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实务分析.doc
《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实务分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实务分析.doc(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再思考2014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站上针对网友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发布了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答复”阐述了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强制规定把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和相应资质条件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前一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理由。“答复”口径也已成为各地司法机关裁判此类劳动争议纠纷的业务指导。笔者认为,随着劳动关系领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推进,根据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为切实保障建筑领域劳动者的工
2、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推进全民参保,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企业社会责任担当,有必要对此“答复”的争议焦点-“是否应当成立劳动关系”进行再思考,以实现劳动保护价值追求并促进完善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构造。笔者观点: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该单位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前一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企业应当成立劳动关系。理由如下:一、 违反建筑法禁行性强制规定进行的工程分包、转包、承包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87号令)均有规定禁止违法分包、转包,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依据无效的分包、转包或承包协议,不具备相应建筑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并招用劳动者从建筑施工的,其招用行为也应当被法律推定为当然禁止。建筑行业往往涉及公民住宅、道路桥梁等重大民生工程,建筑质量安全与否直接影响不特定的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等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建筑法律法规必须设置行政许可强调相应的建筑业准入资质。从媒体报道情况看,因住房
4、、桥梁倒塌等建筑质量问题引发的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故立法强调建筑从业资质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上述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以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个人违法招用劳动者的行为,均应当被司法裁判或行政管理作出否定的评价。二、 强调劳动关系的成立以建筑工地上的劳动者和前一手发包企业须存在双方合意为前提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不能绝对化。众所周知,我国目前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动者特别是不少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维权意识相对不高,他们急于谋生,有时不会计较包工头与其签订的协议是否是正规的劳动合同,而实践中更多的情况是作为实际施工人的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用工协议。但当发生工伤或者
5、追讨工资报酬的时候,很多包工头个人根本不具备承担相应的支付能力甚至时有发生恶意卷款潜逃的事件,而发包单位又拿出最有力的“杀手锏”-与包工头签订的分包协议来抗辩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进而主张与发包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又得不到司法机关支持的情况下,容易引发因无法维权而导致群体性乃至治安极端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从笔者从事的多年劳动监察经验来看,实践中,恰恰很多劳动者是知道上一手发包企业名称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的,而发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往往也熟悉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各类木工、水电工的班组长或者负责人以及工人代表,多数情况下相互之间并非如最高院“答复”所讲的完全互不清楚。只是一旦发生工伤待遇或者工资报酬
6、等争议时,发包企业往往会拿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来抗辩用工主体责任的承担,抗辩的证据主要是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签订的承发包协议还包括包工头和建筑工人签订的劳务协议(如果签订的话)。最高院“答复”中讲到建立劳动关系须存“自愿”、“合意”,笔者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应当如此理解。但就目前建筑领域而言,却不能机械地认为只要存在发包单位与包工头的承发包协议,就能顺理成章地推断劳动者没有和发包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实践中,即使劳动者主观上想要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但很多企业为逃避用工主体责任,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还是频频发生,难道就能因为缺乏企业方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领域 确认 劳动 关系 实务 分析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