保健设施等。同时为了保护所有者利益而明确规定,公益金在性质上属于所有者权益,公益金不能用于职工个人福利,职工对这些福利设施只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企业所有者。 公益金作为一种过渡性、折衷性的制度安排,它的
2、产生与当时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以及政治环境相适应的。由于该制度安排只是静态地指出了公益金使用的方向,而未对公益金使用后给所有者权益造成的影响作任何动态分析。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企业的出资者日益社会化,公益金制度的利益矛盾开始凸显出来。 二、理论依据的缺陷 1、产权关系模糊 税收理论认为企业的所得税为“关门税”。即企业缴纳完所得税后,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不再参加分配,税后利润全部属所有者权益,归所有者所有。由于公益金是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因而我国会计制度也将其列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但同时规定公益金的特定用途,只能应用于福利设施的建造且不得用于发给个人消费。一
3、旦企业用公益金修建集体福利设施并交付使用后,企业只能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无法享有完备的所有权,即不能在其控制之下随意处置,因为在相关法律的支持下,企业无法拒绝职工干预的权利,集体福利设施的控制权事实上在职工的手中。显然公益金反映的产权关系违背了产权制度中“谁拥有谁受益”的基本原则,拥有最终产权的股东不是公益金的受益者。 2、与资产的定义不符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能够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收益的资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时所支付的资金转移到固定资产上,既这些集体福利设施交付使用后转化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尽管企业对这些固定资产拥有所有权,但企业并不能完全控制这部分固定资
4、产,其实际控制权被这些固定资产的实际享用者所掌握。譬如企业可以选择贷款、发债、增发新股等融资渠道却难以通过变卖集体福利设施来筹集所需资金。 从收益角度分析,集体福利设施是非盈利性的,尽管其兴建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这种潜在的好处无法量化为真正的会计收益。另外集体福利设施事实上承担的是企业并不擅长的社会职能,而为了维护这些社会职能,企业大多是“赔本”经营。因而将集体福利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显然是与资产的概念有偏离的。 3、享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即使把劳动力看作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主动性、特殊性因素,与企业的经营成果的关系非一般劳动要素可比,可与所有者分享企业的税后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益金 实行 处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