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质量处罚明细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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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住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都匀剑江半岛 3#楼项目安 质全 量生 工产 程处罚细则2015 年年 9 月月 13 日日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奖奖 惩惩 办办 法法一.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 害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及以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细则。 1、 安全奖罚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 彰和奖励,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各班 组和责任
2、人给予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把安 全当作本项目的大事来抓。劳务部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坚持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负责制,严 格安全管理。3、安质员必须恪尽职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谋私利、 不恂私情、按章办事,力求减少各类事故和危险源的发生。4、劳务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对在安全工作上取得成绩的班组 和个人进行奖励。二、奖励劳务部对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组、个人给予表 彰和奖励,对业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分别呈报公司,请求给予表 彰。对安全员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管理业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于 防
3、止危险源和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按制订的奖励办法执行, 并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基金来源:1、从安全专项资金中提取 0.5。 2、罚款全部纳入奖励基金;三、处罚违章行为按以下办法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人,由项目部实施。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款 50 元。2.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 款。上岗证过期未年检,罚款 100 元并责成补办手续,如再次发生 加倍处罚。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 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 100-500 元的罚款。4.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
4、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 以 50-100 元罚款。5.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200 元/次;粗装施工,地 面已成活,违者(大、小便)视情节处以 100-1000 元的罚款,并责 令其担任巡查,负责此项检查的义务劳动;如抓到新的违章者,可 免除其一周的义务劳动,由新的违章者继续负责巡查工作。6.文明安全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 处以 100 元罚款。7.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 给予 100500 元罚款,直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50-100 元罚款。9.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
5、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 偿损失(返工恢复人工、材料费)并罚款。10. 非电工或电动设备操作人员严禁擅自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 工具,违者罚款 100 元/次。11.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和未经批准用电器。违者按电器功率处以 1 元/W 的罚款(至少 200 元以上/人/次)。12.2 米以上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视具体情况处以 20-100 元/处的罚款。13.“四口 、五临边“无防护,罚款 200 元/处。14.随意拆除防护栏杆、安全网,且不及时恢复,每处罚款 100 元。 15.脚手架搭设不及时,未能同步于施工并高出施工层一步楞, 每处罚款 500 元。16.楼层材料往外清运无卸料平台,大量钢管、模
6、板等堆放在脚 手架上,每次罚款 200 元并责成改正,如再次发生加倍处罚。17.脚手架连墙件未达到两步三跨(即水平 7 米垂直 4 米)的要 求,连接方法不当,每处罚款 200 元。18.电梯井未按要求隔层封闭防护,无防护栏杆,每处罚款 200 元。 19.机电设备未设置操作规程牌,未落实责任人,每处罚款 50 元。20.钢筋机械、砼搅拌机等未搭设双层防护棚,每处罚款 500- 1000 元。21.临时用电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做到一机、一箱、一 闸、一漏,每处罚款 200 元。22.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够、安装位置不当,门锁不全,每处罚款 200 元。23.漏电保护器失灵未及时更换,每处罚款
7、 50 元。24.动力与照明混用,一闸多用,私拉乱接,每处罚款 200 元 。 25.未按要求设置楼层箱和移动电箱,每处罚款 500 元。26.电缆未按规范要求悬空或埋地敷设,乱拖乱拉,接线混乱, 每处罚款 200 元。27.地下室等湿度较大、危险性较大场所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 每处罚款 200 元。28.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无避雷接地,每处罚款 200 元。29.配电房、总配电箱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每处罚款 200 元。30.塔吊操作人员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上班时 间玩手机等,每次罚款 100 元。塔吊无专人指挥,每次罚款 50 元。 不按相关操作规程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
8、情况每次罚款 1001000 元,并追究其相应责任。31.职工宿舍使用电磁炉,高功索电器,不随时关闭照明电灯, 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32.禁止酒后上班作业,每发现一人罚款 500 元。33.在工地公共场所举止不文明,打赤博、穿三角裤,上班穿 拖鞋,高跟鞋每次罚款 50 元。34.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料,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35.不虚心接受安全教育,无理取闹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质质 量量 工工 程程 处处 罚罚 细细 则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因施工质量问题频繁出现,结合各个地方出现的一系列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
9、,项目部将对于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第一章 处罚条例第一节第一节基本规定基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 500-2000 元/次的罚款。第四条第四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条第五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 200 元/次的罚款。第六条第六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方可提交给项目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
10、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 500-1000 元的罚款。第七条第七条 劳务队(组)的队长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给予警告,并马上整改,若无整改或以其他无理要求拒绝,项目部将对劳务队(组)的队长1000-2000 元/次的罚款。第八条第八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500 元/次的罚款。第九条第九条 任何施工现场出现质量问题的有关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若私自进行修复,纠偏等工作,将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1000 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负责人员给予 100-200 元
11、次罚款。第十条第十条 劳务队(组)收到监理方口头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后应进行立即整改,当监理下发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项目部将给予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 200-2000 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项目部相关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施工项,给予一次警告,警告后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300-500 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500-10
12、00元/次的罚款。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 700-1000 元/次的罚款。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 200 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 。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 1000 元/人/次的罚款。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 800-1000
13、 元/次的罚款。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现场施工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 元/次的罚款。第二节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的要求。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 1000 元的罚款。第三节第三节钢筋工程钢筋工程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2003
14、、 03G101 、 04G101的要求。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电焊工在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 100 元的罚款。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 300 元的罚款。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 100 元/根的罚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钢筋绑扎完成后,施工组进行自检,要求在项目部相关人员、甲方、
15、监理方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甲方、监理方要求返工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50-200 元/处的罚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 20 元/根。 (范围应不大于 2 公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 20 元/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 20 元/处。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 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
16、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 4mm 的,罚 40 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 10-20 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 50 元/个的罚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 50 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 100 元/处。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 20 元/根的罚款。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
17、给予 50 元/根的罚款。第四节第四节模板工程模板工程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的要求。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 100 元/次的罚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 100 元/次的罚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 1000 元/次的罚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 30-50 元/处的罚款。第
18、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 元/处的罚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 250mm,否则给予 50 元/根的罚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 15mm 以内的罚款 50 元/处,30mm 以外罚 200-1000 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 元/处的罚款。墙、柱模板接口不按规定贴密封条,出现严重漏浆造成构件空洞、麻面、蜂窝,给予 100-500 元/处的罚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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