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经研计划〔XX〕63号经研院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规范.docx
《吉经研计划〔XX〕63号经研院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经研计划〔XX〕63号经研院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规范.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吉经研计划(XX)63号经研院各级人员岗 十住位安全职责规范乂 1千经济技术研究院吉经研计划201563号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印发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安全职责规范(试行)的通知院各部门、中心、单位:为规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各级人员、 部门、中心与单位的安全职责,按照全面、全员、全方位的原则 实现安全职责全覆盖,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 律法规与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 173-2014)、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职责规范(试 行)的通知(吉电安质2015) 97号)、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 全生产纳入
2、企业进展战略与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进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院 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中心与单位的安全责任制。(二)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目标分级操纵,审定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 举措。建立安全指标操纵与考核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三)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与处 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 系与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中心、单位与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 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干部
3、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安全生 产工作业绩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五)组织制定本院安全管理辅助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院安全生产教育 与培训计划,确保本院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做 到持证上岗。(六)建立能有效行使职能的安全监督机构,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且合格的安全监督 人员与装备。直接领导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听取安全监督机构的汇报。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并督促规 范使用。(七)每年主持召开本院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 全生产委员会议与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涉及到人身
4、、 电网、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解决。督促、检查 本院安全工作,每年亲自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或者重要的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管理问 题与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与治理措施。(八)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 称“两措”计划)经费需求。(九)建立健全本院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者修订)并督促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 据预案要求担任相应等级的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者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
5、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十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或者建议, 积极同意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十二)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第十条经研院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原则, 充分发挥党、团员模范带头作用与党群组织对安全工作的保证与监督作用。(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与活动;在干部考 核、选拔、任用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三)领导与组织党群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
6、安全目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安 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思想素养;做好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的选树工作,及时组织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四)做好事故责任人与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固员工队伍。(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紧密围绕安全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 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与安全文化氛围。第十一条 经研院副院长(分管监理公司工作)的安全职责(一)负责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组织开展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及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二)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与监理合同,组 织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承
7、担安全监理职责。(三)建立安全监理管理运行机制,组织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安全监 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四)参与或者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经研院副院长(分管建设管理工作)的安全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基建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具 体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审定本院年度基建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及考核结果。(三)建立完善本院基建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体系;组建基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与基建安全事 故应急管理体系。(四)组织落实本院基建安全管理制度与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
8、制;主持本院基建安全 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工作。(五)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主持召开基建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建设管理中心的汇报,协调 解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六)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符合国家、行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七)组织或者参加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三条经研院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一)经常深入基层,熟悉安全情况;督促领导干部与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安全职责。(二)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 处理意见。第十四条 经研院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组织对各级人员贯彻执
9、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与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 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或者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动员与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类形式的竞赛、培训、合理化 建议等活动;表彰安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三)参加审核本单位安措计划,对计划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 全措施的落实,根据季节性特点提出员工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四)负责群众性的安全监督,对员工因公负伤事故,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伤害程度的鉴 定。第十五条经研院副院长(分管规划评审、设计中心与设计院工作)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
10、安全工作目标的年度项目计划。在前期规划设计、可研审 查中组织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固导则等有关安全的规程规定与反事故措施要求。(二)组织电网规划、设计审查,实行电网统一规划、设计,并坚持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安 全优先的原则,防止资源浪费。(三)对电力生产运行、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与事故隐 患,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要求,负责组织制 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与方案。(四)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 设资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
11、项安全活动所 需的费用,并对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五)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第十六条经研院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有关财务、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二)负责各类安全生产项目纳入全面预算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及成本费用落实,保障安全生 产所需资金足额投入。(三)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四)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五)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第十七条
12、经研院分管其他工作领导(分管人力资源、分管消防保卫、分管车辆管理、分管物资 与物资招投标、分管科技信通、分管法律、分管后勤、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安全职责,根据本单 位内部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职责。(-)分管人力资源工作: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调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事 故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分管消防保卫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与防 火演习;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参加有关新建、扩建与大修技改工程 消防设施的方
13、案审查,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各类工程移交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 同时移交。(三)分管车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与行业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审核批准本院制定的有关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做好各类车辆的保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与交通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分管物资与物资招投标工作:负责督促供应商资质审查工作的落实,确保有关反事故措 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监督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管理,按照统一安排开展招标采购;保 证应急抢险、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与质量标准负责。(五)分管科技信通管理工作
14、: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与公司有关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法规、 方针、政策、标准与规范;组织开展本院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全寿命周期安全管理、技术督查、宣 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者主持安 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与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负责较大技术革新与 科研项目的分工协同,协助项目执行单位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做好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 全管理等工作。(六)分管法律工作:监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培训;为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提供法律根据与建议;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 的法
15、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七)分管后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 政策、法规及规定;督促做好职工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保障工作环境健康;组织做好办公区、 生活区等非生产性场所的消防、安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组织抓好小 型基建、非生产性大修技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八)分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教育培训部门引进先进的教育方 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组织教 育培训机构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技术比赛活动,并
16、把安全 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养。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组织做 好教育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经研院各部门、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法规法令、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展、安全与效益、 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严格履行本部门、中心的安全职责,全面抓好本部门、中心的安全生 产工作。(二)协调与处理好本部门、中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本部门、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 作目标的具体要求与措施。(三)对本部门、中心人员履行安
17、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 彰与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件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四)按规定参加或者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安全工作 提出意见与建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五)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并根据各 类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与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任务、 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六)经常性深入一线及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与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 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
18、改进意见。(七)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与监督,配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A)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者 修订)并实施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演练,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 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九)主动同意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经研院各部门、中心专责工程师的安全职责(-)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强化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落实各级技术人员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监督的作 用。
19、(二)组织或者参加编审本专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 “五落实”,督导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与调整。(三)组织或者参加修编本专业技术规程,参与上级单位管理制度修编,并组织实施。(四)根据各个时期不一致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规章制度、现场规 程、图纸资料或者施工工艺等的补充或者修改意见,并组织修改完善,经审批后督导实施。(五)组织或者参加编制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者作业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经批 准后分层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六)参加定期的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组织编制并实施本专业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七)参加安全大检查
20、,组织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与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阅安全 技术台帐,并组织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A)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规程宣贯培训,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九)参加有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严格安全技术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组织落 实。审核本专一业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与事故(事件)统计报表。第二十条 经研院安全专责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本院的全面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 安全法规制度,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本 院安全生产情况。(二)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21、,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的 实施。(三)及时编制或者转发安全文件、安全月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并监督执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与安全网活动。(四)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操纵,督 促开展标准化作业与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五)严格执行到岗到位规定,履行到岗到位职责,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作业现场关键环 节安全风险管控关。(六)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装备与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等情况,确保充足完备、合格好用。(七)监督检查交通、消防、安防、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与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管理情况。(八)组织编制
22、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与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或者督导开展应 急演练。(九)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设备设施与安全工器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与安全防护能力。(十)组织或者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做好事故(事件)现场保护与资料收集工作,坚持“四 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罚意见或者建议。负责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第二十一条经研院其他人员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必备的安全 知识与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创新,不断改善作业 环境与劳动条件。(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劳动纪律,服从管理,
23、坚守岗位,对自己在工作中 的行为负责,履行安全职责,规范安全行为,不违章作业,互有关心工作安全,及时纠正他人违章 行为,确保“三不伤害”。(三)同意工作安排,做到作业任务、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危险点“四清晰”与人员、措施、 执行、监督“四到位”。(四)保证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操作机 械与设备,正确佩戴与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与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理与报告。在发现直接危及人 身、电网与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 立即报告。(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4、第二十二条 经研院各部门、中心通用的安全职责(-)各部门、中心按照“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原则,建立健全专业 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各部门(中心)对有关安全工作负归口安全管理责任与 对本专业管理范围内业务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监督体系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 责任。(二)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范围内国家及行业内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与指令性文件。制定修订专业管理工作范围内的技术规程规定与标准,并组织执行。(三)根据各部门、中心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专业管理工作范围内实现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吉经研 计划 XX 63 号经研院 各级 人员 岗位 安全 职责 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