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最新).pdf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最新).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最新).pdf(4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材)习题答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材)习题答案第七章第七章 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试一试】单项选择题(【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96P96)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相关费用的是()。A、FCA B、FAS C、FOB D、EXW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A、不交货 B、即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4、我出口大宗商品,按 CIF 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
2、易术语变形是()。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5、在以 CIF 和 CFR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A、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 B、均由卖方承担C、均由买方承担 D、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6、按照2000 通则的规定,以 FOBST 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C、货物在目的港
3、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7、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合同而制定的。A、FOB B、CFRC、CIF D、FCA8、CIF Ex Ships Hold 与 DES 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A、前者大 B、两者相同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9、在交货地点上,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中对()的解释与 2000年通则中对 FOB 的解释相同。A、FOB Under Tackle B、FOBC、FOB Vessel D、FOB Liner Terms10、根据2000 年通则的解释,CFR 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果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
4、输时,应采用()为宜。A、FCA B、CIPC、CPT D、DDP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D 2、C 3、B 4、C 5、C 6、B 7、C 8、A 9、C 10、C课堂讨论课堂讨论 7 71 1:比较:比较 FOBFOB、CFRCFR、CIFCIF 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P112P11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FOB、CFR、CIF 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主要有:(1)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的船上。(2)风险转移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3)运输方式都适于海运或内河航运.(4)进、出口清关手续都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5)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这三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主要表现
5、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费用的不同。FOB 术语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FR 和 CIF 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IF 术语下,卖方还应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由此可以看出三种术语的价格构成也不同,CIF 属于的价格最高,CFR 术语次之,FOB 最低。课堂讨论课堂讨论 7 72 2:FOBFOB、CFRCFR、CIFCIF 和和 FCAFCA、CPTCPT、CIPCIP 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P112P11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复习参考题复习参考题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二、简答题二、简答题1 2000 通则将贸易术语划分为哪几组?每组贸
6、易术语有何特点?2请举例说明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3试比较装运港交货与向承运人交货的两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4试比较 CIF 与 DES 的异同点.5试比较 CFR 与 CPT 的异同点。6试比较 CFR 与 FOB 的异同点。7试比较 CIF 与 CIP 的异同点。8试比较 DEQ 与 DES 的异同点。9试比较 FOB 与 FCA 的异同点。10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哪些因素?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3 题答案参考教材。4(1)交货地点不同:CIF 术语的交货地点在装运港的船上,而 DES 的交货地点却在目的港的船上;(2)风险划分界限不同:CIF 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 DES
7、以目的港船上为界;(3)交货方式不同:CIF 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即凭单交第九章第九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试一试】单项选择题(【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34P134)1下列条件中,()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B。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D.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2我国某企业 6 月 10 日向国外某客户发盘,限 6 月 15 日复到有效。6 月 13 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 10 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A相当于还盘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C属于有效的接受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
8、件的接受3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A撤回 B。撤销 C。还盘 D。接受4 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A接受有效 B。接受无效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D。属于有条件的接受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A询盘和发盘 B.发盘和还盘C发盘和接受 D。询盘和接受6我方某出口公司于 5 月 5 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 8 日复到有效.对方于 7日
9、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 11 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C只有发盘人好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D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7 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 3 月 16 日发盘,限 3 月 20 日复到有效.3 月 18 日接对方来电称:“你方 16 日电接受,希望在 5 月装船。我方未提出异议,于是().A这笔交易达成 B。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 D。属于有条件接受,交易未达成8
10、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9 英国某商人 3 月 15 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商().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B。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 D。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10A 公司 5 月 18 日向 B 公司发盘,限 5 月 25 日复到有效.A 公司向 B 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 公司收到 B 公司 5 月 17 日发出的、内容与 A 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A合同即告成立B合同无效CA 公
11、司向 B 公司或 B 公司向 A 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D必须是 A 公司向 B 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 B 公司时,合同成立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B 2、A 3、A 4、B 5、A 6、A 7、A 8、D 9、B 10、C课堂讨论课堂讨论 9 91:1: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P138?(P138)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属于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课堂讨论课堂讨论 9 92 2:还盘有什么法律
12、后果:还盘有什么法律后果?(P139)P139)参考答案:参考答案: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其二是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复习参考题(复习参考题(P144)P144)一、简答题一、简答题1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2简述公约关于一项发盘能否撤销的规定。3导致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有哪些?4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5试述公约关于逾期接受的规定.6简述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二、案例讨论题二、案例讨论题 1我方 A 公司向美国旧金山 B 公司发盘某商品 100 公吨,每公吨 2 400 美元 CIF
13、 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 2 个月内交货,限 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 B 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 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 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 20,A 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2某月 20 日,我方 F 公司向老客户 G 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 100 公吨,每公吨 500 美元 CIF 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
14、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 立即电复:“你 20 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 F 公司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G 未予答复,F 便着手备货。之后在 F 公司去电催请 G 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 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3我方对外发盘轴承 800 套,分别为:10l 号200 套;102 号100 套;103号200 套;104 号300 套,限 9 月 20 日复到有效.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 1080 号订单一份。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10l 号200 套;102号200 套;103 号300 套;104
15、号100 套。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细的规定,仅注明:as per our order No。1080.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业发票上注明 as per order No。1080。问: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为什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2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盘的条件,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用证或着手备货,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争议.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的装运期,另一则变更的却是包装条件.那么,
16、这两则案例中,我方与外商的合同究竟是否成立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两个法律步骤即要约和承诺。要约在贸易中又称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为目的,向特定受盘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表明交易条件并表示受其约束;承诺在实务中又称接受,是受盘人按照发盘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对发盘条件所作出的同意表示。一项发盘,只有被受盘人作出接受,交易才能达成,合同也可成立。在外贸业务中,接受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是否在电文中有了“接受”两字,就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接受呢?譬如以上两例。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接受是重实质而非只看形式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内容完全的、无保留的同意,而不能对发盘条件有所
17、添加或更改,这一点是很严格的.那么,是否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就一定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19 条规定:“(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处罚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
18、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根据该条的三款规定,我们可以分别得出认定载有对发盘更改之接受的法律后果的一般原则、例外情况及其条件和实质性变更的判定标准。该条第(1)款指出,原则上,这种接受应视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第(2)款指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这种接受仍可构成有效接受,然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种接受对发盘的更改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二是发盘人不过分迟延的通知其反对,并指出在差异问题上,合同条件将以接受中的更改为准;第(3)款则指出,判定接受中所载变更的性质的标准,即何为实质性变更。根据以上公约的规定,对于前面问题中所谈的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我
19、们应先判定其变更的性质,而后再认定其法律后果。若该项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则其构成还盘;若该项变更属非实质性变更,应再看发盘人的态度,如发盘人以通知表示反对且在时间上不过分迟延,则其也构成还盘,否则构成接受.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 1 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但变更了发盘中的装运期。而装运期对所采用的 CIF 术语来说也即交货期,因为在该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以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完成的。所以,该变更因更改了“交货时间而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故合同不成立。案例 2 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然而由于我方立即
20、回电对该非实质性变更又提出变更,即表示了反对,故不能构成接受而仍然构成还盘.那么,既然对方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是否就至此可以定论合同没有成立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合同虽不能由我方发盘经对方接受而成立,却可以由我方接受对方的发盘来达成。而对方的发盘即是其还盘,因之具备发盘的要件;受盘人特定、内容确定且表明受其约束;我方的接受即是我方的回电,虽更改了对方发盘的包装条件,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且对方未予答复即并未表示反对,故构成有效接受,使得合同成立。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发盘与接受两个环节,但接受不一定都以明确的字眼表示,如案例2 中的我方接受;反之,有“接受”字眼的不一定就是接受.至于在
21、“接受中对发盘条件的变更,更应慎重对待首先要对其定性,然后再结合国际市场状况和自身情况作出适当的应对,即:(1)对于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应及时接受,否则可拒绝或不予答复;(2)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可确认或不予答复,否则定当以通知表示反对。一定要注意:同时对发盘的变更,变更的条件不同,其性质就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尤其是同一态度即“不予答复”对其所产生的法律意义也截然相反.另外,由案例 2 中我方回电所具有的接受意义,我们还应警惕看问题不连贯、不全面、半途即止和和一面性,避免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不应有的损失.3思路:思路:我方不可顺利交单结汇。从本案中看出,对方的接受
22、对我方发盘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已构成了还盘,但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导致对方开来的信用证的规定与我方发盘内容不符,而我方却按原发盘的内容出运货物,此举势必造成单证不符,我方无法顺利结汇.第十章第十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试一试】单项选择题(【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48P148)1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A凭说明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规格买卖2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 字样,按惯例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加幅度.A10 B5%巴 25%D153在品质条款的规定上,对某些比较难掌握其品质的工业
23、制成品或农副产品,我们多在合同中规定()。A溢短装条款 B增减价条款 C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 D商品的净重4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应留存()以备交货时核查之用.A回样 B复样 C参考样 D对等样品5对于价值较低的商品,往往采取()计算其重量。A以毛作净 B法定重量C净重 D理论重量6 对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装货,因较难掌握商品的数量,通常在合同中规定()。A品质公差条款 B溢短装条款 C立即装运条款 D仓至仓条款7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净重计算时,则习惯上应按()计算。A毛重 B净重 C以毛作净 D公量8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 500吨。在溢短装条款
24、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 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 20 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 吨应按()作价.A到岸价 B合同价 C离案价 D议定价9 我方某进出口公司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服装一批,在洽谈合同条款时,就服装的款式可要求买方提供()。A样品 B规格 C商标 D产地10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制是()。A公制 B.国际单位制 C英制 D美制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B 2、A 3、C 4、B 5、A 6、B 7、B 8、B 9、A 10、D课堂讨论课堂讨论 10101 1:在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国家经常很轻易下订单,但要求我国:在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国家
25、经常很轻易下订单,但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提供卖方样品,并表示在收到样品后订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出口企业提供卖方样品,并表示在收到样品后订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P152P15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大致有两种可能:第一,进口商以卖方样品为依据,确定买卖商品的品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如果对卖方样品不满意,可以品质不符为由,撤消合同,即使合同成立,也可以实际交付货物品质与提供的卖方样品不符为由,提出索赔。第二,进口商经常以下订单为由,要求提供卖方样品的真实目的是掌握商品的设计规格,以便在国内仿制,或要求其他生产商加工,或以该样品的品质要求其他供货商提供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因此,出口商要在合同(或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贸易 实务 试题 答案 最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