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教育制度在贵州的形成和发展_安永新.docx
《封建教育制度在贵州的形成和发展_安永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封建教育制度在贵州的形成和发展_安永新.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DOI: 10.14040/j. cnki. 52-1004/k. 1991.03. Oil 75 封建教育制度在贵州的形成和发展安 永 新秦汉以后,中原与西南地区的交往日益增多,以儒家学说为代农的汉族文化逐渐传入, 黔境开始出现了学校教育 9东汉时,尹珍外出求学,学成后回家乡办?,楚为本地教育的 先驱。唐宋时,今贵州的正安、遵义、沿河等地先后出现了宫,和书院。元代,今贵州地域 分属湖广、四川、云南诸行省,建有顺元路儒学及蔺州儒学,普定路也心“立亨校,明礼 义”的记载但总的看来,元代以前的今贵州地域,由f山川阻隔,交通不便,社会经济落 后,加上分属各省,无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
2、未能在这里全面系统地推 行。历史上虽有办学的点滴记载,但数量很少,且时兴时废,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在贵州 教育史上,明代是封建教育制度确定的重要时期,清代前期丛本上沿袭明制,一直到淸末贬 科举、兴学堂后,封建教育制度始逐渐被资本主义教育制度所代替。一 、 明 代 及 清 代 前 期 的 贵 州 教 育 政 策教育政策是统治阶级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总政策决定,反过来又服务于总政 策。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懂得“乱世用武,治世用文”的道理,在“以武功定天下”的同时, 也很重视“以文德治天下”。自汉武帝罢酿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历代都是以儒家学说作为 制定教育政策的指导思想,明清两代也不例外。明清两代
3、在贵州推行的教育政策,大的方而 与全国是一致的。但由于贵州当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居民的民族成份等方面,和全国其 他地区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明清两代的统治者从当时贵州的实际出发,采取了一些特殊的 教育政策。在国内已出版的几部中国教育史专著中,对全国性的教育政策已有较为详尽的论 述,但对贵州这样的边远地区却几乎没有涉及。笔者认为,对明清两代的贵州教育政策进行 研究,不但对研究贵州教育史很重要,对研究中国教育史也有重要意义。明清两代的贵州教育政策,除和全国共同的以外,比较特殊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把兴办教宵亊i lk作为巩固边防,统一国家的重要措施。清代以前,贵州的居民主要是少数民族,汉族人口极少
4、。明代的统治势力进入贵州以 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在对少数民族进行武力征服的同时,十分重视通过教育手段“宣 扬朝廷德威”,用儒家思想“教化”少数民族,达到“以夏变夷”的目的。明朝统治者把贵 州视为“荒服之区,蛮夷之地”,说贵州“俗丑民夷”,主张“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即 通过教育,使少数民族“服诗书”,“循礼义”,“忠君孝亲”,成为封建社会的顺民。洪 76 贵 州 文 史 丛 刊武二十八年( 1395年),监察御使裴承祖向朝廷上书说:“四川贵播二州,湖广思南,思州 宣慰司所属荄抚司州县,贵州指挥使司,平越、龙里、新添、都勻等卫,平浪等长官司诸神 苗蛮,不知五化,宜设儒学使知诗书之玫,立山川社
5、稷诸坛场,岁时祭礼,使知报本之 道”。永乐十二年(1414年)贵州乌撒军民府经历钟存礼向朝廷上言:“府故蛮夷,久治圣 化,语言渐通,请设学校,置教官,汶其子弟,变其夷俗”。毕节卫学教授孙隐写的毕节 卫学记,把毕节诬为“蛮夷m穴”,说毕节的少数民族“乍臣乍叛,急之则叛生,缓之则 法驰”。因此,明朝在此“置卫”、“筑诚”进行统治的同时,又“建学立师,恢宏圣 教”,使“唐虞之仁而不能柔服,秦汉威力而不能克”的毕节地K,至明朝“始归一统”, “君臣父子大义终不能泯”。于是得出结论:“其学可以不兴,文教可以不设耶?”“清朝继续把教育作为加强统治,巩固国家统一的工具。特别是清初平定水西,雍正改上 归流,咸
6、同苗民起义被镇压后,淸朝都积极提倡教育,以此作为战争后的善后措施。康熙汸 年,贵州提督学政田雯上疏请求在贵州兴学育才,奏疏说:“齡省穹荒固陋,必崇文治而后 可以正人心”。康熙四十四年(1703苹),贵州巡抚于准上贵州苗民久入版图请开上进之 途疏,建议清朝在贵州“平水西、改卫所、设立郡县、建置学校”之后,“将土司族属人 等并选苗民之俊秀者,使之入学肄业,一汴科举,一体廪贡,以观上国威仪,俾其斩观礼 教,熏陶性情,变化其丑类,彰我朝一统车书之盛”。“行文既久,苗民渐可变而为汉,苗 裕渐可以变而为淳”。雍正改土归流后,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贵州巡抚张广泗等向清廷上 设立奋貍义学.疏,提出“贵州上下两游
7、新附苗膻二三千里,人户不下数百万”,“于抚 导绥戢之余,必当诱植彼之秀异者,教以服习礼义,庶几循次陶而后渐臻一道同风之效”。 并强调兴办义学,“课诲新附苗人子弟,实为振励苗殖之要务”。乾隆年间,社会秩序比较 安定,统治者认为“无知愚苗开其智巧,必将奸诈百出”,因此将少数民族地区义学“渐次 裁撤”,甚至无形取消,咸同苗民起义后,清朝又重新重视义学。贵州巡抚林肇元所上下 游苗貍新办苗弁义学疏,把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义学,作为镇压少数民族起义后的三项 “善后急务”之一加以提倡(另两项为屯兵与新办苗弁)。与上述引文类似的记载,在明清两代地方官的奏疏和学佼的碑记中,可以说比比皆是, 充分说明了统洽者办学的
8、目的是十分明确的。2、特别重视培养统治阶级的继承人。首先,是对土司继承人的培养特别重视。元明以来,我国中央王朝采用土司制度统治贵 州的少数民族。土司制度兼指土司与土官两种制度。前者包括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这 些官职虽受封于中央,实际是割据一方的地方政权;后者包括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 是按照汉族地区行政制度设立昤,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的官职。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在军 事征服或政治招抚后实行的“羁縻”政策和特殊的政治制度。明朝统治者为加强对少数民族 的统治,对直接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特别重视更重视土司继承人的教育。洪武十五年 ( 1382年),贵州普定军民府土知府者额到京城朝贡,回贵州前
9、向明太祖朱元章辞行,太祖 对他说:“今尔既还,当谕诸酋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 化之事,他日学成而归,可以变土俗同于中国,岂不美哉丨”者额回贵州后,于次年逭其 子吉隆及营长之子阿里等人到京城入太学,受到朝廷优待,“饬令赐袭衣鞋袜” 洪武二封 建 教 育 制 度 在 贵 州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77 十八年( 1395年),户部知即张永清上言,说边夷土官不懂“三纲五常之道,宜设学校以教 其子弟”。太祖传谕礼部说:“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 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文,使知 君臣父子之义,而
10、无勃理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洪武二十三年,贵州、播州宣慰司并 所属宣抚司土官遣其子到京城入太学,明太祖专门降旨礼部给予优待。贵州著名女土司奢香 之子安的到京M入太学归来时,太祖还“赐之以三品服,并赐衣金带,白金300两, 钞50锭”。自明太祖在位时起直至明末,贵州土司送子弟到京城入太学者,不计其数。叨代还规定,凡土司子弟,都必须送到各级儒学读书习礼,不经过儒学读书习礼者,不 准承袭土司职务。弘治十六年( 1499年),巡抚贵州都御使钱钺奏称: “贵州土司渐被荃f 匕 百三十余年”,“但应袭子孙未知向学,请令宣慰、安抚等官应袭子孙十六以上者,俱送宣 慰司学充增广生员,使之读书习礼,有愿习举业
11、者,比军职子弟补麋贡出身”。“其不由儒 学读书习礼者,不听保袭”。朝廷将此奏章交兵部讨论,兵部奏复:“土官应袭子孙宜视近 例,十岁以上者,鸱送附近宣 慰 司 学或府州县学。”至袭职时则按饯钺的奏章办理。这一制 度一直沿袭至明末。明朝除注意土司子弟的培养外,对派驻贵州军队的官兵及其子女,以及地方官(指流 官)的子女的教育也极为重视。据弘治十八年505年)的统计,仅贵州一地,“武弁幼官 应袭官生”进入官学读书习礼者有近百人。另据陈敬宗建铜鼓卫学碑载,洪武三十卬 0397年),明军平定铜鼓(今锦屏县)#苗乱”后,为防止苗民再次起义,特设立铜鼓 卫,派军驻守。“朝廷虑其(指驻军)勇而无谋,乃敕建卫学,
12、选军士之俊秀者充弟子员, 设学官通知文武之学者,教之以七书韬略,经史太义,使知忠君孝亲,料敌制胜”,做到 “文武并用,作长久之道也”。秦京创修编桥卫学碑则称:编桥(今施-秉)“军卫子弟 多美秀”,所以特别设立卫学进行培养。以上两则碑记说明,明代开始在贵州设立卫学,主 要是培养驻军及其子弟。此外,从贵州明代培养出的优秀人才看,多数为外省来贵州官员的 子弟,本地土著居民的子弟很少。这也可以证明,明代在贵州兴办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 统治阶级的继承人。清代初期,对培养土司子弟仍很重视。改土归流后,土司已不复存在。清切对少放民族 地区的教育政策改为:一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兴办义学,吸收少数民族子女入学
13、I二是增 加各级官学学额和科举考试名额,对少数民族子苐进行特殊照顾,使他们有入学和中举的机 会。3、对学生的思想控制很严。明清两代在贵州办学的目的,是用儒家思想“教化”贵州的少数民族,学习内容都是儒 家经典,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很严格。明太祖曾颁禁例8条于全国学校,令全国师生遵行。其 中特别规定:“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学生建言”。以此使学生与社会的现实生活隔绝。清 代的各级官学和书院内,都塔礼部颁布的教条镌刻于石碑上立于校内,要求学生必须遵 守。教条规定:“生员之志,当学忠臣淸官”,“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 如有一言建白,以违旨论,黜革治罪”。“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所作文学,不许
14、 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治罪”。 78 贵 州 文 史 丛 刊清代对师生的思想控制,还表现在对书院和义学的态度上。清初,统治者耽心书浣的自 由讲学对其不利,对书院采取控制政策,限制其发展。雍正十一年( 1733年)后,又转而提 倡书院,但加强了官府对书院的控制,使书院逐渐官学化,变成科举制度的附庸。对少数民 族地区义学,开始是提偈。乾隆年间,因怕少数民族识字以后,“以之习小说部书”,“徒 启奸匪之心,难取化导之效”,又转而取消。这些,都说明统治者办学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其 统治,一旦认为对其统治不利,就会加以限制二 、 明 代 及 清 代 前 期 的 学 校 教 育 制 度1,官 学中国的官学教育制
15、度确立于汉代,到唐代日臻完善。贵州地区最早的官学也始于唐代。 据遵义府志栽 t “正安州,州有旧学,遗址在唐都坝,相传为唐代建学处”。据郭子章齡 记称“齡之学自元始,有顺元路旖学,有阃州儒学”。明朝的吏部尚书王直写的学记 则称:“贵州去京师万里,实古荒脤之外,裔夷之区也”。“太祖高皇帝不鄙夷其民,既设 贵州宣慰司使抚治之,又欲使皆脤其善,诏立学校以教焉,由是贵州始有学。”关于贵州何 时并始有官学,这几则诂述是相互矛盾的。实事求是地看,元代以前的贵州地区,确有过办 学的记载,但为数不多,资料也不够翔实。办学数量多,且形成体系,应为明代。贵州逢立最早的官学,有洪武四年(1371年)建的永宁宣抚司儒
16、学(在今四川叙永) 洪武十三年(13S0年)建的播州宣慰司学(在今遵义)和普安安抚司学(在今盘县),洪武. 二十七年(13M年)建的贵州宣慰司学(今贵阳);洪武三十年(13町年)建的永宁宣抚司 九姓长官司儒学(今毕节威宁一带);永乐七年 4 9年)思南宣慰司学(今思南);洪武 年间建的安顺府学洪武四年0371年)建的贵州卫学(今贵阳);洪武二十七年( 1394年) 建的普定卫学今普定),洪武二十八年 395年)建的贵州前卫学(今贵阳);以及洪武 二十六年( 1393年)建的荔波县学(今荔波)。永乐十一年(U13年)贵州建省后,官学有 了更大的发展。明代规定,府、卫、州、县及宣慰司、宣抚司俱设官
17、学。据贵州省志教 育志统计,有明一代,贵州共建官学55所,其中宣慰司、宣抚司学6所,府学12所,卫 学23所 , 州 学 4所 ,县学10所 。官学的学额、课程等都有专门的规定。明末清初的历次战争,对贵州教育造成很大的破坏,清朝平定吴三桂的叛乱后,官学开 始得到恢复并有新的发展。康熙初年,贵州提督学政田雯疏请在永宁、独山、麻哈(今麻 江)、贵筑、普定、平越(今福泉)、都匀、镇远、安化(今德江)、龙泉(今凤岗)、铜 仁、永从(今从江)建学育才,得到清廷批准。以后,又陆续在各府、州、县、厅设立, 校。清代贵州共辖11府、40州县,均设有官学。清代中期以后,贵州的书院大都官学化,官学逐渐被书院所代替
18、2,书院书院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教育机构。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原是朝廷收藏、校勘图书的 地方,相当于后代的国家图书馆。后来书院逐渐发展成为讲学授徒的场所。至宋代,书院大 盛,正式成为一种学校制度。书院的活动主要是讲学,书院的负责人称为山长(后改称院封 建 教 育 制 度 在 贵 州 的 形 成 和 发 表 79 长贵州的书皖建立最早的是南宋绍兴年间在今沿河创建的峦塘书院、竹溪书院(后废)。明代贵州建省后,书院有较大发展。明弘治18年,贵州提学副使毛科在贵阳顺元路儒学故址 建文明书院。(另一说为:顺元路儒学教授何成录于元皇庆年间改顺元路儒学为文明书院, 笔者认为史料不足,另有专文论及,见贵州方志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封建 教育制度 贵州 形成 发展 永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