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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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Tarry Electronics Co., Ltd. (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园广汇工业区 5 号楼 B 区三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零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证网( )、中国证券网( )、证券时报网()、证券日报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
3、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 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创业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
4、险。 (二)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13,053,667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 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1 年 3 月 26 日(T-6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8.83 倍。本次发行价格 168.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5、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71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根据公开信息与市场一致预测,预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摊薄后的市盈率将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
6、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
7、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这为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国内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生产企业众多。行业整体特别是低端市场的集中度低,企业间生产的产品门槛低、工序简单、对工艺技术和品质要求不高,产品同质化较强,竞争激烈;中高端市场生产门槛则相对较高,参与者实力相对较强,行业集中度有逐步提升的趋势,但各厂商凭借自身比较优势,仍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若未来下游行业持续向好,吸引大批竞争对手进入,或公司现有竞争对手在技
8、术、品牌、市场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渗透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客户,则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 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转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存在出口情况,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分别为15,213.30 万元、27,583.96 万元、54,158.26 万元和 21,768.9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41.90%、45.96%、63.02%和 59.40%。公司外销包括直接出口和转厂出口。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行业专业分工的发展,电子产品生产日益国际
9、化。中国凭借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良好的制造业产业配套资源及较为低廉的人工等制造成本优势,成为世界电子信息产品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但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可能会导致境内企业出口国外的贸易壁垒日益提高,关税增加。此外,由于中国境内人力成本、产业配套等比较优势趋于减弱,全球电子产业制造存在向越南、印度、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进一步转移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客户开发和维护、产业布局造成一定影响。在贸易摩擦、全球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如公司无法持续维系现有客户关系或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将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 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
10、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强,客户对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生产企业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产品品质及快速供货能力等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电子产品技术不断更新,公司如存在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准确判断,对客户需求动态不能及时掌握,对技术路线和产品定位不能及时调整,或新技术、新产品不能得到客户认可等情况,公司将可能无法持续获得客户订单,将使公司面临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四) 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经过多年的充分竞争,品牌识别度已达到较高水平,市场份额逐步走向集中。以智能手机为例,IDC 统计数据显示,2017 年至 2019 年,前五大智能手机品牌全球出货量占比分别为 60.87%
11、、66.98%和 70.55%,市场份额集中且逐年提高。出于质量管控、规模经济、降低成本等因素考虑,终端品牌客户对上游制造商及零组件生产商会进行严格的管控及持续跟踪考核,使得产业链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征。因此,公司终端品牌客户市场份额的集中,客观上造成公司直接客户的相对集中。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3.40%、71.06%、66.27% 和 65.45%,其中,公司对三星视界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1.58%、27.48%、41.43%和 40.02%。未来几年,若公司未能通过消费电
12、子产品终端品牌商、零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零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未能通过终端品牌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行业景气度下降,则公司有可能出现来自重要客户订单减少的不利局面,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因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可能导致的经营风险。 (五) 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行业集中度及公司自身竞争实力的提升,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53.87%和 107.27%,业务发展呈现出较高的成长性。但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与下游市场的景气度、行业竞争、宏观经济形
13、势等密切相关,当前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世界经济出现衰退迹象、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大幅下滑。 (六) 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77%、44.02%、47.97%和 44.50%,处于较高水平。随着下游消费电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预计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终端品牌商、零组件生产商及制造服务商将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通过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加强成本管控,从而影响上游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等配套产品生产商的利润水平。同时,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加剧也会进一步挤压公司产品毛利率。若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进一
14、步加剧以及人力成本等主要成本的上升,如公司不能持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或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生产良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则毛利率可能无法维持在目前稳定水平,面临毛利率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FPC 材料贴装细分领域尚处于发展初期,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低,因此发行人自动化设备业务毛利率较高。未来随着更多竞争者加入,行业竞争程度提高,发行人自动化设备业务毛利率可能有所下降。 (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 1 月至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蔓延,为防控疫情迅速扩散,我国各地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受疫情影响,发行人春节休假后的复工时间
15、延后两周左右,2020 年 2 月中旬已正式复工复产,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也逐步复工。截至目前,疫情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所处行业下游为消费电子行业,行业发展最终取决于终端产品的消费市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在除中国外的全球范围内快速蔓延,如疫情短期内在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随之出现的线下实体店停摆、经济疲软、消费者消费能力预期降低等不利因素将导致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在供给端,发行人所处所处行业具有国际化分工明确、供应链较长的特点,疫情影响下发行人下游客户、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也可能会出现开工不足、交期延迟、回款滞后等情况,终端客户新产品推出、新技术应用的节奏亦受到一定不利影
16、响。受上述因素影响,发行人量产项目的市场需求、新项目的开拓、目标客户的开发以及自身的生产经营均可能受到不利的影响,再加之中美贸易摩擦、世界经济可能衰退等潜在不利因素影响,发行人业绩是否能实现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17、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1、 同意达瑞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达瑞电子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达瑞电子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
18、理。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97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达瑞电子”,股票代码“300976”;本次公开发行的 1,305.3667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 (三) 股票简称:达瑞电子 (四) 股票代码:300976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221.46
19、67 万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305.3667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305.3667 万股,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数量 0 股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305.3667 万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916.1000 万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未采用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方式。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20、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除上述(十)、(十一)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李清平 1,861.6500 35.65% 2024 年 4 月 19 日 李东平
21、 660.1513 12.64% 2024 年 4 月 19 日 付学林 390.4226 7.48% 2022 年 4 月 19 日 晶鼎投资 350.0000 6.70% 2024 年 4 月 19 日 李玉梅 161.8213 3.10% 2024 年 4 月 19 日 张立华 151.9100 2.91% 2022 年 4 月 19 日 长劲石 145.8300 2.79% 2022 年 4 月 19 日 晶鼎贰号 118.3600 2.27% 2024 年 4 月 19 日 高冬 75.9548 1.45% 2022 年 4 月 19 日 小计 3,916.1000 75.00% -
22、 类别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 1,305.3667 25.00% 2021 年 4 月 19 日 合计 5,221.4667 100.00% - 注 1: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注 2:本次网上发行 1,305.3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87%,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元 500 股的余股 167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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