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657-2021 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通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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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29.200 M 4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通 信 行 业 标 准 YD YD/T XXXXXXXX 代替YD/T 2657-2013 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High temperature valve-regulated lead acid batteries for telecommunications (报批稿)20 -发布 2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发布 YD/T 265720 目 次 前 言.1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符号.4 5 型号命名.4 6 技术要求.4 7 试
2、验方法.7 8 检验规则.15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8 附录附录 A(资料性附录)容量修正系数(资料性附录)容量修正系数.19 附录附录 B(资料性附录资料性附录)重量参考值重量参考值.20 附录附录 C(资料性附录资料性附录)寿命修正寿命修正.21 YD/T 265720 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文件是通信用蓄电池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本系列标准中已出版的标准:a)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YD/T 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 c)YD/T 1715-2007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布蓄
3、电池 d)YD/T 2343-2020 通信用前置端子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e)YD/T 3427-2018 通信用高倍率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本文件代替 YD/T 2657-2013,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标准名称更改为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b)修改了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c)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d)删除了安全阀的术语和定义(2013版见3.1.1);e)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3版见第3章);f)修改了额定容量的定义(见3.4,2013版见3.1.4);g)修改了符号(见第4章,2013版见3.2);h)修改了气密性的要求及试验
4、方法(见6.10和7.10,2013版见5.10和6.10);i)修改了封口剂性能的要求(见6.11,2013版见5.11);j)修改了容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14和7.14,2013版见5.14和6.14);k)修改了容量保存率试验方法(见7.18,2013版见6.18);l)修改了高温加速浮充寿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20.1和7.20.1,2013版见5.20.1和6.20.1);m)增加了蓄电池高温45下40%DOD高温循环寿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20.5和7.20.5);n)修改了低温敏感性的要求(见6.23,2013版见5.23);o)修改了极限高温使用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5、见6.24和7.24,2013版见5.24和6.24);p)修改了附录A,增加了35容量修正系数(见附录A,2013版见附录A);q)修改了附录C,增加了65寿命(见附录C,2013版见附录C)。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YD/T265720 2 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维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理士电池有限
6、公司、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贤章、贾骏、王平、杜民、王金生、朱卫民、张明、何佳樑、高丽霞、路俊斗、王伟、李秀华 本文件于 2013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YD/T 265720 3 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术语、符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室内通信基站、户外型通信基站、核心机房和数据中心用的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应用在太阳能和风能等其他系统中的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也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
7、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387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638.1-2014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high
8、 temperature valve-regulated lead acid battery 推荐使用温度为+20+35,允许最高使用温度为65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3.2 容量 capacity 在规定的条件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所能提供的电量,用 Ah 表示。3.3 实际容量 actual capacity 用实验确定的规定温度、规定放电率放电到终止电压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产生的电量,用 Ca表示。3.4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在规定的条件下测得的并作为产品质量保证的蓄电池容量值。3.5 完全充电 full charge 按照生产厂家推荐的充电方法(包括充电终止判定方法)对蓄电池
9、进行充电,蓄电池内部的储电容量达到最大值,即为完全充电状态。YD/T265720 4 3.6 防爆性能 explosion-proof performance 蓄电池内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逸出后,遇到蓄电池外部的明火时在蓄电池内部不引燃、不引爆。3.7 防酸雾性能 acid-proof performance 蓄电池在充电时,可抑制其内部产生的酸雾向外部泄放。3.8 耐过充电能力 overcharge tolerance 完全充电状态后的蓄电池能承受过充电的能力。4 符号 C10 10h 率额定容量(Ah),数值为 1.00C10;C3 3h 率额定容量(Ah),数值为 0.75C10;C11h
10、 率额定容量(Ah),数值为 0.55C10;Ct 当环境温度为t时的蓄电池实测容量(Ah),是放电电流I(A)与放电时间t(h)的乘积;Ce 在基准温度(25)条件时的蓄电池容量(Ah);I1010h 率放电电流(A),数值为 1.0I10;I33h 率放电电流(A),数值为 2.5I10;I11h 率放电电流(A),数值为 5.5I10;Uflo蓄电池或蓄电池组的浮充电电压(V)。5 型号命名 蓄电池型号命名方法如图 1 所示。图 1 蓄电池型号命名方法 其中:蓄电池型号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G 表示固定型,F 表示阀控式,M 表示密封式,H 表示高温型;串联单体电池数为 1 时,可省略不写
11、。6 技术要求 6.1 环境温度 蓄电池推荐使用温度为2035,蓄电池允许最高使用温度为65。6.2 外观 GF M H C10容量 蓄电池型号 串联单体数 YD/T 265720 5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清晰。6.3 结构 蓄电池的正、负极端子应有明显标志,且便于连接。注:蓄电池重量参见附录B。6.4 密封反应效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 95。6.5 大电流放电 蓄电池 30I10A 放电 3min,极柱、汇流排不熔化或熔断,槽、盖不熔化或变形。6.6 防爆性能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遇于明火,电池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6.7 防酸雾性能 蓄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
12、酸雾逸出,pH 试纸应呈中性。6.8 安全阀 在-20+65下,安全阀开阀、闭阀压力应符合以下要求:开阀压 10kPa35kPa;闭阀压 3kPa30kPa。6.9 阻燃性能 蓄电池槽、盖、连接条保护罩应符合GB/T 2408-2008中的第 8.4.1条 HB(水平级)和第9.4条 V-0(垂直级)的要求。6.10 气密性 蓄电池应能承受 50kPa 的正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6.11 封口剂性能 采用封口剂的蓄电池,在环境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6.12 蓄电池充电管理 6.12.1 蓄电池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蓄电池最大充电电流不大于 2
13、.5 I10,最大补充充电电压不大于 2.40V/单体。6.12.2 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 2.30V2.40V。6.12.3 环境温度为+35时,蓄电池浮充充电电压为(2.20V2.27V)/单体。6.12.4 蓄电池浮充充电温度补偿系数宜为(-3mV-7mV)/单体。注:充电电压的具体数据由生产厂家确定。6.13 端电压均衡性 6.13.1 蓄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不大于 20mV(2V)、50mV(6V)、100mV(12V)。6.13.2 蓄电池组进入浮充状态 24h 后,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应不大于 90mV(蓄电池组由不多于 24只 2V 蓄电池组成时)、
14、200mV(蓄电池组由多于 24 只 2V 蓄电池组成时)、240mV(6V)、480mV(12V)。6.13.3 蓄电池组放电时,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 200mV(2V)、350mV(6V)、600mV(12V)。6.14 容量 蓄电池按 7.14 试验,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表 1 的规定;10h 率容量第一次循环应达到 0.95 C10;在第三次循环之前,10h 率容量应达到 C10;3h 率容量应达到 0.75C10;1h 率容量应达到 0.55 C10。YD/T265720 6 表 1 蓄电池不同放电率技术要求规定 放电率 放电电流(A)放电终止电压(V/单体)放电容量(Ah)1
15、0h 率 1.0I10 1.80 C10 3h 率 2.5I10 1.80 0.75C10 1h 率 5.5I10 1.75 0.55C10 6.15 容量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组内最大实际容量和最小实际容量差值不大于5%。6.16 蓄电池组间连接条电压降 蓄电池之间连接条压降U10mV。6.17 耐过充电能力 蓄电池按7.17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6.18 容量保存率 蓄电池按7.18试验,蓄电池储存28天后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0%。6.19 再充电性能 蓄电池按7.19试验,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数Rbf24h85%;充电168h的再充电能力因数Rbf168h98
16、%。6.20 蓄电池寿命 6.20.1 高温加速浮充寿命 蓄电池按 7.20.1 试验,2V 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12 个循环,折合 35条件下不低于 6 年。6V、12V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8 个循环,折合 35条件下不低于 4 年。高温加速浮充寿命详见附录 C。6.20.2 高温欠充深循环寿命 蓄电池按 7.20.2 试验,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12 个大循环。6V、12V 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9 个大循环。6.20.3 高温深循环寿命 蓄电池按 7.20.3 试验,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18 个大循环。6V、12V 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12 个大循环。6.20.4 高温过充浅循环寿命 蓄电池按 7.20
17、.4 试验,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36 个大循环。6V、12V 电池寿命应不低于 24 个大循环。6.20.5 高温45下40%DOD高温循环寿命 蓄电池按7.20.5试验,电池寿命应不低于12个大循环。6V、12V电池寿命应不低于6个大循环。注:6.20.1必测,6.20.2-6.20.5可以以上四种方法中任选一种。6.21 内阻与短路电流 蓄电池组按7.21试验,蓄电池内阻应达到表2要求,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应不超过15%。短路电流试验结果供用户参考。表2中未标出内阻值的蓄电池采用插入法:取容量相邻的蓄电池内阻值之和的二分之一。YD/T 265720 7 表 2 蓄电池内阻 额定容量(Ah)内阻
18、(m)额定容量(Ah)内阻(m)12V 6V 2V 2V 25 14 400 0.6 38 13 500 0.6 50 12 600 0.4 65 10 800 0.4 80 9 1000 0.3 100 8 3 1500 0.3 200 6 2 1.0 2000 0.2 300 0.8 3000 0.2 短路电流按照式(7)计算。6.22 过度放电 蓄电池按 7.22 试验,其容量恢复值应不低于 90%。6.23 低温敏感性 蓄电池按 7.23 试验,10h 率容量应不低于 0.95C10;外观不应有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6.24 极限高温使用 蓄电池按 7.24 试验,蓄电池每
19、24h 电流增长率应不超过 50%,容量损失不超过 5%;蓄电池外观不应有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6.25 信息与警告标记的存在与耐久性 蓄电池按 7.25 试验,单体或整体蓄电池应耐久性地显示下述信息与警告标记:a)蓄电池正、负极端子的极性符号(+、-)凹的或凸的模制在临近端子的盖子上,符号的尺寸不 得小于 6mm;b)蓄电池的名称、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容量、商标;c)在 35时规定的Uflo(V);d)蓄电池的制造地点、生产日期和制造商名称;e)警告符号应符合 GB/T 19638.1-2014 的第 5.4.4 条中 f 项的要求:1)电击危险;2)不允许明火或火花;3)配戴眼睛
20、保护设施;4)遵守使用说明书;5)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符号;6)十字路口废物箱。7 试验方法 7.1 试验仪器 YD/T265720 8 所用仪表的量程应随被测电流和电压的量值而确定,指针表读数应在量程内的后三分之一范围内,精度见表3。表 3 仪表精度 仪表名称 仪表精度 电压表 应不低于0.5级 电流表 应不低于0.5级 温度计 应不低于0.5 计时仪表 应不低于1s/h,按时、分、秒分度 压力表 应不低于0.25级 磅秤 误差应不超过1%7.2 蓄电池检验前的预处理 检验用蓄电池应是近3个月内生产的合格品,检验前必须将其完全充电。7.3 外观、结构检查 目视检查蓄电池的外观与结构,应符合6.
21、2和6.3的要求。7.4 密封反应效率试验 10h率容量试验达到额定容量值的蓄电池在完全充电后,在255环境中,用0.1I10(A)的电流连续充电96h,接着用0.05I10(A)的电流充电1h,然后按图2收集气体1h,记录收集的气体量。图 2 收集气体装置 按式(1)计算出换算为25,101.3kPa大气压时,通电1Ah所排出的气体量。nQVPPv1)273t(2980+=(mlAh-1)(1)其中:v每Ah换算成25,一个大气压的气体放出量,单位为(mlAh-1);P测定时的大气压,单位为kPa;P0标准大气压值,101.3kPa;t量筒的环境温度,单位为;V收集的排出气体量,单位为ml;
22、Q气体收集期间充入的电量,单位为Ah;n电池的单体数。按式(2)计算电池在25下的密封反应效率,应符合5.4的要求。YD/T 265720 9 密封反应效率%1006841=v(2)其中:684每Ah,25,标准大气压下的理论气体发生量,单位为ml。7.5 大电流放电试验 容量达到额定值的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352环境中,以30I10(A)的电流放电3min。检查内外部端子、极柱以及汇流排,电池槽盖等应符合6.5的要求。试验期间应采取措施以防电池爆炸,电解液以及熔融铅飞溅的危险。7.6 防爆性能试验 试验应在确认安全措施得以保证后进行。以0.5I10(A)电流对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进行过充电,经1
23、h后,在不停电情况下,用直流24V电源熔断1A3A的保险丝(保险丝距排气口正上方2mm4mm),反复2次产生明火试验,应符合6.6的要求。7.7 防酸雾性能试验 将电池放入1m3容器中,容器内pH值呈中性(pH=7),对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再以0.2I10(A)电流进行4h充电,再用纯净蒸馏水润湿石蕊试纸(pH试纸)并悬放于出气口上方2cm处,历时2h后,检查容器内的酸度,试纸应呈中性,应符合6.7的要求。7.8 安全阀试验 对蓄电池内逐渐充气加压测定开阀时的压力,然后停止充气,将蓄电池自然放置,测定关阀时的压力,应符合6.8的要求。7.9 阻燃性能 7.9.1 按 GB/T 2408-2008
24、中第 7 章的方法进行取样制备;7.9.2 水平法按 GB/T 2408-2008 中的第 8 章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6.9 的要求;7.9.3 垂直法按 GB/T 2408-2008 中的第 9 章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6.9 的要求。7.10 气密性试验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55的条件下储存 24h。通过安全阀孔向蓄电池内充气,当内外压差为 50kPa 时压力指针应稳定 5s。当压力释放后,检查蓄电池壳体是否变形、破裂或开胶,应符合 6.10 要求。7.11 封口剂性能 7.11.1 耐寒试验 将蓄电池放入-302的低温箱内6h,然后待低温箱温度回到-5时,将蓄电池取出,在1min内查看
25、封口剂是否有裂纹以及槽盖之间有无分离,应符合6.11的要求。7.11.2 耐热试验 在652的恒温箱内,将蓄电池倾斜45角放置6h,然后从恒温箱取出蓄电池,查看封口剂是否溢漏,应符合6.11的要求。7.12 蓄电池充电管理 在环境温度352时,蓄电池充电管理,应符合6.12的要求。7.13 端电压均衡性试验 7.13.1 在 255环境中,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 24h,测量其开路电压,应符合 6.13.1 的要求。YD/T265720 10 7.13.2 在 255环境中,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 24h 后,分别测量各蓄电池电压,应符合 6.13.2 的要求。7.13.3 在 255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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