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章程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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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立医院章程(精选3篇)公立医院章程(精选3篇)公立医院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x医院。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 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病 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省民政厅本单位的 业务主管单位是XX省卫生厅。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宅地是XX省xx市官渡区关上关通路 57号。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黄传贵。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
2、推举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 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00万元出资者:黄传贵、刘家 鸣,金额:黄传贵20xx万元、刘家鸣1000万元。会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管理医院 日常事务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法律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 公立医院管理层具有以下自主经营权:(一)人事管理权。根据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和责、权相统一要求,自主行使人事管理权。(二)内部机构设置权。根据等级医院管理规范和满足群 众就医需要为原则,可自主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决定各科室 编制和人员组成。(三)副职推举权和
3、中层干部聘任权。医院副院长由院长 提名推举,医管会聘任。医院中层干部人选经医院管理层讨 论决定后由院长聘任。(四)收入分配权。在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 工资总量内,可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收入分配方案。(五)年度预算执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和医院财务规定科学合理组织编制预算,经医管会同意后按 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第十五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二)管理医院日常事务(三)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四)根据医管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章 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第十六条 公立医院执行全员聘用制,医院与职工双方签 订聘用合同,
4、根据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第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和医院规 章制度的职工,公立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开 除,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公立医院在已核的编制范围内,根据国家规定 的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在标准范围内自主设置、调整内设 机构和岗位,决定医院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报市编制、人社 部门备案。第十九条在编制范围内需新进人员,按程序报批后,执 行公开聘请,由人社、卫生主管部门或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组 织实施。高技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市医管会同意,由医院 和相关部门考核后,可直接聘用。第二十条 公立医院根据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根 据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
5、者满意度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 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原则根据分配向临床一 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 拉开收入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医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在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实际考核结果自行分配。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 公立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 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 资料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第二十二条公立医院财务人员执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 计制度配备管理。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公立医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相关 规定实施资产管理。公立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
6、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二十四条公立医院的资产包括流淌资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 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 维护资产平安完整,保障事业健康进展。第二十五条 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 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 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准时处理。第二十六条 公立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 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保证账实相符。第二十七条 公立医院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 当根据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第二十八条
7、 公立医院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取得无 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第二十九条公立医院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应当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八章民主管理第三十条 公立医院须设立院务委员会,发挥民主管理、 辅助决策的职能。院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部分行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人数一般为委 员会全体成员的五分之一。院务委员会成员相对固定,任期 与院长任期相同。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 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第三十一条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一)讨论医院
8、重大改革事项、进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讨论重大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计划、重点科研项目、 财务预决算(三)讨论医院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新技术运用和人事 管理等(四)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五)讨论院长认为需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院长应充分敬重和听取院务委员会的意见 和建议。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第三十三条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管会或医 管办审批的,须按规定程序上报。第三十四条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院党组织 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作出决定的,由院长负责提出。第三十五条副院长向院长负责,在院长授权的分管职责 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第三十六条 院长负责定期
9、召开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医 院管理层办公会议是集体讨论、解决行政业务工作中有关问 题的决策会议。必要时可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第三十七条医院重大决策必须准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 报,医院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九章信息披露第三十八条县级公立医院应建立面对社会开放的公用 信息平台,准时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以 及质量平安、服务流程、费用、效率等信息。第十章章程修改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 章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三)
10、医管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经医管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由公立医院报登记管 理机关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机关 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 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 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 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市医管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公立医院章程篇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云南南疆医院。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 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11、,一切为了病 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云南省民政厅本单位 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云南省卫生厅。第五条本单位的住宅地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 通路57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黄传贵。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举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00万元出资者:黄传贵、刘家 鸣,金额:黄传贵20xx万元、刘家鸣1000万元。第九条
12、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科、肿瘤科、中医科、检 验科等科室。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7人。理事会是本单 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 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酬劳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当召
13、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 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 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 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 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 载明授权范围。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进行。 理事会会议执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
14、/3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 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批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 失的,参加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 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
15、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本单位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1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 员或有关单位推举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 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 进行监督(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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