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油长管呼吸器公司品牌管理分析(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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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咨询/品牌管理分析无油长管呼吸器公司品牌管理分析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3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5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5二、 结论分析5第三章 董事会8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8二、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12第四章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17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17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20第五章 市场营销概述23一、 市场营销23二、 市场营销管理的任务23第六章 品牌管理27一、 品牌资产27二、 品牌28第七章 生产作业计划31一、 期量标准31二、 生产作业计划概述35第八章 技术创新战略与技术创新决策评估方法38一、 技术创新战略38二、 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
2、47第九章 并购重组52一、 并购重组方式及效应52二、 企业价值评估60第十章 财务管理的基本价值观念63一、 风险价值观念63二、 货币的时间价值观念65第十一章 电子支付67一、 电子支付的概念和特点67二、 电子支付的分类68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无油长管呼吸器无油长管呼吸器是使佩戴者的呼吸器官与周围空气隔绝,并通过长管输送清洁空气供呼吸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用于坑道、管道、深井等特殊的工作场所。我国劳动防护用品产业仍是弱势产业,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劳动防护产品使用率偏低,产品达标极为落后,产品品种仍有缺口,科技含量不高,质量参差不齐,科研投入不够,更新换代较落
3、后等,这些也体现在无油长管呼吸器产品上。中国长管呼吸器市场领域中,电动送风长管呼吸器占据着主导地位,其应用领域相对广泛,产品价格较低,受到下游市场客户的青睐。而无油长管呼吸器产品价格较高,在适用管长上也一般限制在20-30米之间,过长则不便于佩戴者作业。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中国无油长管呼吸器在下游市场中的应用拓展也受到较大的阻力。此外,目前,我国无油长管呼吸器行业的发展还受上游关键部件无油空压机的掣肘。目前,国内无油空压机生产技术水平较低,使用性能相对较差,使用寿命也较短,主要依赖进口。是以近些年,中国无油长管呼吸器市场对进口产品也有较大的依赖度,约40%左右的还市场需求都依赖进口。中国无油长
4、管呼吸器行业发展既受到产品自身缺陷的限制,也受到上游核心零部件技术水平不足的影响,还要面对进口产品所带来的市场竞争压力,因此,中国无油长管呼吸器行业发展阻碍重重。目前,国内无油长管呼吸器生产企业数量也并不多,主要有沧州海固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博化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东台市威尔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东台市易安救捞装备有限公司、济南海安特安防装备有限公司、上海铤和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等;此外,梅思安、德尔格等国外品牌在中国市场也经营多年,对无油长管呼吸器也有市场布局。但是,近些年中国石油、煤炭、公共事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护意识在不断提升,对产品等级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并且随着行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安
5、全防护产品的需求量在快速增长,无油长管呼吸器等高端的呼吸防护产品的需求量也随之不断增长。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无油长管呼吸器公司(二)项目投资人xx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82.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000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805.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34%;建设期利息269.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0%;流动资金5929
6、.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76%。(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0005.0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8997.90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1007.10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579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48278.3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025.51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5.99%。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26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3776.25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
7、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54667.00约82.00亩1.1总建筑面积89466.10容积率1.641.2基底面积30066.85建筑系数55.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71.812总投资万元30005.002.1建设投资万元23805.542.1.1工程费用万元19900.98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3367.582.1.3预备费万元536.982.2建设期利息万元269.672.3流动资金万元5929.793资金筹措万元30005.003.1自筹资金万元18997.903.2银行贷款万元11007.104营业收入万元57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8
8、278.306利润总额万元9367.357净利润万元7025.518所得税万元2341.849增值税万元2119.5110税金及附加万元254.3511纳税总额万元4715.7012工业增加值万元16463.2213盈亏平衡点万元23776.25产值14回收期年6.26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5.99%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6675.47所得税后第三章 董事会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和条件选举产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两个以上的
9、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与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之前,该
10、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对公司业务具有决策权、管理权,在授权情况下可以对外代表公司。董事必须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办理公司业务,对公司尽忠诚努力的责任,维护公司利益。董事不得
11、在公司外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董事除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商业交易。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财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存入账户,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人、股东及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和业务决策机构,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股东会负责,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机构。在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股东的利益冲突比较容易调和,强制要
12、求设立董事会,可能会增添其运营成本。而且,由于法律对董事会的召集和表决程序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易导致董事之间的意见不一致,不利于公司经营。因此,在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董事所要代表的利益比较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公司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来掌管相应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重要一环,对其职权的法律规定是董事会地位的具体体现,对公司正常运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图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
13、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即公司章程在同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情况下,可以规定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这赋予公司一定的自主权,体现了更大的灵活性,便于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赋予董事会其他职权。除公司法外,对董事会的规定还体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章中,也需要加以注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4、、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临时会议仅在必要时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应当注意的是,我国涉外企业法有特殊规定的,应从其
15、规定。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资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二、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特征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除行使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以外,还可以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要比一般的有限责任公
16、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大得多。公司法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机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这就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缺位的状况,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也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之一。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的两种方式:其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其三,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既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的职权,也是两个机构的义务。章程是一个公司设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对公司及重要参与人进行权利义务分配的总协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股东共同制定
17、公司章程,可见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全体股东。而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即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履行由资人义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此,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于法有依。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这是由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性决定的。一方面,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部分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派,其意思表示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基本一致,可以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分职权;另一方面,国有独资公司数量多,种
18、类复杂,级别不同。在现有的资源条件,完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股东的职责实在是杯水车薪,适当地将部分权力下放给董事会,是解决出资人履行职责问题的替代机制之一。当然,由于章程的内容关系到公司日后的正常运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行最后把关,即拥有对董事会制定章程的批准权,这也是合理配置权力、相互制衡的需要。(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身份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来自两个部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是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体现,正如同在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一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也享有对董,鑫成的任免权。国有资产归国家
19、所有,国家所有归根结底是一国的全体国民所有。既然属于全体国民,则国有独资公司实质的股东应为全民。对于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的国民,国家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责任;对于有机会参与公司经营的国民,就有权以更加直接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职工就是后一群体,所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管理是国有独资公司全部资产国家所有性质的更深层次体现。从另一方面来讲,公司职主是人力资本投入者,他徇同公司的债权人、高级管理人一样是公司的利益相关人,其利益得失与公司经营成败息息相关。尤其在承担较多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职工与公司的关系更加特殊。因此,强制要求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
20、员中有职工代表是符合我国实际和国际公司法理论发展趋势的。(三)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与任期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其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职工董事则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人,可以根据需要设或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
21、员中指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也可以兼任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但他们只能在不存在竞业的经济组织中兼职,以免其工作与本公司发生竞争或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考虑到国有独资公司往往根据需要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包括与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设立诸如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法人股东需要委派代表参加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被任命为经理,一个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也可能设立几个国有独资公司或其他企业。依国际惯例
22、,应当允许某个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同时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或经理,但一人不宜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成为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四章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股东大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三权分立中的一极,被赋予至高的权力,同时由行使执行权的董事会以及行使监督权的监事会相互配合和制约。(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股东不仅是公司经营活动物质条件的提供者,而且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受益人。按照传统公司法理论股东享有股东权,不仅有获取股利和
23、公司剩余财产的自益权,还享有以法定方式参加公司管理的自益权。股东大会是全体股东共同行使其权利的机构,这就决定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在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最高的效力。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股东大会居于最高层,董事会、经理、监事会都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也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1、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股东大会的种类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1)股东年会。股东年会是公司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期召开的会议,一个业务年度召开一次。公司法规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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