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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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JIANGYIN HAIDA RUBBER AND PLASTIC CO., LTD.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证券网() 中证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钱振宇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3、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的女儿、钱振宇的妹妹钱燕韵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钱胡寿、钱振宇、王君恺、孙民华、吴天翼、贡健、李国兴、李国建、陈敏刚、彭
4、汛、胡蕴新还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
5、之后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的女儿、钱振宇的妹妹钱燕韵承诺:在钱胡寿或钱振宇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钱胡寿或钱振宇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钱胡寿或钱振宇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其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6、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钱胡寿或钱振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钱胡寿或钱振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则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民华的弟弟孙民灿承诺:在孙民华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向
7、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孙民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孙民华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其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孙民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孙民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则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
8、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海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
9、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1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166.9万股,发行价格为19.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4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海达股份”,股票代码“300320”;本次公开发行的1,667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6月1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 书全文及相 关备查 文件可以在巨潮 资讯网站( )、 中 证 网 ( )、 中 国 证 券 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
10、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时间较短,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2年6月1日 3、 股票简称:海达股份 4、 股票代码:300320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67万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67万股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
11、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和网上发行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钱胡寿 16,405,665 24.61% 2015年6月1日 钱振宇 5,434,894 8.15% 2015年6月1日 王君恺 4,216,057 6.32% 2013年6月1日 孙民华 4,216,057 6.32% 2013年6月1日 钱燕韵 4,010,000 6.01% 2015年6月1日 顾惠娟 1,581,094 2.37% 2013年6
12、月1日 吴天翼 988,184 1.48% 2013年6月1日 孙民灿 988,184 1.48% 2013年6月1日 李国兴 988,184 1.48% 2013年6月1日 钱耀良 988,184 1.48% 2013年6月1日 江纪安 988,184 1.48% 2013年6月1日 承洪惠等14位自然人 9,195,313 13.79% 2013年6月1日 小计 50,000,000 75.00%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5001,000 7.5% 2012年6月1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1,669,000 17.5% 2012年6月1日 小计 16,670,000 25
13、.00% 合 计 66,670,000 100.00% 11、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 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yin Haida Rubber And Plastic Co., Ltd. 2、 注册资本:6,667万元(发行后) 3、 法定代表人:钱胡寿 4、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号 5、 邮政编码:214424 6、 董事会秘书:胡蕴新 7、 电话:0510-86900687 8、 传真:0510-
14、86221558 9、 电子邮箱:haida 10、 互联网网址: 11、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2、 主营业务:橡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 所属行业:橡胶制造业(行业代码:C4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间 直接持股数量(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合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钱胡寿 董事长 2011年8月-2014年8月 16,405,665 - 24.61% 钱振宇 副董事长、总经理
15、 2011年8月-2014年8月 5,434,894 - 8.15% 王君恺 董事、副总经理 2011年8月-2014年8月 4,216,057 - 6.32% 孙民华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1年8月-2014年8月 4,216,057 - 6.32% 吴天翼 董事、副总经理 2011年8月-2014年8月 988,184 - 1.48% 贡 健 董事 2011年8月-2014年8月 658,711 - 0.99% 王玉春 独立董事 2011年8月-2014年8月 - - - 徐文英 独立董事 2011年8月-2014年8月 - - - 张 明 独立董事 2011年8月-2014年8
16、月 - - - 李国兴 监事会主席 2011年8月-2014年8月 988,184 - 1.48% 李国建 职工代表监事 2011年8月-2014年8月 790,546 - 1.19% 陈敏刚 监事 2011年8月-2014年8月 790,546 - 1.19% 彭汛 副总经理 2011年8月-2014年8月 - - - 胡蕴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1年8月-2014年8月 658,711 - 0.9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钱胡寿、钱振宇父子二人。本次发行前,钱胡寿先生直接持有海达股份32.81%股份,钱振宇
17、先生直接持有海达股份10.87%股份,钱胡寿、钱振宇的一致行动人钱燕韵(钱胡寿的女儿)持有海达股份8.02%股份。因此,钱胡寿、钱振宇父子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海达股份51.70%股份。 钱胡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39年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江阴市橡胶厂厂长,海达有限董事长,制品公司董事长,2008年4月至今,任海达股份董事长。 钱振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理事,。曾任江阴扬子江船厂质检员,海达有限总经理,制品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任海达股份董事、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海达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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