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就业创业政策.pdf
《南安市就业创业政策.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安市就业创业政策.pdf(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南安市就业创业政策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及毕业后扶持政策(一)就业扶持相关政策1.1.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泉州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除外),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000 元。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承办部门:泉州市人社局。文件依据: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45 号);2.福建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57 号)。2.2.高校毕业生见习及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及补贴申请条件:毕业一年内的离校未就业的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可提出申请应聘就业见习岗位。对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 3-6 个月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的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到泉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 3 个月以上就业见习的,且考核合格。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
3、予补贴,补贴期限为 3 个月。承办部门: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文件依据:1.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社2015320 号);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796 号)。3.3.招录公务员优先招录公务员优先享受标准: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承担服务基层项目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定向招考比例。鼓励各地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承办
4、部门:南安市人社局。文件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45 号)。(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1.家庭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 2/3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2.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泉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 12 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 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5、 3 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3.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 1 年期限的 80%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承办部门:南安市人社局。文件依据:1.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社 2015 320 号);2.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
6、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323 号)。(三)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政策1.1.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补贴标准:初级工(五级)每人 5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 700 元;高级工(三级)每人 1000元;技师(二级)每人 1600 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 2000元。办理求职、失业实名制登记人员参加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 350 元。实际培训费用
7、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培训费用金额作为培训补贴标准。承办部门:南安市人社局。文件依据:1.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社2015320 号);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 2015 145号)。2.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初次通过国家职业技术工种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的 80%确定,且每人不超过 150 元。承办部门:南安市人社局。文件依据:1.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
8、定(泉财社2015 320 号);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 2015 145号)。(四)创业扶持相关政策1.1.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不超过 1000 元/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承办部门:南安市人社局。文件依据:1.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社2015 32
9、0 号);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 2015 145号)。2.2.创业资助创业资助补贴标准: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 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在泉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给予最长 2年、不超过租金 50%、每年最高 3000 元的创业资助。承办部门:南安市人社局。文件依据:1.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社2015320 号);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 2015 145号)。3.3.初创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安市 就业 创业 政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