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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17 号娄葑街道泾园北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1.9413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16911918: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16:东为和顺路,西为和顺路,南为沪宁高速公路,北为阳澄湖大道911917:东为绿化,西为绿化,南为绿化,北为沪宁高速公路911918:东为绿化,西为绿化,南为道路,北为沪宁高速公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
2、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
3、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
4、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18 号胜浦街道滨江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1.73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33: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33:东为澄浦路,西为金江路,南为尖浦路,北为界浦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
5、,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
6、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7、 第 19 号胜浦街道闻涛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6.4423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30、911932911934:交通运输用地9119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30:东为河道,西为道路,南为河道,北为空地911931: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空地,北为河道911932: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同胜路,北为尖浦路911933:东为澄浦路,西为金江路,南为尖浦路,北为界浦路911934:东为空地,西为厂房,南为河道,北为同胜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
8、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地旱地24000 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
9、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
10、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0 号唯亭街道青剑湖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5.7803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19:交通运输用地911920: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19:东为星湖街,西为亭翔街,南为高北路,北为唯和路911920:东为唯和路,西为唯和路,南为唯新路,北为阳澄湖大道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
11、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
12、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
13、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1 号唯亭街道青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1.1514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24: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24:东为悬珠花园,西为空地,南为京沪高铁,北为阳澄湖大道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
14、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
1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
16、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2 号唯亭街道怡邻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3.2166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24911929: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24:东为悬珠花园,西为空地,南为京沪高铁,北为阳澄湖大道911925:东为规划道路,西为规划道路,南为空地,北为空地911926:东为河道,西为河道,南为规划道路,北为规划道路911927:东为河道,西为民房,南为规划道路,北为规划道路911928:东为夷陵山街,西为
17、华谊兄弟,南为空地,北为规划道路911929: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道路,北为规划道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
18、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
19、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3 号唯亭街道新娄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3.4174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19:交通运输用地911921911923: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19:东为星湖街,
20、西为亭翔街,南为高北路,北为唯和路911921:东为太阳电线,西为新安精密,南为沪宁高速公路,北为唯新路911922: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空地,北为沪宁高速公路911923:东为河道,西为空地,南为道路,北为沪宁高速公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
21、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
22、,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4 号唯亭街道阳澄湖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0.2888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
23、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14、911915: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14: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规划道路,北为阳澄环路911915:东为空地,西为泰康人寿,南为空地,北为规划道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24、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
25、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5 号唯亭街道张泾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0.1817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
26、用途911919: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19:东为星湖街,西为亭翔街,南为高北路,北为唯和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
27、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
28、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6 号唯亭街道高浜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4.0489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19: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19:东为星湖街,西为亭翔
29、街,南为高北路,北为唯和路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
30、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
31、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7 号斜塘街道淞潭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5.7265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37:交通运输用地911951:工矿仓储用地91195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37:东为空地,西为道路,南为空地,北为空地911951
32、:东为空地,西为东平街,南为道路,北为裕新路911954: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河道,北为淞泽家园(九)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
33、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
34、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8 号斜塘街道淞渔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7.9283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52、911953:交通运输用地91195491196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11962
35、911964:交通运输用地911965911968:工矿仓储用地911969、911970:交通运输用地911971、911982:工矿仓储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52:东为星宁路,西为长江路,南为空地,北为园区八中911953:东为星宁路,西为东港,南为郭东路,北为普惠路911954: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河道,北为淞泽家园(九)911955:东为河道,西为淞泽家园(九),南为空地,北为郭东路911956:东为河道,西为空地,南为河道,北为空地911957:东为空地,西为河道,南为空地,北为郭东路911958:东为道路,西为空地,南为空地,北为郭东路911959:东为空地,
36、西为河道,南为河道,北为空地911960:东为空地,西为河道,南为空地,北为河道911961:东为空地,西为河道,南为河道,北为空地911962:东为民房,西为民房,南为民房,北为郭东路911963:东为东港河,西为空地,南为兴桥浜,北为空地911964:东为东港河,西为空地,南为东港河,北为兴桥浜911965:东为河道,西为空地,南为河道,北为空地911966:东为规划道路,西为河道,南为河道,北为空地911967:东为空地,西为道路,南为空地,北为规划道路911968: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道路,北为规划道路911969: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空地,北为郭东路911970:东为空地,西
37、为空地,南为道路,北为空地911971:东为道路,西为空地,南为空地,北为道路911982:东为东堰里路,西为河道,南为道路,北为空地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
38、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
39、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29 号斜塘街道淞源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3.3336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38911940:交通运输用地911941911943:工矿仓储
40、用地911944911947:交通运输用地911948、911949:工矿仓储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38:东为星华街,西为益而益电器,南为新城路,北为益而益电器911939:东为益而益电器,西为空地,南为新城路,北为金尚路911940:东为金尚路,西为绿化,南为金尚路,北为金尚路911941:东为星华街,西为空地,南为新庆路,北为东南电梯911942: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新庆路,北为东南电梯911943:东为空地,西为金尚路,南为新庆路,北为东南电梯911944:东为聚灿光电,西为河道,南为规划道路,北为空地911945: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电力局,北为新城路9119
41、46:东为维嘉数控,西为谱尼测试,南为新城路,北为金芳路911947:东为空地,西为河道,南为规划道路,北为新庆路911948:东为河道,西为西斯特姆,南为和尚田,北为新庆路911949:东为河道,西为嘉腾液压技术,南为新华路,北为和尚田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
4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
43、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征 地 告 知 书苏园国土征告字 2017 第 30 号斜塘街道新东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1.4695 公顷。现将
44、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911935、911936: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911935:东为空地,西为空地,南为道路,北为河道911936:东为企业,西为空地,南为企业,北为水塘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耕地水田24000 所涉村组人员已全部落实安置保障,本批次征地不产生需保障人员旱地24000 菜地24000 园地24000 林地24000 牧草地24000 其他农用地24000 建设用地24000 未
45、利用地12000(二)根据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青苗补偿费按 2400元/亩;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文件规定按实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201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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