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申请复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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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申请复议公安申请复议 公安申请复议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公安局 行政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唐述诗,男,汉族,贵州省黔西县人,住黔西县城关镇清毕路716号,身份证号码522423198111270019,电话:13984771600。 被复议申请人:黔西县城乡规划局 法人代表:李瀟 复议申请事项:请求撤销黔规处字(20_(请自填))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事实与理由:申请人20_(请自填)年自己修建一栋位于城关外镇园林路17号房屋,占地为250.75平方,修筑为414.81平方,于20_(请自填)年10月12日取得房权证,字第(10009048)号,现申请人就复议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
2、、处罚主体不合法,被复议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法事人为唐国民,而根本房屋所有权是唐述诗,被申请人无事实根据下捏造事实处罚不合法。 二、申请人共修建414.81平方是包括有38.69平方的车库,当时车库漏水,给申请人使用带来不便,于是申请人便将这车库维修,借维修之机扩建大约有三十来个平方左右。之后被复议申请人认定面积为38.69平方的原车库为违章建筑,责令拆除69.7平方,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人在未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情形下,申请人有权对其产权有处分修缮更换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未根据事实和为擅自乱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提出复议申请,望
3、上级给予公正,合法裁决为谢! 此敬 毕节地区城乡规划局 申请人:唐述诗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二:行 政 复 议 申 请 书.公安厅 行 政 复 议 申 请 书 申请人:张林盛、男、汉族、1956年5月26日出生 住址:伊春市带岭区永兴区三队宾北社区13组。 现羁押地:黑龙江省伊春市劳动教养所、身份证号码:230713195605260311 被申请人:伊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电话: 04583971620、3971603。 委托代理人:王昌树:男、汉族,电话:13039964112 行政复议要求:请求撤销伊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张林盛劳动教养的行政措施。 事 实 与 理 由 事实经过:
4、 申诉人在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承包地的周边,有大部分荒废的乱石地、草甸子和高岗地不能做为农田耕种,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应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在当时农村土地承包的初期,大兴乡人民政府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开展荒山造林。申诉人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给当时永兴村和大兴乡人民政府提出利用荒山植树造林的申请,乡村政府按当时乡 村农业用地和荒山荒坡的地域管辖。由乡、村领导左志田、刘乃奎和大兴乡杨书记亲自到场把周边大约30亩的荒坡乱石地、高岗地、低洼地等五块废弃地分配给申诉人栽树,见(证据一),在靠东山山坡处有三块高岗乱石地,其中有一块较好的约5-6亩地按四类的标
5、准折合成0.5亩农用耕地由申诉人耕种,其余的荒地都栽植树苗,到20_(请自填)年前5-6亩的荒坡地都向国家上交了农业税,其它余下的山坡地和村里统称为“台湾岛”相邻的两块地势低洼地也划给作为植造林的荒地,(原乡党委鞠书记证据附后二)。在承包该地块的同时,大兴乡人民政府鼓励荒山育林,并贷款三百元做为购买树苗的资金扶持,1985年春天,申诉人用该笔贷款在带岭林业局苗铺购了落叶松一年生树苗,在大青川林场购买了新培育的“香杨”杨树苗。并在自己的承包田地里栽上了两种树苗。 二十年来,申诉人对所承包的5-6亩的林地进行了土攘改良,增加了肥力,清出了乱石和杂草,栽上了树苗。在该种植林地上一直向国家上缴农业税,
6、在1998年1月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此五块原来的荒地和低洼地仍然是张林盛所拥有林地,该5-6亩的林地仍然上缴农业税补贴,20_(请自填)年后享受国家的对农业的直补贴税政策。现在还继续拥有该林地0.5亩的经营权,由于所经营的林地与带岭林业局国有林地交界,国有林场在采伐生产期间对所承包的耕地多次发生损 毁的情况,虽然已经给予按价赔偿,但申诉人的土地经营权仍然是合法取得的。所栽植的树苗仍然一年复一年的长不大,多次遭到毁坏,前后栽了三茬,一直到现在,永兴村的村领导和村民包括申诉人本人在内也不知他所承包的荒山荒坡土地管理权归谁所有。截止到现在,永兴村经济合作社并没有相关的农村集体用地和国有林场用地的稳权分
7、界协议书,在经营24年来,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原来的大兴乡人民政府已经不存在。加之现在国有林地和农业用地相互交叉存在的客观事实,当时的大兴乡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也没有人告知所经营的林地的土地权属归谁所有,致始多年来该林地的产权归属不清,责任不明,使申诉人经常和带岭林业局的主管部门发生林地产权纠纷。 近八年来,申诉人通过在荒山、荒地和土地承包田里自费育林受到了不法侵害,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只有小学二年文化水平的人,两次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十多次在带岭林业局信访。并亲自给带岭林业局党委书记付俊卿、局长陈耀、人大主任迟景春、带岭纪检委和信访办写信反映情况。在伊春市及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国家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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