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8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5版)劳动争议实务操作手册劳动法库荣誉出品关注劳动法库,微信扫一扫:学习资料 注意保存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最高法院劳动争议 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汇编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汇编 (2015 版) 劳动法库荣誉出品 仅供个人研究学习 微信公众号:Laodongfaku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目 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 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劳动争议案人民法
2、院是 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 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 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 据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 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 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
3、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 行政行为的答复 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 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 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 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 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
4、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 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丁辉、陈建与中国银行安徽省 分行限期调离纠纷案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 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 的答复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2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仰海水与北京市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5、之间是否为劳 动合同关系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 实劳动关系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无照驾驶无证车辆在上班途
6、中受到机动 车伤害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 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 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 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理解和适用问 题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固定居所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是否属于“上下班途 中”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 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
7、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 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 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 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关 问题的答复(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焦作爱依斯万方公 司诉焦作市劳动局工伤认定案件的请示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
8、权作出强制企业支付工 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40 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28 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 号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3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1988 年 10 月 19 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研 198843 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请示”收悉,
9、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 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 法(经)函198953 号 劳动部: 你部劳力函字19881 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
10、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4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一、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 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 国务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
11、 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也不应含有撤销或者维持仲裁决定的内容。 三、劳动争议当事人按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或者仲裁机关的仲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执行程序办理。在执行中,对于企业拒绝给职工安排工作并且不发工资或者不给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可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通知银行或者信用社扣划应付的工资和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必要时可责令企业赔偿该职工的实际损失。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日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5 劳动法库出品
12、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 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1991民他字第 2 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1青法经字第 2 号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青海商检局)与傅元宗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青海商检局与傅元宗之间签订的关于傅元宗接受系统外招聘的协议 ,不是劳动合同,不能适用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该局与傅元宗之间发生的傅是否已辞去公职的争议,也不是劳动争议,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
13、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法民字1993第 6 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号关于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追索退休金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但他们过去在岗位上履行的劳动义务仍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 而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6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且其退休金的计算也需
14、要企业提供依据。据此,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因追索退休金而与企业行政发生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并参照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对仲裁不服, 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受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法发199329 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审判庭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从
15、通知下发之日起,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八日法(研)复号批复第一条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暂由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受理的规定予以废止。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7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4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研字199212 号关于审理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并后的经济纠纷案件是否适用国
16、发199068 号文规定的请示 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歇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视同歇业后,其债务承担问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企业开办的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实际上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开办的企业已经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虽与注册资金不符,但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七)项或其它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并且具备了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法人资格。但如果该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
17、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开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8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办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开办的企业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但实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投入的自有资金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七)项或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 以及不具备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 应当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承担。 二、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 对虽然领取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但实际上并不具备
18、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据已查明的事实,提请核准登记该企业法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该企业的法人资格可不予认定。 三、从本批复公布之日起,本院法(经)发199110 号通知第六条规定及法(研)复198733 号关于行政单位或企业开办的企业倒闭后债务由谁承担的批复第二条: “如果企业开办的分支机构是公司,不论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根据国发1985102 号通知处理”的规定,即行废止。 此复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9、) 9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 (年月日) 劳动部劳动关系和监察司: 你司 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 的函收悉。经研究认为: (一)同意你司根据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对涉及到职工生活保障、工伤医疗保障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经过初步审理后, 确属紧急情况的可以比照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的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的形式, 裁决企业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或因工负伤急需的医疗费。但此种裁决与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是不同的。(二)企业对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不
20、服的, 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赋予企业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利。该裁决生效后,如企业不执行,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建议明确规定适用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以防任意扩大。 以上意见,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10 号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0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
21、院()豫法执请字第号关于郑劳仲复裁字()第号复议仲裁决定书能否作为执行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仲裁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提请再次裁决的权利, 但这并不排除原仲裁机构发现自己作出的裁决有错误进行重新裁决的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自己作出的仲裁决定书有错误而进行重新仲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违背一裁终局制度,不应视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对李双凤申请执行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郑劳仲复裁字()第号复议仲裁决定书一案,应予立案执行。如被执行人提出申辩称该复议仲裁决定书有其他应不予执行的情形, 应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认真审查,慎重处理。
22、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 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1996 年 11 月 22 日 法复199617 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67 号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1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 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
23、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 (1998 年 3 月 25 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 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应由法院主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用人单位认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在收支、 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中的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高法院 劳动 争议 司法 意见 大全 201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