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清粪管控办法.docx
《干清粪管控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干清粪管控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干清粪管控办法 为加强对养殖业的治理,全面贯彻有关养殖业污染治理的精神,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经讨论,打算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干清粪工作,详细方法如下: 一、镇干清粪托付联农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上门收购处理; 二、收取标准及奖罚措施:要求每头每月上交粪便不少于30斤; 1、各养猪业主应照实申报存栏量,每季申报一次并经抽查,误差率超过20%,按实际误差数每头惩罚30元;(每季度的头一个月的前十天为申报时间) 2、依据有机肥厂供应的缴交粪便的数据,按季度进展统计,依据核实的实际存栏数每季度平均月缴交量少于30斤/头,发整改通知并按存栏数赐予每头20元的惩罚,一年中有两个季度未按要求缴交的赐予强制撤除
2、;对于全年每月缴交量都达30-35斤/头的,排污费返还40%;全年每月缴交量都达3645斤/头,排污费中返还50%;全年每月缴交量都达4655斤/头,排污费返还60%;全年每月缴交量都达55斤/头以上的,排污费中返还70%; 3、原没有纳入治理的猪场一律视为新建猪场,除执行上述两项规定外,排污费加倍征收; 4、对未实行干清粪且发觉外排的养殖场,按存栏数赐予20元/头的罚款并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到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赐予撤除关闭; 5、全部养殖场必需建立化尸池,于12月底前全部建成,不按要求建立的,处2023元罚款并责成马上整改,整改时间半个月,否则将赐予撤除; 6、已经取得标准化证书的养殖场,其缴粪数量由镇政府与有机肥厂一并到该场养殖场进展核定并签订合同,每半年核定一次,以核定的数量上交粪便,不协作干清粪工作的标准化猪场,经限期整改后仍执行不到位的,镇政府提请区环保、畜牧等部门撤消其有关证照。 以上措施要求各养殖场必需于2023年12月内全面完成各项预备措施,于2023年1月起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实施干清粪,镇政府将会同各部门对各养殖场进展统计,对于拒不协作,不按规定实施的对象,将按规定赐予处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干清粪管控 办法
限制150内