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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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全文全文全文全文)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二二一二年二月一二年二月一二年二月一二年二月二十二十二十二十日日日日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全文)1
2、 目 录 一一一一、前前前前 言言言言.1 二二二二、释释释释 义义义义.2 三三三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的基本情况.7 四四四四、份额的分级份额的分级份额的分级份额的分级.9 五五五五、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13 六六六六、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16 七七七七、基金备案基金备案基金备案基金备案.18 八八八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8 九九九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30 十十十十、基金转型基金转型基金转型基金转型.32 十一十一十一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34 十二十二十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0 十三十三十三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程序程序程序.48 十四十四十四十四、基金的托管基金的托管基金的托管基金的托管.50 十五十五十五十五、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份额的注
4、册登记.51 十六十六十六十六、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投资.52 十七十七十七十七、基金的财产基金的财产基金的财产基金的财产.61 十八十八十八十八、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资产的估值.62 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8 二十二十二十二十、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1 二十一二十一二十一二十一、基金的会计和审计基金的会计和审计基金的会计和审计基金的会计和审计.73 二十二二十二二十二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74 二十
5、三二十三二十三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基金合同的变更基金合同的变更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清算清算清算.79 二十四二十四二十四二十四、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82 二十五二十五二十五二十五、争议的处理争议的处理争议的处理争议的处理.83 二十六二十六二十六二十六、基金合同的效力基金合同的效力基金合同的效力基金合同的效力.84 二十七二十七二十七二十七、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5 二十八二十八二十八二十八、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事项.108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6、资基金 基金合同(全文)1 一一一一、前前前前 言言言言(一)订立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
7、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三)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8、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本基金合同有冲突,以本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本基金合同的内容存在与届时有效
9、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之处,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全文)2 二二二二、释释释释 义义义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LOF 基金: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期届满之后,转型而成的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5、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鹰持久
10、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指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发售公告:指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11、 月 2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6、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基金份额分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回报 A、回报 B 两级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18、回报 A: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A 份额。回报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预期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全文)3回 19、回报 B: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B 份额。回报 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封闭期为 3 年。本
13、基金在扣除回报 A 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回报 B 享有,亏损以回报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回报 B 承担 20、回报 A 的开放日:回报 A 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生效,则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2 年 9月 25 日,满 12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3 年 3 月 25 日,如此类推)21、回报 B 的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的对应日止(对应日是指对应日期,如 2012 年 3 月 26 日的 3 年后的对应日应为 2015 年的 3 月 26 日)。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14、,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2、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对应日是指对应日期,如 2012 年 3 月 26 日的 3 年后的对应日应为 2015 年的 3 月 26 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与回报 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23、折算日:为开放日(不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满 36 个月的开放日)或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在开放日(不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满 36 个月的开放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回报 A 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 1 元的回报 A 的份额若干;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
15、期届满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回报 A、回报 B 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 1 元的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若干 24、回报 A 的申购与赎回份额:在回报 B 的封闭期内,回报 A 每隔半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回报 A 的申购赎回采用“已知价原则”(价格为 1.0000 元),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回报 A 申购与赎回的份额皆指折算后的份额 25、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型: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开放式基金(LOF)的行为。转型后的基金名称变更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6、上市交易公
16、告书: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B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及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27、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29、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30、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机构 3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全
17、文)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32、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3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3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6、直销机构: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
18、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8、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9、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1、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2、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19、理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4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45、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8、日:指公历日 49、月:指公历月 50、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
20、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1、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全文)552、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3、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5、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6、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兑换成现金的行为 57、巨额赎回: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在回报 A 的单个开放日,
21、回报 A 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回报 A 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5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22、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59、场外: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60、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6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
23、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从一交易账户转移到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63、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64、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65、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交易账户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6、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基金合同(全文)6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元:指人民币元 69、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7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果估值日(T 日)为非开放日且非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即假定该日为本基金在回报 B 封闭期内的提前终止日,本基金按
25、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收益分配和资产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而计算得到 T 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估算价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7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6、业务规则: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遵守 77、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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