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完整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协议含审减收费等附件.pdf
《最新完整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协议含审减收费等附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完整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协议含审减收费等附件.pdf(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造价咨询等级:二二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xxx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xxx 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内建设项目 2服务类别: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内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委托人根据资质条件、人员配备、项目业绩、擅长项目、履约情况等因素分配工作)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
2、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含评审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选通知书;3投标函 4合同专用条件;5合同通用条件;6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以不同的委托服务项目,按照本合同“附件二 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表”的费用计算方式确定造价咨询服务费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造价咨询合同生效后开始,至咨询人完成合同期限内被委托的全部造价咨询业务为止。七、本合同一式 10 份,其中正本 2 份,双方
3、各执 1 份;副本 8 份,委托人 5 份,受托人 3 份。委 托 人:(盖章)咨 询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住 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
4、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 咨询人在
5、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
6、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
7、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
8、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咨询人提交履约保函后开始生效。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
9、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14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10、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 咨
11、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将根据咨询人的履约情况、项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增选其他咨询人。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
12、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现行定额、现行三门峡市规税标准等。2、业主相关要求。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1、造价咨询人员:1.1 本工程拟投入的造价咨询人员分为普通造价人员、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人员按不同的委托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1.2 本工程咨询人项目负责人为 。在造价咨询服务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要更换,须委托人批准,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所
13、报人员的标准及最低资质资历要求。咨询人要至少有四人在委托人指定地点办公,协助委托人处理与委托项目有关的工程造价相关事宜。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须任职、任责,随时听从项目经理安排不得随便离场,若因事离场须向委托人请假,经许可后方可。2、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服务范围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内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2.2 服务内容 2.2.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1)根据初步设计图等资料对初步设计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进行核查。(2)对概算工程量进行计算、审核、核对。(3)对概算套项(价)、取费等概算中涉及的各方面内容、数据进行审核、核对,并与审核方达成一致;提供各类参考造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完整 造价 咨询 业务 委托 协议 减收 附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