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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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依据1.2适用范围1.3工作原则1.4事件分类分级 1.5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指挥体系2.1管委会领导机构2.2专项应急指挥机构2.3工作机构2.4现场指挥机构2.5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风险防控3.2监测与预警3.3应急处置与救援3.4恢复与重建4 准备与支持 4.1 队伍保障4.2 财力支持4.3 物资装备4.4 科技支撑5 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5.2预案审批与衔接5.3预案演练 5.4预案评估与修订5.5宣传与培训 5.6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各部门联系电话7.2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7.3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部门、联
2、动部门及其职责分工7.4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组及基本职能设置1 总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港区”,构建和谐美好社会。1.1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导嘉兴港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3、。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快速行动,有序救援。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法规范、科技支撑。着力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动突发事
4、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科学开发和运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处置能力。1.4事件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
5、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1.5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等。1.5.1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党委、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主要规定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应急保障等。1.5.2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
6、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1.5.3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1.5.4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区域、本单位内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工作方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的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和自救互救等。 1.5.5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的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南。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
7、制相应的工作手册,确保预案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工作手册可单独编制,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现场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为遂行具体任务,根据实际处置需要制定的工作方案。2 组织指挥体系2.1领导机构在嘉兴港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嘉兴港区管委会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关。通过港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较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2.2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发生突发事件,根据应急预案或视情设立嘉兴港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包括管委会领导、各部门及单位领导、公安/部队领导。嘉兴港
8、区管委会领导按照分工担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成员由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2.3工作机构嘉兴港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综合工作。2.4现场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设立由港区管委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来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组、医疗救护组、治安救助组、工程抢险组、后勤保障组、涉外联络
9、组、环境处理组、善后处理组、调查评估组等工作组。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港区管委会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上报嘉兴市政府,由市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到突发事件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2.5专家组嘉兴港区管委会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3运行机制3.1风险防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
10、主要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嘉兴港区党工委、管委会,抄送应急管理部门。3.2监测预警3.2.1监测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防控、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2.2预警(1)预警。根据监测和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嘉兴港区管委会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2)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11、),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3)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
12、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发布预警后,其他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4)解除预警措施。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3应急处置与救援3.3.1信息报告各部门、单位要发挥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实
13、现社区、村网格员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承担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3.3.2先期处置(1)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向嘉兴港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14、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调动应急力量,采取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3.3.3 分级响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港区管委会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部门要依照职责快速启动相应预案的分级响应,视情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3.3.4 响应级别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或其他需要嘉兴港区管委会响应的突发事件,嘉兴港区管委会或专项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嘉兴港
15、区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原则上,启动一级响应由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启动二级响应由嘉兴港区专项指挥机构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启动三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指导协调;启动四级响应由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启动一级响应由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由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四级响应由专项指挥机构或牵头部门决定。3.3.5指挥协调(1)组织指挥。嘉兴港区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按照前述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分别负责相应各级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超出嘉兴港区管委会处置能力的,立即上报市政府,由
16、市政府根据嘉兴港区管委会的请求或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指挥权可逐级提升至市级组织指挥机构。(2)现场指挥。事件发生后,嘉兴港区管委会应组织设立指挥机构,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嘉兴港区管委会的组织指挥机构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3.6指挥协调措施(1)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嘉兴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立即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嘉兴港区应对XXX突发事件总指挥部(指挥部名称根据事件时间、类别确定),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设副指挥
17、长34名。总指挥部一般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舆情、医疗救援、治安维护、应急保障、事故调查、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由有关管委会领导任组长;召开总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伤员救治、灾民安置、哀悼吊唁、应急征用、中止大型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重大决策;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确定总指挥部新闻发言人,组织召开总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中央领导、国务院工作组、省政府、市政府工作组到现场后,指挥长负责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导;根据有关法规宣布实施或结束紧急状态;嘉兴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按照
18、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嘉兴港区管委会专项指挥部负责人和有关成员赴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嘉兴港区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名称根据事件时间、类别确定),由嘉兴港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设副指挥长23名。指挥部一般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舆情、医疗救援、治安维护、应急保障、事故调查等工作组;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救援行动、伤员救治、人员疏散、应急征用、中止大型活动等重大决策;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发
19、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嘉兴港区党工委、嘉兴港区管委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嘉兴港区管委会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立即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指导开展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失联人员搜救、疏散转移等工作。(4)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嘉兴港区管委会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立即赴现场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扩大应急响应:扩大应急的条件:当突发事件超出预期判断;当前应急级别无法控制事件发展。扩大应急程序: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嘉兴
20、市政府实施扩大响应,并说明需要扩大响应及增援的原因。由市政府实施扩大响应或增援。3.3.7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嘉兴港区管委会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
21、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控制传染源,观察密切接触者,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
22、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启用财政资金和储备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
23、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港区管委会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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