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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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互联网(internet),又称国际网络,指的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供大家参考选择。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以伊春空难个案为例当今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丰富,互联网成为典型的代表,网络论坛、博客等新型的信息交流与发布平台的出现和发展,催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本丈拟从各方关于伊春空难的报道出发,分析两者之间的变化趋势.公众舆论 新闻舆论 关系变化一、对于公众舆论与新闻舆
2、论间关系重新确立的思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上网络论坛、博客等新型的信息交流与发布平台的出现及其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传播与交流信息的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人们接触到的信息无论从量上还是质上都有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整个社会处于信息大爆炸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的关系自然无法保持在原来的状态上.二、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的逐渐背离对于舆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从不同的界定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同的学者对舆论客体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即现实社会以及各种社会现象、问题,尤其是社会热点.那么,人们对现实社会究竟是如何获知、社会热点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众所周知,人的
3、直接经验所能感知的周边环境是极其有限的.随着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人类感官得到了延伸,人们开始通过大众传媒来了解亲身经历之外的更大世界中新近发生的事件和变化.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是人们获取大量信息的唯一有效途径,正如陈力丹所言大众传播是一种位于高处的点朝低位度面的传播,在大众传媒上传播的新闻信息呈现出一定的权威性,从这两个层面上来说,一方面人们无从选择,另一方面人们从主观上也愿意相信新闻媒介所报道的信息,只要我们信以为真,我们似乎就会认为那就是环境本身.但事实上,由于大众传播这个系统的内部组织结构和活动规律的制约,它向人们提示的环境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客观环境本身
4、,而是环境的再现,并且它并不是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即拟态环境.可以说,公众在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关于外部世界变动信息之前,一般无法自觉地意识到拟态环境的存在.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媒体对哪个事件报道得越多,此事件就越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即成为社会热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众传媒对议程的设置即对社会热点的设置.由
5、此可见,在互联网尤其是网络论坛、博客等网络舆论形态出现以前,由于人们接触外部世界信息渠道的局限性,受众处于媒介种类单调或在高度控制的一体化媒介环境中,舆论的客体可大致等同于传统大众传媒上报道的新闻信息.再者,新闻舆论这一概念是指新闻媒体所反应的舆论或由新闻媒介的引导而产生的舆论.据此,可进一步推出,在互联网尤其是网络论坛、博客等网络舆论形态出现之前,由于舆论客体的一致性,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是基本一致的.随着网络论坛、博客等一系列新型网络舆论形态的出现,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由此,大众传媒垄断信息源从而控制信息发布、构造拟态环境的运行体制受到冲击.由于议程设置机制的潜在作
6、用,之前大众传媒构造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之间在质与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互联网上海量信息的涌现无疑使受众意识到了拟态环境的存在,进而使受众更加接近于现实环境.8-24伊春空难发生后,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并表示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果没有网络,社会公众也许只能停留在对事故的获知层面.互联网的存在改变了受众的被动局面,空难消息一经发布,广大网民就利用互联网强大的搜索功能,掌握了相关信息,并就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探讨.民航论坛上公开的伊春机场当天的天气日志中关于能见度的数据与新闻媒体中报道的不足300米相左,这动摇了之前公众根据新闻报道所作的关于事故原因的揣测.民航资源网上河
7、南航空当天的飞行记录显示失事飞机当天计划执行的航程多达10个,飞往伊春的航班是当天的倒数第二班,由此,失事客机任务过重成了公众的又一猜测等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公众在网络上获得了传统媒体新闻报道中不曾涉及到的信息,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之间出现了差异甚至是背离的情况.借助互联网,公众能够认识和把握的现实环境要比传统大众传媒呈现的现实环境大得多,特别是互联网上论坛及博客等的出现,大大增强了公众的参与度,公众舆论的客体范围得到了扩充,一方面,在内容的广度上,互联网上会出现大量传统新闻媒体未报道的新闻事件;另外,在信息的深度上,公众通过互联网能够获取传统新闻媒体出于某种考虑刻意隐瞒的事件的某些方面的信息.由
8、此可见,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及发展,舆论客体逐渐出现差异,公众舆论必定会产生与新闻舆论不一致甚至是背离的现象.三、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的作用方式发生改变在互联网出现以前,传统大众传播媒介可以说是公众获取大量关于外部世界变动信息的唯一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最为广泛的途径(此处指通过间接经验认识现实社会).在大众传媒日益强大的实力之下,更多的受众趋向于被动接受,媒体的宣传可以人为地制造出公共领域和虚假的公共舆论.当历史处于以传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阶段之时,传播媒介出于某种目的,主要是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针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在上传下受的模式引导下,大众传媒在议程设置之后即完成了对公众舆论客体的设置,这时公
9、众舆论与新闻舆论之间的作用方式是公众舆论随着新闻舆论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如果把新闻舆论看作是自变量的话,公众舆论即是因变量.随着时代的变迁,传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受到冲击,在市场化的语境下,媒介竞争已经转化为一种注意力’的竞争,广告商和受众成为媒体的衣食父母.这种情况使得受众数量和质量成为商业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在媒介企业集团盈利最大化的动机下,受众作为消费者’的角色极度凸显.媒介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开始转变观念,逐步以受众’为中心,竭尽所能地满足受众的需要.由此,以传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逐渐向以受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转化.为了争取受众,传播媒介更多地从受
10、众需求出发生产和制作节目、安排节目内容,而互联网的出现则恰好为大众传媒了解受众需求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和便利.换句话说,互联网为新闻舆论提供了某些客体来源,而这些客体恰好就是公众舆论的客体.由此可见,新闻舆论在影响公众舆论的同时也在受到公众舆论的影响.伊春空难发生后不久,有人在网络论坛上发帖说,失事飞机上共有三股开会、考察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约18人,赴伊春参加十二五规划座谈会;发改委系统20多人,赴伊春嘉荫县参加国家发改委下属中国经济导报的发行工作会议;教育部学生体协1人,赴伊春参加该体协的座淡会.由此引发了公众关于论文范文必要性的新一轮讨论.廉政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这方面
11、的讨论自然能够满足受众的需要,因此,由空难顺便带出的论文范文问题被提上了传统大众传媒的议程,由此体现了公众舆论对于新闻舆论的反作用.上海量信息的涌现无疑使受众意识到了到了延伸,人们开始通过大众传媒来了解 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拟态环境的存在,进而使受众更加接亲身经历之外的更大世界中新近发生的媒体对哪个事件报道得越多,此事件就越近于现实环境。事件和变化。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传统的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即成为社会伊春空难发生后,新闻媒体大众传播媒介是人们获取大量信息的唯热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众传媒对议 在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并表示事新闻世界十一月刊互联网的发展催
12、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浅析网络舆论司法监督治理问题。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关系的变化 网络舆论监督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兴起的一种社会监督方式,逐渐成为社会监督司法的主要形式。有着独特优势的网络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由于网络舆论中存在非理性内容,一旦被聚焦放大必定有损司法权威。因此,立法规制;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培养司法工作者职业素养,对网络舆论的司法监督治理工作尤为重要。网络舆论;司法监督;舆情治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普及程度和社交平台用户数量也随之迅速提高、增加。这一背景下,网络舆论能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形成并发挥巨大的影响力。当
13、网络舆论与司法活动进行互动时,社会监督司法的新形式随即产生。但由于互联网用户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其中夹杂着非理性的声音,一旦被聚焦放大,将有损司法权威。因此,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完善和规范工作不容忽视。一、网络舆论监督概述(一)网络舆论监督的概念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而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媒体及社交平台的兴起,网络舆论成为了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首先对舆论作出定义,在我们看来,舆论是一种暂时的,或多或少符合逻辑的一连串判断,这些判断是对现实问题作出的回应,是生活在同一时期、同一国家和同一社会里的人们作出的相同判断1这是塔尔德对舆论所下的定义。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互联网中网民身份的匿名
14、性、参与的开放性以及表达的互动性与便捷性,人们在作出判断后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观点,相同的判断交织聚合,网络舆论由此形成。司法监督通常被理解为,司法是监督的客体,即由各种监督主体对司法活动进行约束和限制。由此可以对司法监督的概念进行界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等一切主体,为保障司法权的正当运行,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行为进行的评议、监察、约束和控制活动。2本文所研究的司法监督仅针对公民通过网络舆论形式所进行的社会监督。综上,网络舆论监督即社会公众借助网络媒体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对司法活动所作出的相同或相似判断,期望通过舆论给司法机关造成压力,以督促司法机关改正或调
15、整公众所认为的不适宜的司法行为、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甚至是法律规范。(二)网络舆论监督出现的背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23年7月发布的第四十二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0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8.3%;在各类互联网应用使用率上,网络新闻和社交平台微博的用户规模分别为6亿5688万和3亿3741万,使用率分别为82.7%和42.1%。全国共有3596家法院和3725家检察院开通了政务微博。3很多法院主动提供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方便来访民众扫码关注法院信息。智慧法院的建设,为公民了解司法活动动
16、向提供了便利渠道。这些数据及事项表明,在互联网几乎全面普及的背景下,我国公众随时随地都能通过这些新闻应用或社交平台上的政务微博等途径获取有关司法活动的相关报道及信息,并附上评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以期通过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公正。二、良性网络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在民主之信仰日益深入人心的时代,法律活动之结果必须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社会的呼声,满足社会多数人在特定时期的某些具体要求,即使这些具体要求有时过份化或情感化。否则的话,审判机构就会失去合法性,以至于最终完全失去其独立性。4同时,法律机构与社会之间要建立必要的阻隔,因为舆论监督实际上是要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服从舆论,从而有损司法权威,也有损法制。5但本
17、文仍然要表明,基于司法监督的实际情况和一些法学理论以及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良性的网络舆论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一)社会监督方式变迁的顺应用科尔曼的架构来分析网络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在图1中,科尔曼用宏观-微观-宏观的过程来描述社会变迁的过程。即在t0时间段,宏观层次上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和思维观念等条件,会影响t1时间段公众在t1时间段的行为,这些微观层次上的行为汇总聚集,又会影响t2时间段在宏观层次上整个社会的典章制度。如此宏观-微观-宏观的过程循环反复,实现了社会的变迁。通过图1,对变迁的过程又可以用均衡-变迁-均衡的过程描述。一种体系,在t0阶段出于均衡状态,当t1阶段出现了新事物对原
18、有体系造成冲击并打破了均衡,通过适应调整后又达到了t2阶段的新的均衡。6由此,将此架构移植于社会监督机制中。在t0阶段,传统的社会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到了t1阶段,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网络舆论监督突破了传统的社会监督受制于信息获取来源较少、信息传播能力较弱和信息反馈效率较低等缺点,人们不再仅是通过报道来单向地接收有关司法活动的资讯,而且主动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并发表观点进行反馈评论,以形成舆论压力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随之发展来到如今的t2阶段,网络舆论监督将会逐渐发展为社会监督的一种常态并成为主要形式。(二)宪法法律的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
19、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即我国宪法赋予我国公民可以通过言论对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监督的权利。除了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司法机关行为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司法公开六项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等文件,以保障公民知情监督的权利,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接受来自社会的舆论监督。值得一提的是,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职权,不受
20、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这一点上,舆论监督饱受诟病,许多学者认为舆论监督对司法独立造成了消极的影响。笔者认为,良性的舆论监督非但不会干涉司法独立,反而会维护司法的独立性。(三)法治意识的道德培育舆论监督源于社会公众心中的道德伦理观与实质正义感,人们用道德准绳约束自己的同时又用行为维系道德礼义,尤其是当某些法律案件涉及道德、舆论等领域时,看到与道德情理有出入的司法活动便从道德角度做出判断,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表明观点,这些立足于道德伦理立场的判断汇聚交织,形成网络舆论,并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法律最初同样源于风俗习惯、道德伦理以及宗教信仰等价值观念,因此法律规则与道德规范显现出较高趋同
21、性。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但两者具有的功能并不尽相同,不可相互替代。社会公德的培育离不开道德教化,也需要法律规则的保障;7同样,法治社会的建设自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也需要通过道德教化来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因为保持一定高度的社会道德和舆论的压力在迫使人们不敢违法犯罪和有效改造罪犯和违法者等方面起着促进作用。8人们在出于社会道德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因此了解相关法律,从而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网络舆论监督能够以道德培育法治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设定、司法程序等理解认同,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进而强化全民信法这一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四)司法监督效益的追求市场交易要在市场机制中进行,而市
22、场机制的运行会产生费用,即交易双方由于搜集交易信息、谈判、订立契约并检查、监督契约实施等原因会产生费用,这些费用即交易成本。要使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点,法律便要在权利设定上使社会交易成本最低化。这便是科斯的社会成本理论。9同样,司法监督的过程也会产生费用,不同的监督方式的成本亦有高低分别。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公民仅需通过司法机关官方网站的信息发布、新闻媒体的报道及当事人的陈述等渠道获取信息,并能够借助社交平台等发表观点,以其便捷性迅速造成舆论压力并达到一定的监督效果,成本极低。如此,若法律给予公民舆论监督的权利,能够以极低的监督成本进行司法监督,从而使司法监督资源的配置达到理想状态。亚当&bul
23、l;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看不见的手这一经济学上的概念,即市场主体的自利行为,将会由市场上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引导,从而促进总体的经济福利。凯恩斯则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看得见的手,强调政府政策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看不见的手是强有力的,通常能使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但由于外部性或市场势力等原因,市场失灵的情况仍会发生;这时就需要看得见的手来提高经济效率。10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司法活动在司法体系内自主独立地运行,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对簿公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抵御不当的外界干扰,依据法律法规、证据链条等作出裁判,实现司法公正。这也正符合了斯密的观点。而法院的裁
24、判仍然会由于法官适用法律及事实认定等偏差或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搜集证据等环节存在有瑕疵而致使冤、假、错案的发生。网络舆论监督的介入能够提供矫正的机会,这里的看得见的手虽然并不具备强制性,但却能造成舆论的压力,从而督促司法机关纠正错误或是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司法公正。综上,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网络舆论监督能够以极低的成本进行司法监督,并且能够通过舆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司法机关矫正差错和失误,提高司法监督的效率,为确保司法公正又增加了一层保险。(五)矫正功能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如前文所述,司法活动会由于某些原因而出现差错和失误,网络舆论监督可以通过舆论压力督促司法机关自查自纠。尽管舆论可能并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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