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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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齐哈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5 年调整)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前 言齐齐哈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 ) ,于 2012 年 7 月经国务院批准,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自规划实施以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各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持了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近年来,齐齐哈尔市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随着黑龙江省
2、“两大平原”现代化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的实施,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确保规划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的文件要求,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与原规划一致,为齐齐哈尔市所辖全部土地。规划期限与原规划期限一致,以 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以 2014 年为调整完善基准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调整完善时间段为 2015-2020 年。采用的基础数据为 2014 年二次调查变更数据。目 录第一章 规划背景.1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第二节 规划实施评价 .4第
3、三节 新形势和新要求 .8第四节 规划依据 .10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13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13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6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16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8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9第四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1第一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21第二节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1第三节 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22第四节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23第五节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24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25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27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7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9第三
4、节 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32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43第一节 严控耕地流失 .43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 .44第三节 加大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 .45第七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46第一节 严控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 .46第二节 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 .47第三节 加大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力度 .48第四节 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9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1第一节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 .51第二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分类管控 .52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54第一节 规划控制范围及用地规模 .54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 .55第三节 中
5、心城区发展方向 .55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55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7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7第二节 重点项目用地 .58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0第一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地方配套法规建设 .60第二节 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0第三节 落实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60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1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基础工作 .61第六节 加强对规划实施领导管理 .61附表.636第一章 规划背景齐齐哈尔市位于黑龙江省松嫩平原西部,是以重工业和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城市,耕地集中连片,是全省主要农业生产基地和国家商品
6、粮基地。全市土地面积 4225547 公顷,土地资源丰富,地势平坦,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不属于地质灾害高发区,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土地条件。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422554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3503515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82.9%;建设用地面积 266891 公顷,占 6.3%;其他土地面积 455141公顷,占 10.8%。(一)农用地全市农用地面积 3503515 公顷,其中:耕地 2759194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65.4%;园地 4986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0.1%;林地424528
7、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10.0%;牧草地 153206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3.6%;其他农用地 161601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3.8%,。(二)建设用地全市建设用地面积 266891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202554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4.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64337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1.5%。7(三)其他土地全市其他土地面积 455141 公顷,其中:水域 202991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4.8%;自然保留地 252150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6.0%。二、土地利用特点农用地分布相对集中,有利于农牧业协调发展。齐齐哈尔市位于松嫩平原西部,地势平坦,
8、耕地、牧草地、林地分布相对集中,有利于农牧业发展。耕地分布广泛,占地比重大,土质肥沃,集中连片,适宜大面积机械作业和规模经营,是全省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牧草地主要分布在中部、西部的梅里斯、富裕、龙江、甘南等县(区) ,是松嫩平原西部草场主要分布区域;在西部和北部有少量集中连片林地外,其他地区以生态防护林为主。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高,人均用地多。齐齐哈尔市 2014 年农业人口 356.8 万人,占 64.5%,农村居民点用地 159219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 59.7%,人均用地 446 平方米,远远超过规定指标。空闲地废弃地多,土地整治潜力较大。齐齐哈尔市城市用地布局比较分散,除中心城区相对集
9、中外,其他四个区分布相距较远,全市城镇空闲地较多,建筑容积率较低,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超标,大多数村屯户均宅基地超过省规定的标准。全市农用地整理阻力大,其他土地开发条件较好,通过土地整治开发,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土地自然肥力较高,适宜发展农业生产。齐齐哈尔市耕地8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优质土壤为主,讷河、依安、克山、克东、拜泉县(市)是松嫩平原黑土带主要分布区域,有机质含量在3%以上,自然肥力较高,适于发展农业生产。根据齐齐哈尔市耕地质量评价,中高产田面积占耕地面积 70%以上,粮食单产在全省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三、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齐齐哈尔市土
10、地经过多年开发利用,土地利用水平有所提高,用地结构和布局基本趋于合理,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旱田比重大,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全市耕地自然肥力较高,但由于投入少,农田基础设施较差,仍存在利用粗放,经营水平低的问题,影响耕地产量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齐齐哈尔市是黑龙江省主要工业城市,工业用地多,分布比较零散,建成区内空闲地较多,工业用地容积率 0.4 左右,建设用地存在着浪费,低效利用问题。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增多,建设用地需求量加大,与农用地保护矛盾比较突出。齐齐哈尔市室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五大规划”实施重点区域,随着工业化、城
11、镇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人口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齐齐哈尔市地处松嫩平原西部风沙干旱地区,年降水量 400 毫米左右,年蒸发量却达到 1600 毫米,森林覆盖率 9%,沙化、盐碱化、退化的“三化”草原占草原总面积970%,耕地的水土流失面积占 52%,嫩江沿岸是黑龙江省重点沙化地区,加上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三废”对环境影响较大,水土流失、风沙和盐碱灾害严重,是全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第二节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325 号)要求,为确保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12、和可操作性,我市开展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对象为规划 ,评估时点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评估范围为齐齐哈尔市所辖全部土地,总面积 4225547 公顷。一、 规划指标评估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实现度评估耕地保有量评估从规划执行情况来看, 规划耕地保有量确定为 2468548公顷,评估时点耕地面积 2759194 公顷,完成规划目标111.8%。保证了齐齐哈尔市耕地总量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区评估规划下达全市到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974433 公顷,评估时点基本保护面积为 1974433 公顷。完成规划目标100.00%。2010-2014 年我市重点进行嫩江
13、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采取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大力建10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使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做到了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度评估评估时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66891 公顷,规划剩余空间为5204 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 98.1%,规划指标使用进度为46.6%;评估时点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202554 公顷,规划剩余空间为 4640 公顷,规划指标使用进度为 47.1%;评估时点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为 43335 公顷,规划剩余空间为 4920 公顷,规划指标使用进度为 49.3%。到评估时点齐齐哈尔市建设用地总量可使用年限为 5.7
14、年,城乡建设用地可使用年限为 5.6 年,城镇工矿用地可使用年限为 5.1 年。3、补充耕地指标实现度评估规划编制时考虑到全市经济发展需要。补充耕地指标为7000 公顷,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于土地整治项目。到评估时点,全市已经完成了补充耕地任务量 8856 公顷,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126.5%。到 2014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为 3323 公顷,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使用进度为 47.5%。在保证耕地数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 规划执行情况评估1、土地利用布局分析评估根据规划至 2020 年划定城镇村发展区 200100 公顷,划定独立工矿区 7094 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城
15、镇工矿建设用地114780 公顷,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2、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评估齐齐哈尔市有嫩江、乌裕尔河、讷谟尔河、音河、阿伦河、库勒河、双阳河等河流,南部为扎龙自然保护区,所以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尤为重要。在规划实施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采取禁止开发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控制开发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适度开发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等手段,进一步引导与管制生态用地使用。 规划确定全市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164547 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313963 公顷。到评估时点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未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生态用地得到有效
16、保护。3、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评估规划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重点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地方配套法规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领导管理;提高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程度。规划经批准后,我市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逐步建立规划实施保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将规划公示,将文本及图件传送给相关部门,作为用地依据。尤其在和城市规划相衔接时,体现了规划宏观调控作用。使城市布局更加合理,土地利12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提高土地使用率,土地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补充耕地计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布局和用地计划使用土
17、地,对不符合规划布局和没有用地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以供地。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对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及时将实施的项目入库。通过规划保障措施的实施,有效的提高了规划的管控作用。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规划布局使用土地,保证合法用地,严格检查耕地补充情况。由于建立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1、土地整治工程齐齐哈尔市共实施 80 个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 62 个,建设规模 139061 公顷,新增耕地 8856 公顷;在建项目 18 个,建设规模 54114 公顷,新增耕地 4299 公顷。从全市近年来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
18、看,总体上是土地整理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并存。随着易开发整理土地资源逐步整治完毕,进一步开发整理土地的成本将加大。齐齐哈尔市今后将继续大力开展嫩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在上级下达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齐齐哈尔市建设用地规模及用地布局,针对人口较少、人均用地大、基础设施配套差、交通区位不便利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有计划整理。由于农村居民13点整理涉及到农民安置、土地补偿、资金落实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规划实施以来,已经安排了依安县依龙镇、中心镇和铁锋区唐土岗子屯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程,目前正在实施,其他居民点整理项目还在进一步筹划中。2、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为齐齐哈
19、尔市政府所在地,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交通枢纽,而且四周被嫩江、乌裕尔河、扎龙湿地环绕,加上“十一五”期间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力度。齐齐哈尔市重点建设项目达到362 个,现仅实施 43 个。但由于在规划编制时期,部分重点项目选址工作还未开展,重点项目实际落位与规划编制时期不符,甚至有些项目在规划中只在重点项目表中有所体现,在规划图上没有标注,对规划实施造成一定影响。第三节 新形势和新要求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和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工业城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提出 “五大规划”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促进全市经济
20、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中心城区建设,促进市域经济发展,振兴老工业基地,加快生态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对规划期土地利用管理提出更新、更高要求。一、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机遇14(一) “五大规划”战略实施随着全省“五大规划”战略规划的部署和实施,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齐齐哈尔市作为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商品粮基地、畜牧业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是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要区域,为加强土地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衔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破解体制机制制约、深化土地改革和流转等问题。需要对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产业
21、、粮食加工等领域政策倾斜,支持产业发展。(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提出新要求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土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合理珍惜每一寸土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的实施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适应度较高。(三) “十三五”和“精准扶贫”的实施给规划的管理和实施提出新挑战
22、“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齐齐哈尔市有 3 个国家级贫困县、5 个省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急需国家15政策扶持,保障扶贫开发项目用地,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122 号)文件精神,随着2016 年黑龙江省乡镇精准扶贫工作计划,黑龙江省精准扶贫具体实施方案实施。如何能够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服务于社会,适应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这是目前我市亟待解决的问题。上述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对齐齐哈尔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对推动齐齐哈尔市的科学发展、实现区域经济新跨越
23、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及科学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适时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不断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与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相适应,有力推动齐齐哈尔市全面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第四节 规划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166、 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 。二、相关部门规章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43 号) ;2、 土地利用
24、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测细则 (国土资厅发201121 号) ;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325 号)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5、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10 号) ;6、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636 号) ;7、 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73 号) ;8、 国土资源部关于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国土资函2017351 号) ;9、 国土资源部关
25、于印发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122 号) ;10关于印发的通知 (黑国土资函2013145 号) ;1711、 关于印发的通知 (黑国土资函2015381 号) ;12、 关于发布实施的通知 (黑划定办发20164 号) ;13、 关于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黑划定办发20165 号) 。三、行业标准及相关规程、规划1、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 1020-2010) ;2、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3-2010) ;3、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 1028-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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