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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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利标准化工作,提高水利 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 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水利标准化工作管 理办法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 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利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贯彻国家、行业和 山东省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开展水利标准化研究,组织制定 我省水利行业标准化有关政策制度、标准体系架构,组织制定、 实施水利标准并进行监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标准是指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统 一的水利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 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
2、性标准。行业标准一般为 推荐性标准,工程建设类可以制定强制性标准。水利地方标准 为推荐性标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为强制性 标准的除外)。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 实施以及水利地方标准的立项、制定和修订。水利行业标准的 立项、制定和修订,按照水利部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类型标准按其有关规定执行。(三)地方标准草案报批稿;(四)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五)有关技术要求和重要数据的确定依据、验证报告及 说明等(必要时);(六)山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2);(七)专家审查会议纪要(附件5);(A)起草单位及起草人信息表(附件7);(
3、九)其他。原则上地方标准名称应当与立项计划名称一致,如有变化, 专家论证意见应在专家审查会议纪要中予以明确。第三H一条 经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拟批准发 布的,进入发布前公示环节。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返回主持 机构进一步修改论证;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省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后发布。第三十二条 组织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地方标准制定质 量和进度的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和进度滞后的标准,会同主 持机构采取相应措施,督促起草单位限期整改。第三十三条 在水利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因相关技术要 求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出现重大政策性变化,需终止标准制定的, 起草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经主持机构审查
4、同意后,由组织机 构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经费执行变更的事项应 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标准实施监督第三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免 费向社会公开。推动推荐性标准文本免费向社会公开。鼓励社 会团体、企业向社会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三十五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开展标准的宣传 培训、贯彻实施和业务交流等活动。第三十六条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跟踪评估机制。任 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水利标准实施 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持机构应当形成山东省地方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报告 (附件8),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组织机构,经组织机构审核 汇总后,报送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5、门。水利地方标准实施评估 工作报告应当包括水利地方标准实施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 题及改进建议等。第三十七条组织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水利标准进行复 审。主持机构应当根据标准实施、意见反馈和评估情况,提出 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复审意见;水利地方标准复审应填写 山东省地方标准复审意见表(附件9),经组织机构审核 汇总后,报送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主持机构应当及时提出复审意见:(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的;(三)关键技术和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四)其他应当及时
6、复审的情形。第三十八条经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复审结论为 修订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水利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第六章保障机制第三十九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履 行标准化工作职责,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第四十条 鼓励并积极引导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水利标准 化工作经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水利标准化工作经费纳 入预算,统一管理。依托科研项目、水利工程、重点工作制定 的标准,经费从科研项目、水利工程、重点工作经费中列支。第四H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利标准化 人才培养。第四十二条 鼓励水利科技项目与标准制定相结合,对水 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及时制
7、定标准,推进科技 创新成果推广和应用。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省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对水利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省水利 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鲁水科外字2020) 1号) 同时废止。附件:1.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山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2 .山东省地方标准技术审查申请表.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建议专家信息表3 .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山东省地方标准报批申请表4 .起草单位及起草人信息表.山东省地方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报告5 .山东省地方标准复审意见表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标准名称计划周期
8、()个月标准性质口强制性口推荐性制定/修订制定口修订采用国际标准 ISO DIEC DITU DIS0/IEC 口 ISO确认的标准 口无采用程度修改口等同口非等效采标号调整范围口经济调节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口公共服务口环境保护口其他申请部门主要起草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科研项目支撑有(项目类别及名称:) 口无经费预算和来源一、制定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提出的政策依据、可行性分析和重要意义等)二、地方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应当明确修订内容)三、本行业/领域地方标准体系框架分析四、标准查新及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情况五、是否可同步提报国家标准或
9、国际标准六、起草单位情况、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组织、人员、技术和经费等)七、地方标准实施预期效益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八、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措施(标准宣贯培训、试点应用、监督检查及持 续改进等)九、与有关部门协调情况(如有职责交叉,请予以说明)十、其他申请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山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名称及立项编号:主要起草单位:承办人:电话: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共页第页说明:1.发送“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单位或专家数: 个。序号标准章条号意见内容提出单位或专家采纳情况备注2.收到“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回函的单位或专
10、家数: 个。3.收到“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或专家数:个。4.没有回函的单位或专家数:个。(注:上述说明附在最后一页下面)山东省地方标准技术审查申请表标准名称立项编号与立项标准名称 是否一致口是口否(立项名称)制定/修订制定 修订标准性质推荐性 口强制性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送审材料山东省地方标准技术审查申请表地方标准草案送审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山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有关技术要求和重要数据的确定依据、验证报告及说明等(必要时)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方案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建议专家信息表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意见单位或专家一个专家组成分布口专业标委会 行业
11、协会 专业学会 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口使用者其他单位 口有关行业部门代表参会专家总人数地方标准专家 审查会议时间、地点$J一 71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承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日音7见HR亥审核意见:承办人 处室负责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日门审核意见一 ,u、LL1 4dhri审核意见:承办人 处室负责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日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建议专家信息表姓名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现从事专业领域标准化主要业绩本次标准审查负责内容联系方式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地方标准名称 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年月日,山东省水利厅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立项 地方标准名称(立项编号)专家审查会议,省市场监管
12、局对审 查会议进行监督指导。来自等单位共一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委 员会(见附表1)。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情况汇报,对标 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审查,对标准编制说明等进行了审查。 会议纪要如下:一、标准制定程序规范,技术审查资料齐全。标准的结构、 编写规则、技术要素等符合GB/T 1.1的规定。标准编制说明要 素完整、说明充分。二、审查委员会对提交审查会的标准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了 等方面意见;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意见(见附表2)对标准 文本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审查委员会对修改内容确认无误。三、 (标准技术要求的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 规范性,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等的审查情况)。四、地方标准名称变
13、更说明(必要时)。会议(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会议要求起草单位尽快 形成报批材料后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条 制定水利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坚持基础性、通用性、公益性原则,在科 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 求意见,保证标准的必要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做到 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第六条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等积极参与水利标准化工作及水利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是 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省水行政 主管部门内设的有关处室
14、是水利地方标准的主持机构(以下简 称“主持机构”)。承担水利标准具体编制任务的单位是起草 单位,排在首位的是第一起草单位。第八条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全省水利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制度;(二)组织制定全省水利地方标准体系架构;(三)组织水利标准制定工作;(四)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立项申请、送审、报 批等工作程序;(五)组织开展水利标准实施与监督管理;(六)归口管理水利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第九条 主持机构主要职责:附件:5T.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委员会名单5-2.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汇总处理表5-3,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委员会签字 表决表(必要时)主任委员(签
15、字):委员(签字):年 月 日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委员会名单姓名审查委员会职务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现从事专业领域联系方式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汇总处理表承办人:标准章条号原条文内容修改后内容提出单位或专家采纳情况备注电话:年 月 日填写标准名称及立项编号: 主要起草单位:附件5-3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委员会签字表决表标准名称及立项编号:日期: 年 月 日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表决意见签字通过不通过山东省地方标准报批申请表标准名称立项编号与立项标准名称 是否一致口是口否(立项名称)制定/修订制定 口修订(原标准名称及标准编号)标准性质推荐性 口强制性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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