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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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坚定践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主题主线,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化智慧信用平台、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多元化信用应用新场景、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五位一体建设,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
2、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依法依规、规范发展。健全社会信用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示、应用等全过程监督,畅通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渠道,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引导、示范引领、协调推动作用,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面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优化服务、惠民便企。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推行“互联网+民生+信用”服务,推动“信易+”系列应用服务,在民生领域拓展实施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增进人民福祉。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
3、大力推广“信易批”“信易贷”等应用服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对标先进、突出特色。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借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经验和特色做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与重点发展区域、先进城市对接,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活动,着力破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以点带面、全域推开、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以信用建设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发展、创新开放、城乡融合、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和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深度融合,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显著提高,城市信用水平达到省内一流、全国前列,为2035年全面建成有信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4、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形成健全的“信用立法+目录清单+制度标准”法规制度体系。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国家、省制度规范在全面落地。信用信息管理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管理全面实现制度化、目录化、清单化。在数据归集共享方面。建成市县信用“一张网”,打造信用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按目录应归尽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高于国家要求。到2022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信用数据总量突破8亿条。到2025年底,力争突破10亿条。在信用服务应用方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嵌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信用信息成为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有序共享数据
5、资源。到2025年底,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100万人次。以“信易批”“信易贷”等“信易+”系列应用服务持续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到2025年,全市“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达到50个以上。在新型监管机制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5年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信用监管在42个领域全面覆盖,信用监管成为政府监管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方式。在重点领域整体发展方面。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营
6、商环境和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二、重点任务(一)健全信用制度体系,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全面加强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用建设条款宣传解读。深入贯彻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条例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和依据,依法依规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和披露、信用激励和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活动,纠正和杜绝信用信息滥用与信用惩戒泛化。研究制定条例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处罚对象、处罚行为、处罚依据的具体标准及处罚裁量尺度。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对国家信用相关制度文件的细化和落实,及时转发或制定出台相应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
7、全平台运行、信息管理、应用奖惩、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度机制,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制度体系。健全信用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将标准化融入信用建设各个领域。依据标准化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管理中的规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依法依规制定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规范共享和深度应用。(二)夯实信用基础设施,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功能。各级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按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及时、客观、完整采集本行业、本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
8、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实施信用信息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全市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治理行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组织开展的“双公示”监测评估要求,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扩大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不断丰富创新信息归集、共享和交换方式,实现横向与部门(单位)、纵向与省区县的智能联通。主动对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在全市更大范围内共享应用,有效支撑信用联合奖惩和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以及市场信用信息共享共融,依法依规
9、为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信用信息。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技术需求,精准改造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归集、处理、分析、展示等基础功能,增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互、监测、评价等功能。以满足市场主体对信用服务的基本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信用”网站。有序分期实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于平台建设,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全实用、信用网站风格及标识统一和基础栏目统一。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交互系统建设,实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10、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城市大脑等平台和系统信息共享,提升信用信息数据交换效率和质量。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全市信用大脑。提升信用信息平台服务能级。按照全省统一信用查询服务标准,推广联合奖惩和信用核查应用,提升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服务能级。全面提升市信用信息平台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开展信用查询精品服务专项行动,落实信用主体自身社会信用信息查询制度。(三)突出法治联动治理,健全失信约束机制。规范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
11、、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实施认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集中公示。规范清理自行创设严重失信名单标准、涉及额外减损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失信惩戒措施制度。建立层次清晰的失信约束措施。严格把握失信约束合法、关联、比例、过惩相当原则,对主体涉及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实施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失信约束措施。主体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对其实施以行政强制为主的失信约束措施。对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按照国家确定的统一措施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行业失信问题治理,对照中央文明委确定的失信问题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失信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落实“屡禁不止、屡罚不改
12、”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按严重程度、失信频度梳理治理对象名单,开展失信主体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鼓励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根据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严重失信名单退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整改后退出。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边界清晰、权责明确、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线上通道,高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经修复信用信息不再作为失信惩戒依据。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机制,引导失信企业重塑信用。(四)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
13、并形成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依托“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依规处理。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信用承诺,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全域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通过整合资质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公益表彰等数据,构建通用性、基础性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评价结果与部门监管信息,形成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推动评价结果应用。
14、落实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加强税务、海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家政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医保基金、互联网金融等重点行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据公共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监管服务。鼓励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协同监管。(五)拓展信用服务新场景,提升惠民便企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信用应用新场景。针对重点领域,推进多元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推出特色“信易+”应用场景,提升“信易+”服务能力水平。探索社会信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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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社会 信用 体系 建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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